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苹果梨

苹果梨基地的生产用水来源于绥芬河和九佛沟水库,水质清澈洁净。日照时间长,空气清新无任何污染,生产的苹果梨,质地脆,汁液丰富,酸甜适度,是人们健康水果的首选。

1、土壤条件。土壤为主要为暗棕壤,占土壤面积的84.7%,广泛分布在中、低山和丘陵地带,表层腐殖质积聚,质地良好,土壤多呈 酸性,弱酸性反应,pH值在5.4~6.6之间。土壤含有机质3.2~5.7%,有效氮124.85mg/kg,有效磷8.07mg/kg,有效钾285.2mg/kg,养分含 量较高,水热条件较好,通透性良好,利于苹果梨根系生长发育,促 进果实生长。 2、水文情况。全县水域主要有大绥芬河和瑚布图河等组成,共有大小河流163条,其中绥芬河是黑龙江省五大水系之一,地表水流量为15.7亿立方米,其中可利用水资源为11.05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为0.2亿立方米,其中可利用水资源总量为0.01亿立方米。全县水资源总量达15.9亿立方米,其中可利用水资源总量11.06亿立方米。主要集中在7~8月,水量充沛,流向有利,且没有工业污染源,水质清澈、纯净,是理想的农业用水,水资源保持良好,可保证全县农业生产灌溉水,水质保持良好,水质纯净。为苹果梨生产提供了充足的水源,并确保了产品无污染。 3、气候条件。东宁县属中纬度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因距日本海较近,夏季多海洋北上暖温的东南风,冬季多大陆南下干旱的西北风,春秋两季为冷暖过渡期。气候特点为:冬季漫长不冷,夏季短促不热,冬春风大干旱,夏季雨热集中,四季分明。全县共分五个积温区,平均气温由四周向城区逐渐增高,年均气温5.8℃,≥10℃有效积温可达2868℃,无霜期为130~150天,全年辐射量为120千卡/平方厘米,生长季节(7~9月份)日照时数为1160小时,年均降雨量为532.1mm,丰水年可达1000mm,雨量多分布在7~9月份,雨热同季。素有“塞北小江南”之美誉,具有适宜苹果梨生长的良好气候条件,利于苹果梨奇异特性和有机物的形成。

1、产地选择。园地的环境条件应符合NY5013-2006的要求,坡度应不大于25o,海拔100m~400m之间,土壤ph值6.3~6.8,年降水量450mm以上,年平均气温4.6℃~6℃,一月份平均温度-14℃~-12℃,年有效积温2600℃~2900℃,无霜期125d以上,地下水位1.5m以下的地段为宜。 2、砧木与接穗及授粉品种。 砧木:选用无病虫害,无检疫对象和无病毒的野生山梨。 接穗:选择树龄在7年~10年以上,健壮、果大、品优无病虫害母树的外围一年生枝条作接穗。 授粉品种:早酥梨、南果梨,比例4:1~1:1。 3、生产过程管理。 东宁苹果梨生产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使用,树形应修剪成双层形树冠,花期人工授粉,合理的疏花疏果。生产过程严格按照东宁县《无公害苹果梨生产技术规程》。 4、产后处理。采收同时可根据果实大小、外型等性状分级装箱,级别可分三个等级。一级:横径7cm以上,单果重180克以上。二级果横径6~7cm,单果重160克。三级果横径5~6cm,单果重120克以上。

产品特征:
1、感官特征。 东宁苹果梨果实扁圆形,果个中等,大小均匀,底色金黄,阳面有红晕,果肉白色、细密无石细胞,质地脆,果心小,肉多,汁液丰富,有微香;酸甜适度,口味纯正。 2、内在品质。 东宁苹果梨含糖量高,耐贮性强,据分析,其水分大于84%,可溶性固形物大于10%,总酸小于0.8%,可溶性糖(以葡萄糖计)大于8%,100g鲜果含维生素C大于4mg。 3、安全要求。 产品符合GB 18406.2-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 4、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符合国家包装卫生标准,包装的材料要洁净、结实、无污染、无异味,并加注“东宁苹果梨”字样。 5、标识。 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地理标志。 6、运输。 装卸运输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挤压。运输车辆、工具等应清洁、卫生、无污染,不得与其它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7、贮存场所。 贮存场所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存混放。应选择避光、清洁、阴凉、干燥、无异味的环境进行储藏,并注意防霉、防鼠贮藏、运输执行《无公害农产品贮藏运输标准》。

包装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等级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等级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东宁苹果梨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的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证书持有人:
东宁县果树蔬菜管理总站

地域保护范围:
东宁县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南部,地处东经130°19'30"~130°18'6",北纬43°25'15"~44°48'24"之间,是黑龙江省最南部的县份。东与俄罗斯接壤,国境线长179公里,其中陆界80公里,水界99公里。南与吉林省珲春市相接,西南与吉林省汪清县为邻,西、北与穆棱市相连,绥芬河市夹在东北中部。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河流成网,格局复杂。山脉属长白山系老爷岭支脉,海拔480米,东宁县属东北中部的中低山丘陵区,大体可分为山地、丘陵、水域和平原四种地貌类型。其中山地面积为5987.8平方公里,丘陵岗地面积为511平方公里,水域面积323.4平方公里,平原面积为316.8平方公里,东宁苹果梨主要种植在200米以下的中山、低山和盆地地带,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高,非常适宜苹果梨生长,这是东宁苹果梨独特内质形成的主要条件。东宁苹果梨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全县境内,生产区域为东宁镇、三岔口镇、大肚川镇、绥阳镇、老黑山镇、道河镇,地域保护区面积713900公顷,生产面积4009公顷,年产量6.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