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高山茶

大田茶叶生产历史悠久,400年前,已有茶树与茶贸易的文字记载,生产上兴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旺于2000年以后。现可查阅的最早县志为明朝万历辛亥三十九(1611)年版《大田县志》。该版卷之八记录有:“货之属:……茶、茶油……;木之属:松、柏、……茶……。”元朝,大田县广平人郭居敬著的《百香诗》之一《茶》,为大田最早的茶诗,距今至少有640年历史,说明大田人对茶道早已深悟怡然。 大田境内立体气候明显,垂直温差显著,常年云雾缭绕。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有175座, 600米以上的茶园面积6.6万亩,其中90%以上茶园面积在海拔高度800米—1200米之间。大田高山茶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发展,面积、产量、品质等均得到同步的提升,在省内外茶叶消费者中获得较好的声誉,2010年大田县茶叶生产区域确认为“中国高山茶之乡”、“全国绿色食品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国家级茶叶标准化示范县”。2015年“大田高山茶”列入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 大田高山茶品质特征为:乌龙茶外形紧结重实;色泽乌绿油润;香气清高悠长,花香显;滋味浓厚甘爽;叶底肥厚软亮;具有显著的高山茶韵和持久耐泡的品质特征。红茶外形条索紧结;香气高锐;滋味甘甜鲜爽;汤色金黄明亮;叶底嫩艳匀红;具有高山红茶特有的品质。

1、土壤地貌情况:大田县自然实体为“九山半水半分田”, 山地占总面积79.4%。境内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有175座,其中大仙峰海拔1553米。山体海拔呈阶梯分布,土壤肥力由西北向东南逐步降低,西北部以红壤为主,东南部以黄红壤、黄壤为主,土层深厚,一般可达1米以上,PH值4.8~6.1,有机质含量多在0.6~2.5%之间。 2、水文情况:大田县水资源较为丰富,县境内水系发达,人均3.5立方米/日,全县多年平均年降雨总量37.023亿立方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和生活饮用水的标准。 3、气候情况:大田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兼具大陆性和海洋性气候特点,四季分明,温暖适中,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雨热同期。因地貌特征,立体气候明显,垂直温差显著。大部分茶园所处高山区域,常年云雾缭绕,全年可照时数为4422.4小时,历年实际平均实照时数为1723.8小时,占全年可照时数的39%,平均每天4.7小时。多年平均气温在15. 3—19.6℃之间,极端最高气温38.7℃,极端最低气温为–6.3℃,≥10℃年有效活动积温为4962.8℃,年降雨量在1491.7一1809.6㎜之间,年无霜期275天以上。

