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田鸡

河田鸡,又名长汀河田鸡,因主产于福建长汀县河田镇而得名,是福建省传统家禽良种,《中国家禽品种志》收录的全国八个肉鸡地方品种之一。河田鸡是经过长期人工选择形成的一个地方品种,以稻谷、玉米等粗粮为主要食物,适合在果园、竹山、松林等纯天然的环境中放养。河田鸡含蛋白质多,脂肪适宜,肉质细嫩、皮薄柔脆、肉汤清甜;嘴、脚、皮呈黄色,颈、翅膀和尾巴的羽毛呈黑色,其他地方的羽毛金黄发亮;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含有丰富蛋白质和人体必需的十一种氨基酸。曾被定为我国出口活鸡的名贵商品。

载:“河田鸡起源于福建长汀县河田镇。”据传:唐明皇喜好清明斗鸡,立鸡坊于两宫。据民间传说,唐开元年间河田鸡选送到长安,列为斗鸡之一。到明朝有一时期亦盛行斗鸡,河田鸡选送京都,曾被誉为斗鸡之小雄,每每取胜。

河田鸡生产区域地处闽赣两省的边陲要冲,是著名的汀州故地,境内多为山区丘陵地带,生态环境良好。该地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温度在15℃-19.5℃之间,最低气温-7.4℃,最高气温39.4℃,年均降雨量1711.2毫米,日照年平均为1905小时。这种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的亚热带气候特征非常适宜多种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生长,当地盛产水稻、甘薯、玉米等。土壤主要以红壤为主,土壤中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尤其是稀土矿,稀土能促进河田鸡的生长并改善肉质风味。河田鸡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饲养出来具有独特的肉质风味。

3.1饲养场地 场地选择无疫区,远离市区、居民区和游览区,且地势高燥、背风向阳、交通便利、环境安静、水源充足、水质优良、防御隔离条件和植被排水良好的果园、竹林、松林、草坡等,并有一定的坡度。选择的场地应符合NY/T 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要求。 3.2品种选择 规模养殖场的种苗应来自于保护范围内依法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河田鸡种鸡场或孵化场所生产的种苗,外在特征应符合河田鸡品种相关特征要求;农户散养河田鸡的种苗可自繁自养,外在特征应符合河田鸡品种相关特征要求。 3.3饲养方式 饲养分为三个阶段,即1~6周龄的雏鸡阶段,7~13周龄的中鸡阶段和14周龄以上育肥鸡阶段。 3.3.1 雏鸡的饲养 雏鸡饲养的方式采用地面平养、网上平养和笼养,其密度分别20只/㎡~25只/㎡、25只/㎡~30只/㎡、30只/㎡~35只/㎡。根据雏鸡大小进行分群,每小群500只左右为宜。雏鸡饲料选用全价碎粒料或碎米,饲养中适当添加沙粒和青料。 3.3.2中鸡的饲养 饲养方式以平养和放牧相结合。选择植被和排水良好的果园、竹林、松林、草坡等进行放牧,在饲料中应加入15%~30%稻谷、玉米、甘薯等饲料,以保证河田鸡肉质风味。 3.3.3育肥鸡的饲养 饲养方式采用放牧饲养,利用果园、竹林、松林、草坡等放牧,放牧运动场要求1㎡/只以上,并搭建凉棚、栖架,最好要有两个以上放牧场地供轮养。饲料中应添加30%以上稻谷、玉米、甘薯等青粗料,不得饲喂动物蛋白饲料。 未施行小阉割的公鸡,当鸡冠鲜红、肉髯肥大、啼声响亮时进行阉割。阉割过程应做到迅速、准确,手术时间以早晨为佳。阉割有利于肌间脂肪的沉积,提高鸡肉品质。 3.4饲料卫生指标 饲料原料与添加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目录的要求,饲料添加剂使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625号公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要求。饲料药物使用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 168 号公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规定,饲料卫生应满足GB13078标准要求。规模养殖的饲料主要以配合饲料为主,为适当延长饲养时间以提高品质,适量辅以稻谷、玉米、甘薯、青菜、大豆等;散养农户的饲料主要以当地产稻谷、甘薯、青菜、等农作物为主,适当辅以配合饲料。 3.5疫病防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执行。定期做好防疫和药物预防工作,根据免疫程序做好疫苗接种,参考免疫程序表1。 表1免疫程序表 日龄 防制疫病 选用疫苗 使用方法 备注 1 马立克氏病(MD) 鸡马立克氏病疫苗 按说明书使用。 根据当地疫情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应用。 3 鸡新城疫(ND)、传染性支气管炎(IB) 鸡新城疫活疫苗(La系)、传染性支气管炎(H120)二联活疫苗 按说明书使用。 7 鸡痘(FP) 鸡痘活疫苗 按说明书使用。 10 禽流感(AI) 禽流感灭活疫苗(H5N1) 按说明书使用。 13 传染性法氏囊病(IBD) 鸡传染性法氏囊病活疫苗 按说明书使用。 18 鸡新城疫(ND)、传染性支气管炎(IB) 鸡新城疫活疫苗(La系)、传染性支气管炎(H52)二联活疫苗 按说明书使用。 28~30 鸡新城疫(ND) 新城疫活疫苗 按说明书使用。 40~45 禽流感(AI) 禽流感灭活疫苗 按说明书使用。 3.6兽药使用 兽药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3.7排泄物处理 垫料和粪便在固定地点进行堆肥处理,堆肥地点应为混凝土结构,并有遮顶。粪便及污水经无害化处理后作农业用肥。 3.8出栏和运输 适宜上市日龄:阉公鸡不小于180日龄,小母鸡120-150日龄,公鸡不小于105日龄。肉鸡出售前要按农业部颁布的《家禽产地检疫规程》进行产地检疫,检疫合格肉鸡方可上市,残次鸡另行处置。肉鸡出栏前6小时停喂饲料,抓鸡、装笼、搬运、装卸中动作要轻,以防挤压和碰伤。运输设备应洁净,无鸡粪和化学品遗弃物。严禁已出场的商品成鸡返场饲养。 3.9养殖档案 按照农产品质量可追溯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并保存2年以上。

