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黑木耳

鄂伦春黑木耳生长环境优良,培养过程无污染,木耳颜色纯、品质好.黑木耳,又名黑菜,桑耳、本菌、树鸡、木蛾、木茸,因形似耳,加之其颜色黑褐色而得名,黑木耳为木耳科植物,其性平味甘,人胃、大肠经。具有滋补、润燥、养血益胃、活血止血、润肺、润肠的作用。

鄂伦春自治旗地域辽阔,资源富集,山青水秀,空气清洁,现已建成国家、自治区、旗级自然保护区7个,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自治区级森林公园1个,5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全旗森林覆盖率82.5%,是一块无污染的天然净土。也是自治区粮食安全生产先进旗县、杂豆生产基地、 国家优质粮生产基地、国家级绿色农业示范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地貌土壤植被情况:本旗境内的地貌单元可分为山地、丘陵、河谷平原。分布着黑土、暗棕壤、棕色针叶林土三种地带性土壤,植被依次为森林草甸、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和针叶林。其中,分布在低山和丘陵上部的粗骨土,适宜柞树、桦树生长,有着开发和生产绿色食用菌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还由于本旗工业开发建设相对较晚,境内无污染企业,生态环境良好。(2)水文情况:境内河流众多,纵横交错,大小支流有200多条。年平均降雨量450~500毫米,年总降水量约40亿立方米,其中转化为地表水、地下水合计资源量为100亿立方米,约占年降水总量的25%。地表水、地下水贮量人均占有3万多立方米。可为天然植被提供优质水源。(3)气候情况:本旗属寒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变化明显,春季光照充足;夏季温凉湿润,降水集中;秋季昼夜温差大;冬季漫长寒冷。年平均无霜期95天,年有效积温2200度,年平均降水量611毫米。这种冷热交替明显的气候条件和适宜的空气湿度,非常适合发展优质柞木黑木耳生产。

“鄂伦春黑木耳”就是在本旗这种独特的自然条件下,取材于经过十几年生长的柞木段或柞木锯沫,用人工播种栽培方法生产出来的。由于柞木的纤维素含量丰富,可为黑木耳生长发育提供良好的营养来源,也成就了“鄂伦春黑木耳”具有其它地区黑木耳品种不可比拟的口感和品质。黑木耳是本旗具有悠久历史的特色产品。在解放前,本旗就有冬季踏雪砍柞树,去树梢,放在荫林下,春季任其自然感染黑木耳菌自然生产,一个生产周期需要五年,产量很低。 当时,本旗出产的黑木耳成为鄂伦春自治旗特有“山珍”中的一个代表品种,名气享誉东北三省。鄂伦春自治旗人工段木栽培黑木耳生产始于70年代,专家从自然黑木耳菌株中选育出了优质、高产品种,种植到天然柞木段中,长出的黑木耳产量比自然生长产量增加近十倍,生产周期缩短为三年,但由于木耳段生产消耗木材与林业营林生产有矛盾,发展一度缓慢。1990年,引入袋料栽培食用菌这一突破性技术。经过专家反复试验,优选柞木锯沫与其他代用料混合配方,并培育出优质菌株,袋料人工栽培黑木耳技术获得成功。从而使历史悠久的鄂伦春黑木耳生产水平再上新台阶,并在全旗得到推广普及。

产品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鄂伦春黑木耳”外观突出表现在:黑中透明、耳朵硕大、耳肉肥厚、口感清脆四大特征。2、内在品质指标:“鄂伦春黑木耳”每百克含:膳食纤维29.8克。蛋白质10.6克、脂肪0.2克、磷358毫克、钙375毫克、铁185毫克、钾1.19克。含铁量是肉类的100倍,含钙量是肉类的200倍。是天然的补铁补钙食品。3、菌种生产及质量要求:“鄂伦春黑木耳”菌种的生产过程符合NY/T528HE NY/T1731的要求。成品菌种质量应符合GB19169和NY/T1742的规定。母种外观洁白、纤细、均匀、平整,呈绒毛状平贴培养基生长,无角变,菌落边缘整齐,变色均匀,无杂菌菌落;培养基不干缩。生产种要求生活力强不带病、虫和杂菌,菌龄适宜,无老化现象。4、安全管理用药:执行GB4285、GB/8321(所有部分)规定。黑木耳原基形成后至采收期不应在子实体上使用农药及生长激素类物质,不应使用活体微生物制剂和非农用抗生素。根据病虫危害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科学的施药方式,使用合适的施药器械,配药时使用标准称量器具。特别是要注意黑木耳菌丝对许多药物敏感,容易产生药害现象,不得随意频繁超量及盲目施药防治,不应使用的农药应执行NY/T393-2000中生产A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的规定。5、黑木耳采后质量安全管理:5.1、采后从事储藏加工的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5.2、采后将耳蒂清除干净,根据标准,整理分级,干制加工处理装入干净容器内,包装纸箱无受潮、离层现象,塑料箱符合NY/T658规定,内包装塑料膜符合GB7687或9688规定;5.3、包装与贮运按NY/T5333规定执行;5.4、推行黑木耳产品包装标识上市,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包装规定:
“鄂伦春黑木耳”地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必须向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试验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证书持有人:
鄂伦春自治旗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地域保护范围:
鄂伦春自治旗地处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大兴安岭东南麓,北与黑龙江省呼玛县以伊勒呼里山为界,东与黑龙江省嫩江县隔江相望,南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接攘, 西与根河市、牙克石市为邻。素有“北国碧玉”、“绿色净土”、“鲜卑民族发祥地”之美誉。全旗总面积59880平方公里,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旗(市)。鄂伦春黑木耳保护范围在东经121°55′—126°10′,北纬48°50′—51°25′之间。保护地域包括全旗10个乡镇:阿里河镇、大杨树镇、吉文镇、甘河镇、克一河镇、乌鲁布铁镇、诺敏镇、宜里镇、托扎敏乡、古里乡,82个行政村,其中含5个猎区乡镇,7个猎民村。还有驻在的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所属的6个林业局、大兴安岭农场局及所属6个国营农场等。年栽培量3500万袋,年产量1750吨(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