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牦牛

藏族口头流传形式的长篇巨作《格萨尔王》中,已将牦牛作为力大无比的神描述,在“世界公桑”分部本中,北方魔国魔王的寄魂红铜角野牛被岭地人们煨桑时燃起的桑烟所激怒,先后冲入聚集的霍尔和岭地人马中间,造成大量伤亡。作为魔王寄魂物的野牦牛被表现为拥有撼天动地的力量、常出现与风暴、日蚀、野火等可怖自然现象联系到了一起,可见人们对牦牛的崇拜与敬畏。范晔《后汉书》指出:“冉駹夷出旄牛,重千斤,毛可为旌,观此则牦牛之名盖取诸此。”《后汉书?西南夷列传》汉代的羌人因其养牦牛而被称为牦牛羌,又因河湟羌人“至爰剑曾孙忍时,秦献公初立,欲复穆公之迹,兵临谓首,灭狄、戎……其后子孙分别各自为种,任随所之,或为牦牛种,越嶲羌是也”《后汉书?西羌传》。由此可推测从爰剑时代河湟羌人也开始驯养或放牧牦牛了,并被其后代子孙所继承和发扬,到了汉代以驯养良种牦牛而著称。公元310年,吐谷浑人进入青海现共和、海晏、刚察等,继续驯化昆仑山、祁连山的野牦牛。形成具有体躯矮长,四肢短细,蹄小而尖,头侧视呈楔形,多无角,无角者颅顶突起,额毛丛生,有角者头形清秀,胸深宽,背、腰略凹陷,尻狭而斜,尾中下端生有帚状长毛外貌特征的海晏牦牛。千百年来,牦牛与极其恶劣的自然条件顽强斗争,生生不息,繁衍发展,创造着生命的奇迹。牦牛精神诠释着人类最为宝贵的精神,即“立足高原,扎根高原,顶天立地,默默耕耘,吃苦耐劳,坚忍不拔,拼搏进取,无私奉献”。

1、土壤地貌情况:海晏县位于青海湖盆地东北部,祁连山系大通山脉的西南侧。总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东北高山连绵,西南低缓,相对高差1857米。属高山地貌,山地面积占45%,滩地占40%,低山丘陵占10%,湟水谷地占5%。土壤共有五类十七个亚类,包括风沙土、栗钙土、黑栗钙土、高山草甸土、草甸沼泽土。其中大部分是高山草甸土、栗钙土和黑钙土,养分含量较高,相当于全国土壤养分含量分级标准有机质2.3 级,全氮、碱解氮、速效钾1.2 级,速效磷4.5 级,土壤pH为7.8,呈弱碱性。县域内高山、盆地、河谷错纵分布,地形复杂,地貌多样,适宜牧业发展。海晏县属黄河水系(大通河上游和湟水上游)和青海内陆河水系。县境内共分2个水文地质区,8个亚区,16个洪水地段,水量丰沛、水质良好。境内有湟水河、哈景勒河、宝库河、水峡河、大通河、甘子河等大小河流82条,常年经流量17亿立方米。湟水发源于海晏县境内的肯特大坂山南麓,以包忽图河、麻秀寺河、哈勒景河河汇入而成,经海晏盆地、金银滩,河源总长78.2公里,集水面积860万平方公里,矿化度0.33克/升。大通河最大洪峰流量为1280.0立方米/秒,最小洪峰流量为267立方米/秒。泉吉河为夏季溶解形成融冰雪洪水峰。锶和偏硅酸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并含有锂、锌、溴、典等多种微量元素,平均矿化度0.52 克/升,可做优质饮料。2、气候情况:海晏县气候属于高原亚干气候,冷温微润、光能充足、冬春少雨、空气稀薄。全县大部分地区海拔在3000m以上,最低海拔2726 米,最高4583米。全县年平均气温0.4℃,年降水447.41㎜左右,蒸发量1581.15㎜。全年无冰霜期31天,春旱、大风,霜冻、冰雹较频繁。境内由于海拔高,地形复杂,各地气温不一,差异大。年平均气温南北差4℃以上。春季干旱多风,夏季凉爽,秋季短暂,冬季漫长。境内年日照时数在2750~2580小时之间,南多北少,年内各月的日照时数以7月最多,1月最少。年平均气温南北差4℃以上。县境内地形复杂,高差悬殊,各地降水量亦有差异。湖滨沙丘地带,年降雨量不足300毫米,湟水源头到擦拉黑河上游山区年降水量500~550毫米。境内日照时数长,阳光辐射强,年水分蒸发量远大于降水量。历年平均蒸发量1581.75毫米,为年平均降水量457.55毫米的3.4倍。3、草地类型:海晏县共有草场362.57 万亩,天然草场357.2 万亩,人工草场5.37 万亩,草地类型为高寒草甸、高寒草原和温性草原三个草地类型。在三个草地类型中,以高寒草甸类草地为主体,天然草地大部分牧草为多年生中旱生植被。主要优势种有:小嵩草、矮嵩草、线叶嵩草、紫花针茅、芨芨草、扁穗冰草、赖草等,牧草具有粗蛋白高、粗脂肪高、无氮浸出物高、粗纤维低的特点,品质和适口性均好。