1、产地要求:应符合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的要求,选择生态环境条件良好,自然植被丰富,空气清新,水源清洁,土壤未受污染,5公里内无污染源,土层深厚,坡度在25度以下,与工业小区、居民生活小区、交通干线距离500米以外,周围有河流、森林作为天然屏障的山场,建设高标准茶园。 2、品种选择:选用优质、抗性强、适应当地气候条件与茶类布局的无性系优良品种,同时应是适制茶类特性,且有预期市场前景的优良品种,如金观音、铁观音、悦茗香、丹桂、台茶12号等新优良种。要求茶苗粗壮,根系发达,符合GB11767规定的标准。 3、生产控制:茶叶生产的全过程包括山场选择、园地开垦、品种选择、苗木定植、田间管理、鲜叶采摘、加工制作、产品储藏与销售等。其中田间管理的农业投入品有肥料与农药,将严格按照NY/T394《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和NY/T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执行,制定农业投入品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源头控制,全程跟踪,严禁施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和淘汰的农业投入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未经国家审定、登记、批准生产的农业投入品,以确保产品的卫生与质量安全。施肥方面提倡以施放腐熟有机肥为主,复合肥为辅;病虫害防治方面以农业和物理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防治办法,严格规定化学农药的使用剂量、使用次数,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提倡使用生物源、矿物源农药。同时,督促企业和茶农做好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即在茶叶生产过程中,各项农事活动,农业投入品的购买、使用情况,产品的加工与销售情况,如实记录造册,逐步建立大田高山茶质量可追溯制度。 4、产后处理: ①采收与加工:坚持采养结合的原则,根据乌龙茶和红茶的不同要求,分批、分期、分次地按标准适时采摘茶树顶部嫩芽梢。采茶时采用提手采或小剪采的方式,用清洁、通风的篓筐盛装,防止鲜叶变质或与其它有害物质混合。采摘的鲜叶做到不挤压、不破损、分类堆放、运输,运输器具要清洁卫生、通气,避免污染和混装,鲜叶进厂要分批次、分品种、分老嫩叶、分加工茶类,要求及时验收堆放。产品加工在卫生、清洁、无污染的加工厂房内进行。乌龙茶按照鲜叶→晒青→做青→杀青→做形→烘干的加工工艺流程;红茶按照鲜叶→萎凋→揉捻→发酵→烘干的加工工艺流程。加工时严格按各环节的技术要求精制细造,再通过拣梗拼配干燥等工序,最后按不同等级包装进仓。 ②包装:包装容器应干燥、清洁、无毒、无异味、防潮,包装材料应符合NY/T658和SB/T 10035的规定。 ③贮存:贮存产品的仓库,必须符合通风、干燥、清洁、阴凉、无阳光直接照射的要求,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潮湿、易生虫、易污染的物品同仓贮存。在仓库内堆放,应离地200mm,离墙300mm,堆放高度以包装物受压不变形,不破裂为准,但一般不超过4m,堆叠必须整齐,堆间应留适当通道。产品出库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库。 ④贮运:运输时应放在干净、无异味、无污染的专用包装箱内,并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潮湿、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转过程中,必须有防潮、防雨、防晒的设施,不得与潮湿地面接触。装卸时,应轻搬、轻放,防止包装破损。箱茶搬运不得在雨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须用防雨布严密遮盖和防护。

产品特征:
1、乌龙茶外形紧结、重实;色泽乌绿、油润;香气清高悠长,花香显;滋味浓厚甘爽;叶底肥厚软亮;具有显著的高山茶韵和持久耐泡的品质特征。 2、红茶外形条索紧结;香气高锐;滋味甘甜鲜爽;汤色金黄明亮;叶底嫩艳匀红;具有高山红茶特有的品质。 大田高山茶按质量乌龙茶类分为五个级别,即:特、一、二、三、四级;红茶类分为四个级别,即:特、一、二、三级。表略 3、安全要求: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必须达到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茶叶产品的相关规定。

包装规定:
1、使用范围:在申请人所申报的地域范围内生产的产品。即东至德化县交界,西至永安市交界,南至永春、漳平交界,北至尤溪、沙县交界;全县面积2294平方公里,境内介于东经117°29’~118°03’,北纬25°29'~26°10′之间。 2、标志管理:标志的使用和印制由登记证书持有人(茶叶学会)统一管理。生产者在使用上须向持有人提出申请,持有人经过对使用者实际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和批准印制。 3、监督管理:由县茶业职能部门、农业执法大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协作负责标识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引导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建立以品牌为基础的公平竞争环境。 4、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大田高山茶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证书持有人:
大田县茶叶学会

地域保护范围:
大田高山茶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包括大田县全境,具体是屏山、济阳、吴山、谢洋、武陵、桃源、上京、太华、建设、广平、奇韬、文江、梅山、前坪、华兴、均溪、石牌、湖美、东风等19个乡镇和农场。大田位于福建省中部戴云山脉西麓中段山区,隶属三明市管辖,东与德化交界,西与永安市,南与永春、漳平相接,北与尤溪、沙县毗邻;全县面积2294平方公里,全境介于东经117°29’~118°03’,北纬25°29'~26°10′之间,东西最宽58公里,南北最长76公里。大田境内海拔600米以上的茶园面积6.6万亩,其中90%以上海拔高度在800米—1200米之间,2009年全县茶叶总产量3600吨,产值3.6亿元。大田县于2008年开始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生产基地县,2009年通过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