木偶戏(文昌公仔戏)

  • 项目编号:
    Ⅳ-92
  • 类别:
    传统戏剧
  • 类型:
    扩展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文昌公仔戏又称“木偶戏”,是具有海南地方特色的一个戏曲艺术品种。
  元代时海南已出现俗称为“公仔戏”的手托木头班,用于表演的公仔(偶像)头部约40厘米,以木头雕刻,上半身以藤竹编织肩膀,两手用木刻成,下半身用袍裙遮掩,而以靴、鞋代脚。为便于操纵,偶身插以木棍或藤条。演出舞台阔一丈左右,以布幔围遮,表演者在幕后唱戏,同时操纵偶像在幕前表演。偶像包括生、旦、净、末、丑及佛祖、女娲、海龙王、圣母、雷公、雷婆、老虎、仙女等二十多种形象,其表演有手势摆动、拱手作揖、跺脚、拂袖、跪马、滚翻,眼睛转动、嘴巴张合、双手抓拿等十多种程式,可根据剧情的需要灵活运用。公仔戏唱腔来源于兄弟剧种和海南当地的民歌曲调,常用的曲调有中板、高腔、程途、小曲等三十多种,演出剧目则有《吴城之战》、《罗卜挑经》等五百多种。
  文昌公仔戏是不朽的民间艺术瑰宝,它融文学、美术、音乐、戏剧为一体,在海南流行四五百年而不衰,具有艺术、民俗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

申报地区或单位:
海南省文昌市

保护单位:
文昌市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