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马铃薯

呼兰马铃薯呈椭圆形,形态丰满,芽眼平浅,表皮光滑,黄皮、黄肉,商品性好。炖煮时,香味四溢,口感滑润香甜,风味独特;炝菜时,薯丝不易断裂,口感爽脆;油炸薯片、薯条时,色泽均匀、金黄,外观食欲感强,香酥可口,是方便食品加工的最好选料。

2.1土壤地貌情况:呼兰区境内无山地、丘陵等复杂地形,整个地势平坦开阔,西部低平、中部平缓、东部略高,呈东高西低趋势。各类地貌相对比差在20~30米之间,为波状平原。海拔最低点113米,最高点(孟家乡团山子)189.5米,一般在115~150米之间。 呼兰区土壤类型是黑土、黑钙土和草甸土等,黑土居多,占总耕地面积的65%以上,松软肥沃,腐殖质层深厚,富含有机质,呼兰区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为32.9g/kg,PH平均为6.1,多数集中在5.5~6.5之间,碱解氮平均为196.8mg/kg,有效磷为36.6mg/kg,速效钾为194mg/kg。肥沃松软的土壤和平坦不积水的地形地貌非常适合马铃薯生长。 2.2水文情况:全境地表径流与地下水总量4.11亿立方米,可利用水量2.44亿立方米。辖境江河纵横、湖泡沟渠密布。地表水有“一江四河”、沟泡湖泊412个。境内流经的江河有松花江、呼兰河、泥河、漂河和少陵河等。这些河流年径流总量498亿立方米,夏季蓄水充足、无污染,有利于开发为灌溉用水。 2.3气候情况:呼兰区处在黑龙江省第一、第二积温带,属于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4.0℃。全年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2661.4小时,≥10℃的有效积温2800℃,全年无霜期平均144天。初霜日期平均为9月26日,终霜日期平均在5月4日。全年气温以7月份最热,月平均23.1℃;全年1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19.4℃。年平均降水量505.4毫米,主要集中在6~8月份。6~8月份是马铃薯块茎膨大需要水分和热量最多的时期,充足但不是过多的的雨水和热量有利于马铃薯的生长。 气候冷凉、昼夜温差大、雨热同季,有利于马铃薯块茎膨大和干物质积累,延缓退化。以上气候特点适宜马铃薯生长的需要,是马铃薯产业发展难得的自然资源优势。

3.1产地选择:选择土质肥沃、排水良好的平岗地,产地环境质量符合GB/T18407.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 3.2品种选择:选择高产、优质和抗逆性强的优良品种。主要选用尤金、荷兰7等品种。 3.3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马铃薯生产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使用,有机肥料与无机氮的比例不超过1∶1,禁止施用硝态氮肥。 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呼兰区无公害马铃薯生产操作规程》操作。 3.4产品收获:根据生长情况与市场需求及时采收。采收前若植株未自然枯死,可提前7~10d杀秧。并将茎叶清理出收获地块,起收时挖掘深度要合理,防止丢薯和破皮伤薯。收获后,块茎避免暴晒、雨淋、霜冻和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而变绿。 3.5生产记录:对呼兰马铃薯生产的全过程,要建立田间生产技术档案,做好化肥、农药的使用记载;专人保管化肥、农药;定期对马铃薯种植基地进行农药残留抽检,对在抽检过程中,发现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农药残留超标的,不得上市销售,并予以曝光。搞好整个生产过程的全面记载,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产品特征:
4.1 外在感官特征:呼兰马铃薯呈椭圆形,形态丰满,芽眼平浅,表皮光滑,黄皮、黄肉,商品性好。炖煮时,香味四溢,口感滑润香甜,风味独特;炝菜时,薯丝不易断裂,口感爽脆;油炸薯片、薯条时,色泽均匀、金黄,外观食欲感强,香酥可口,是方便食品加工的最好选料。 4.2 内在品质指标:经检测,呼兰马铃薯淀粉含量为13%~15%,干物质含量大于16%,蛋白质含量大于2%,钾含量大于400 mg/100g,钙含量大于10 mg/100g,镁含量大于20 mg/100g。 4.3 安全要求:呼兰马铃薯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 4.4 包装标识等相关规定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有防雨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的物品混运。在避光、常温、干燥和有防潮设施的地方贮藏。贮藏设施应清洁、干燥、通风、无虫害和鼠害。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发霉、发潮、有异味的物品混存。

包装规定:
5.1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1.1 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地域范围。 5.1.2 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5.1.3 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5.1.4 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5.2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5.2.1 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2.2 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5.3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5.3.1 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5.3.2 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5.3.3 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4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5.6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证书持有人:
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域保护范围:
哈尔滨市呼兰区位于黑龙江省南部、哈尔滨市北部、松花江北岸、呼兰河下游。地理坐标为:东经126°25′~127°19′,北纬45°49′~46°25′。东与巴彦县为邻,东南与哈尔滨市道里区、宾县隔松花江相望,南与哈尔滨市松北区接壤,西濒呼兰河与哈尔滨市松北区相邻,西北与兰西县为邻,北及东北与绥化市、巴彦县毗邻。 呼兰马铃薯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是腰堡街道、呼兰街道、兰河街道、建设路街道、公园路街道、沈家街道、康金街道、长岭街道、双井街道、白奎镇、石人镇、方台镇、二八镇、大用镇、莲花镇、杨林乡、许堡乡和孟家乡等3个乡6个镇9个街道,169个行政村,地域保护面积12.6万公顷。马铃薯生产面积7909公顷,年产马铃薯4.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