1、产地选择:海晏牦牛自然放牧区在高寒草甸草地区。全县牲畜冬春季节的主要放牧地为海拔3000~3500 米的滩地,植被主要有芨芨、蒿草、针茅、苔草等;主要滩地有金银滩、海滩、塔塔摊、热水滩、乌兰垴滩等,地面坡度3~10度。夏秋季草场位于县境北部和东北部的高山和亚高山地带,主要有擦拉,木里、呼达斯、塘尕折、洪忽图、阿卡图、土尔干、乌兰哈达,夏拉、那仁等地,海拔3450~4000,4~9 月平均气温7.8℃,年降水量373.6 毫米。2、品种范围:海晏牦牛为高原、耐寒、耐苦、抗病、合群、性野,善远牧的牛种。海晏牦牛在品种选择上必须符合《牦牛繁育技术规范》(DB63/T546.3—2005)和《牦牛选育技术规范》(DB63/T546.4-2005)的要求。海晏牦牛选择具有本品种显著特征的公牦牛和母牦牛。选种做到优秀,在选配中尽量避免近交,不断提高海晏牦牛的品质。该地区牦牛是经过长时间驯化的野牦牛,性格温顺,草场较丰富,适宜牦牛生长发育,同时,还通过引进野牦牛进行品种的改良。可见,本地区牦牛具有符合本地区特有的特点。2.1牦犊牛:出生到6月龄期间的牛。3.2育成牛:指从7月龄到18月龄的牛。2.3繁育母牛:一般指18个月龄以上的母牛。2.4成年母牛:是指体成熟后的母牛。2.5牦牛肉:来自产区的天然放牧条件下的牦牛生产的肉。3、生产过程管理:海晏牦牛由于长期生长生活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寒地区,是青藏高原传统牦牛的代表。饲养过程要严格执行《牦牛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DB63/T782—2009)。保持纯天然自然放牧的方式,确保原材料的纯正。在饮水方面,夏、春、秋季应用河水,冬季采用天然雪为主。3.1饲养方式:以传统放牧放养为主,饲料为草原天然牧草。海晏牦牛生长在保护区域范围内的天然草原,保持纯天然放牧饲养方式,以放牧为主,补饲水平很低,除在母牛产仔季节,对病弱母牛及缺奶幼仔进行补饲外,一般不补饲。3.2各季节牛群的饲养:冬春季放牧的主要任务是保镖和保胎,要选择地势较为平缓、避风向阳的山间坡地、饮水方便的冬季牧场,避免饮冰水,以使保镖保胎。早春要调节放牧时间,特别注意“抢青”,以免流产和拉稀。冬春季是牦牛一年中最乏弱的时间,有条件的应加强补饲。夏秋季放牧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产乳量,搞好抓膘和配种,使当年要屠宰的牦牛在入冬前出栏,其他牛为越冬过春做好准备。放牧要早出晚归,尽量延长放牧时间,多饮水,同时应将牦牛赶到较为凉爽的地方使其充分反刍。并且应当安排轮牧计划,使得牦牛粪便均匀撒在牧场上,同时减轻对牧场特别是圈地牧场的践踏。3.3牛群的饲养管理犊牛产下后应在1-1.5h内吃到初乳并尽量吃饱,适当提早训练犊牛吃植物性饲料。犊牛的断奶时间视其生长情况而定,一般六个月左右,以能够吃饱植物性饲料为宜。同时要注意做好喂奶卫生,保持清洁,并给予适当的运动和护理。犊牛成长6、7月后即成为育成牛。在冬春季要补喂青干草,以满足其生长发育对营养的需要。将母牛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公牛入群,防止未完全成熟配种。母牛怀孕前5个月,由于胎儿生长发育较慢,其营养需要较少,可以和空怀母牛一样,以放牧为主。妊娠的最后2—3个月,以圈舍近处牧饲为主,不宜远行放牧,防止妊娠母牛体重过重、劳累,以免发生难产。4、病、死牛处理4.1不应出售病牛、不明原因的死牛。4.2需要处死的病牛,应在指定地点进行扑杀,传染病牛尸体要在县防疫站监督下焚烧或深埋(所埋深度应为尸体距离地面大于1.5米)处理。4.3有使用价值的病牛应隔离饲养、治疗,病愈后归群。5、防疫疫苗及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海晏牦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所有牦牛进行O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同时,佩戴畜禽耳标标识,上传录入相关信息,确保海晏牦牛养殖的可追溯性。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以及应当淘汰的和明确规定的违禁兽药等。6、生产记录的建立和兽药休药期的要求做好生产全过程的记录。内容包括疫苗(兽药)的购销、使用记录,免疫、消毒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记录要完整、真实,保存二年以上。严格实行海晏牦牛产地准出制度。乡(镇)畜牧兽医部门认真按照生产记录使用疫苗或兽药的时间,对于达到休药期规定并经检疫合格的出具《产地检疫证明》,方可出栏交易屠宰上市。7、产品收获、屠宰、捕捞及产后处理的规定按照不同的育肥阶段进行屠宰,屠宰后的海晏牦牛肉产品应符合《青海省牦牛肉质量标准》(DB63/T516-2005)。第一,做到适龄屠宰,6月以上龄犊牦牛体重≥100kg 、成年牦牛≥250kg、母牦牛≥220kg。第二,海晏牦牛屠宰必须在政府依法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行屠 宰;屠宰后出场的牦牛肉及其副产品必须经过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检疫检验并合格。

