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藏香猪

大通藏香猪肉质良好、肉味香郁、营养价值高。

2.1气候特点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为大陆性高原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夏季凉爽,秋季短暂,冬季漫长,县境气候垂直变化明显。年平均日照时数2572小时,年均气温3.71℃,最高气温平均28.1℃,最低气温平均-24.5℃,年降雨量为450—800毫米,水资源充足,尤其以宝库、青林、向化等区水资源更为丰富,有取之不尽的矿泉水资源,含有大量的矿物质、有机质等。主要气候特点是资源丰富,属高寒缺氧,适宜藏香猪的放养。 2.3环境特点: 大通县多为山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三面环山。境内乱冲叠嶂,沟壑纵横,蜿蜒起伏。藏香猪主要分布在宝库、青林、多林、青山、向化等脑、浅山地区,海拔均在3300-4622米。区域内自然资源丰富,天然草场面积为269.8万亩,可利用草地面积250万亩,亩产草230公斤左右,草地类型有山地草原类、草甸草原、山地草甸类、灌丛类、高山草甸类及疏林类,繁育生长着种类众多的野生植物,其中有蕨麻、黄芪、党参、柴胡、冬虫夏草等野生植物和珍贵药材,给大通藏香猪提供了丰富的纯野生天然食物和藏药材,为大通藏香猪放养的最佳生态环境。土壤属亚高山草甸土,有机质丰富,腐殖层明显,物理性状良好。养殖区水资源相对丰富,东山区有东峡沟、东至沟、将军沟等沟道水域;西山区有纳楞沟、柳林滩沟、逊布沟等多条水流和黑泉等著名泉水,地下水储藏丰富,泉水富含锗、锶等矿物质,所有水域的流水均来自高山积雪融化,水体纯洁无污染,自古就是养育东西两山区群众的饮用水,部分水域是青海优质矿泉水的水源地。放养区原始森林覆盖度较高,覆盖植被良好,空气清新度高,也是青海境内环境优良的人居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整个养殖区内外无工业废气、废水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加上藏族群众本身对山水有浓厚的宗教信仰情结,使这些区域仍然属于尚未开发的“净土”,环境整体质量上佳。