产品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河田鸡胸宽背阔,躯短,近方形,喙短、略弯曲,尖端呈黄色,基部呈深棕色。单冠直立,冠后端分裂呈叉状冠齿,称“三叉冠”,为河田鸡所特有的冠型。肉髯大,呈红色。耳叶椭圆形,黄毛覆盖,呈红色。虹彩呈橘红色。胫、皮肤均呈黄色。公鸡头、颈部羽毛呈棕黄色,背、胸、腹部羽毛呈淡黄色,主翼羽呈黑色、有浅黄色镶边,副翼羽呈红棕色,尾羽和镰羽呈黑色、有光泽,但镰羽不发达。母鸡颈羽覆有黑斑点,在颈部形成环状黑圈,主翼羽和尾羽呈黑色,其余部位羽毛均呈黄色。雏鸡绒毛呈深黄色。达到规定上市日龄阉公鸡体重≥2.0kg,小母鸡体重≥1.2kg,公鸡体重≥1.25kg。 (2)内在品质:蛋白质≥21g/100g、牛磺酸(腿肌)≥180mg/100g。 (3)安全要求:符合国家GB2762、GB2763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35号公告等要求。

包装规定:
地域保护范围内的河田鸡产品生产经营者,如需使用“河田鸡”地理标志的,应当向长汀县畜牧技术推广站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才能使用,要求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 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河田鸡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河田鸡的贮藏、运输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证书持有人:
长汀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地域保护范围:
河田鸡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长汀县辖区内的汀州镇、大同镇、古城镇、铁长乡、策武镇、河田镇、三洲镇、濯田镇、四都镇、红山乡、南山镇、涂坊镇、宣成乡、羊牯乡、新桥镇、馆前镇、童坊镇、庵杰乡共18乡(镇),299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地理坐标为东经116°00′45″~116°39′20″,北纬25°18′40″~26°02′05″。总保护面积3099平方公里,生产规模1500万羽,年产量21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