产品特征:
1、独特感官特征:由于海晏县地区气候条件独特,且牧草相对丰富,且通过引进野牦牛冻精提高海晏牦牛的品种特征。因此海晏牦牛体现出生长发育好的外形特征,具体表现为体躯矮长,四肢短细,蹄小而尖,头呈楔形,额毛丛生,胸深、背宽、腰略凹陷,尻狭而斜。从胴体上看,肌肉光泽润滑,色泽略深,脂肪淡黄色,肌纤清晰有韧性,弹性好。肉品质好、肉质鲜美、肌纤维较粗、色泽暗红、腥膻味小,而且外表湿润,不粘手,无异味,具鲜牛肉特有气味。牦牛肉煮沸后的肉汤清澈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的香味。2、内在品质指标:海晏牦牛长期生长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寒地区,属传统游牧放牧饲养方式进行生产管理,同时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使得海晏牦牛发育较好。海晏牦牛肉所含蛋白质总量≥18%、脂肪含量≥3.0%、17种氨基酸总量≥17.5%。高蛋白、高热量,氨基酸种类齐全,是生产加工优质牛肉制品的原料,也是一种口味鲜美的优良肉食品。

包装规定:
牛肉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7—1988)和《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11680—1989)的规定,内包装标志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外包装标志应符合《)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和《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6388—1986)的规定。在运输中,牛肉应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不得同对产品发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运输设备应洁净,无污染,商品牛运输时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运输车辆在使用前后要按照《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标准》(GB16567—1996)的要求消毒。鲜牦牛肉在相对湿度75~85%、0℃~4℃贮存;冻牦牛肉在相对湿度90~100%、-18℃条件下贮存,冷藏温度24h升降幅度不超过1℃。产品保质期不超过12个月,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海晏牦牛地域保护范围内的地理标志农产品饲养场(或合作组织),在海晏牦牛肉产品的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海晏县畜牧兽医站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示相结合的标示标注方法。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1.1 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等级确定的地域范围;1.2 取得登记农产品先关的生产经营资质;5.1.3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3 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义务责任。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袋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4、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正确规范的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5、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

证书持有人:
海晏县畜牧兽医站

地域保护范围:
海晏牦牛保护地域范围为:海晏县北接祁连、门源,东邻大通、湟中,南接湟源、共和,西邻刚察县。地理坐标为:东经100°23′~101°20′,北纬36°44′~37°39′。海拨2726—4583 米,属高原亚干气候。全县四乡一镇:三角城镇、青海湖乡、甘子河乡、哈勒景乡、金滩乡,县域总面积4853 平方公里,草场面积448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417万亩,养殖牦牛15万头,覆盖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