3.1藏汉融合、农牧结合的饲养方式是大通藏香猪产品形成的重要保证。藏族在传统上属于游牧民族,习惯于放牧生产,在进入农业发达的河湟谷地并与当地汉族不断融合过程中,也受到当地农民种植业发达生产方式的影响,逐渐接受了农业种植和用副产品喂猪技术,长期以往,就形成了大通藏香猪以放牧为主、舍饲为辅的融合式饲养方式,这种饲养方式既是“卓仓文化”在农业领域内的重要反映,也是农、牧生方式交流互惠和藏汉民族和谐生产的重要交集,在我国农牧融合进程中具有特殊的、标志性的意义。实践证明,这种生产方式不仅有效利用了藏香猪的放牧习性,充分发挥了猪的经济性,也符合大通地区的资源禀赋,是脑、浅山地区人民采用农牧结合进行生产的创新,这也是大通藏香猪与其它地区藏猪的本质区别之一。在长期的饲养实践中,当地群众不断总结生产经验,形成了“两放两收两补饲”、“吃草要赶到山里去,吃水要等到日头西”等等一系列的民间经验,这些经验的形成和发扬推广,是大通藏香猪一以贯之地保持其优良品质的根本原因之一。 大通地区处于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交接地带,地理位置特殊,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三面环山,高寒缺氧,海拔2280--4622米以上,森林、灌丛和草原等不同植被类群按海拔由高低依次分布,木本植物有43科,77属,171种,以脑山为中心,大通藏香猪分布次第向浅山和河谷地带延伸,数量也逐渐减少。藏香猪放牧主要集中在海拔3300一4622m的混交林地带,其植被以中生、多年生的矮蒿草植物种为优势,据观察,生长其间的冰草、蕨麻草、懒草、针茅、鹅冠草、草熟禾、恰萎陵草、蒲公英、黄花蒿等50多种植物均为藏香猪喜食。生长在这些地带的大黄、贝母、羌活、甘草、党参、柴胡、蕨菜、党参、当归等20余种中藏药用植物同样也是藏香猪来之不拒的常规食料。大通藏香猪的核心产区之一的向化乡也是青海省最知名的中藏药采集地。随海拔降低,气温渐高,脑浅山群众种植有不同类型的农作物,藏香猪补饲的主要精料是来自沟谷地区种植的青稞、小麦、燕麦、马铃薯、豌豆等。由于上述地区饲草料资源的独特性,从而促成大通藏香猪的瘦肉多、肉质鲜香,口感好、肥而不腻的独特品质。由于大通东西两山地势较陡峭,尤其脑山地区以藏族居民为主,环境相对封闭,空气清新,水质纯净,传统农牧业比重高,绿色和无污染特色明显。 3.2. 疫病防治 大通藏香猪由于长期奔跑,很少有病,定期对圈舍、用具、环境消毒,消除各种致病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宜的疫苗(口蹄疫、猪瘟、蓝耳病、猪三联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产品特征:
4.1 外在感观 体形小,嘴尖头长,嘴筒长、直呈锥形,面额窄,额部皱纹少,耳小直立,或向前平伸,体躯较短,胸较狭,背腰平直或微弯,腹线较平,后躯较前驱高,臀部倾斜,四肢紧凑结实,蹄质坚实,鬃毛长而密,毛色大多是黑色,也有黑白杂色,成年猪平均体重均在30公斤左右。屠宰后其肌肉纤维清晰,富有一定弹性、皮薄、瘦肉多,鲜猪肉肌肉色泽肉色鲜红、色差均匀,其脂肪呈乳白色,室外可见明显透明状有光泽,临近时无其它猪肉常有的膻腥味,肉质鲜香,口感好、营养含量高,无污染。 4.2 内在品质 大通藏香猪肉质良好、肉味香郁、营养价值高,其蛋白质含量20.3%;脂肪酸含量中,人体必须脂肪酸中油酸含量1.86%、亚油酸含量1.0%,亚麻酸含量0.255%,花生四烯酸0.055% ;氨基酸总量≥18.6%、必需氨基酸含量7.62%、非必需氨基酸含量10.98%,必需氨基酸中缬氨酸1.02%、、蛋氨酸0.65%、苯丙氨酸0.75%、赖氨酸含量1.77%;非必需氨基酸中天门冬氨酸1.76%,必须氨基酸占氨基酸总量之比≥42 %。特别是鲜味氨基酸含量高,占氨基酸总量之比≥40%;鲜味氨基酸中丝氨酸含量0.72%、脯氨酸0.86%、甘氨酸0.86%、丙氨酸1.14%、、异氨酸的含量0.95%,特别是谷氨酸含含量高达2.90%,谷氨酸是最主要的鲜味物质。富含有铁、钙、钾、磷等矿物质。综上所述, 大通藏香猪肉质鲜美,维生素含量也较高,营养丰富。 4.3 质量安全 大通藏香猪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大通藏香猪生产过程及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

包装规定:
5.1 明确表述地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大通藏香猪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大通藏香猪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5.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5.3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5.4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 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5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

证书持有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地域保护范围: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的河湟谷地,东邻互助土族自治县,西接海晏、湟中两县,南与西宁市接壤,北与门源县隔山相依,县境图形呈桑叶状,地理位置介于北纬36°76′~37°16′,东经101°351~01°91′之间,东西长95公里,南北宽85公里。大通藏香猪主要分布在城关镇、多林镇、景阳镇、东峡镇、逊让乡、极乐乡、宝库乡、青林乡、朔北乡、青山乡、桦林乡、斜沟乡、向化乡4个镇9个乡。海拔均在3300—4622米。年饲养量5.52万头,年产量0.15万吨、年销售额88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