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黑木耳

留坝黑木耳采食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相传汉留侯张良归隐紫柏山,修造成仙,就以黑木耳做仙草灵药。据留坝县志记载:“食用菌遍生腐木之上,山民自古有采摘习惯。”据记载,著名的褒斜栈道当时就是向帝王进贡的通道之一,留坝黑木耳是贡品中必不可少的。

留坝县地处秦岭主峰太白山南麓,属北亚热带北缘的山地暖温带湿润季风气候类型,年平均气温11.5℃,年日照为1804.4小时,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2%。境内山峦连绵,峰岭叠障,云雾缭绕,河沟纵横,森林覆盖率高达88.6%,最高海拔2610米,最低海拔585米,小气候多样,水系密集。留坝黑木耳生产错落在山间,远离城镇及交通要道,隔离条件好,产地环境优异无污染。菌材丰富、日照充足、气候湿润、水质洁净、海拔高差大、昼夜温差大等独特自然生态环境造就了留坝黑木耳优异的品质特性。

留坝黑木耳生产过程中采用段木栽培、“两场制”管理、“四边法”接种等特定生产方式。 1.段木栽培:留坝全县林业用地268.16万亩,其中林地174.66万亩,灌木林地46.88万亩。每年全县森林粗生长率按3%计,充分利用枝桠,可供黑木耳生产用的栎木、阔杂木、桦类、杨类等菌材年生长量约31.9万立方米。留坝黑木耳耳树主要为阳坡中龄栓皮栎,俗名红青棡或火青棡,一般十二月上旬至元月底砍伐。 2.“两场制”管理:留坝黑木耳发菌与出耳按“两场制”分场进行管理。发菌场用新场,土质夹沙土,邻近水源,便于管理。出耳场荫蔽度“七分阳三分阴”,海拔在800米以上的耳场,荫蔽度宜再小一点,应选择山旁林边做出耳场。 3.“四边法”接种:留坝黑木耳采用“四边法”进行接种,即一边打孔、一边接种、一边打盖皮、一边盖盖皮。打孔密度行距6cm、穴距10cm,盖皮要盖严。接种时间在三月上旬至四月上旬,选择晴天或阴天点种,雨雪天或烈日下不能接种。

产品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留坝黑木耳耳型均匀、朵大整齐,耳面黑褐有光泽,耳背灰白,干耳质脆易折断、个体分散好、组织纹理清晰,气味微香;水发性好,发耳似花,耳根较小,耳片舒展有韧性,肉厚胶质半透明,口感细腻,回味清香。 2.独特内在品质指标:留坝黑木耳内含物丰富,每百克含粗蛋白≥13.5克、粗多糖≥9克、钙≥270毫克、铁≥30毫克,均优于对照产品。 3.安全要求:留坝黑木耳产地环境条件符合NY5009-2002的要求,品种选用及菌种生产、管理符合国家《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规定,木耳生产使用的原料符合NY/T393、NY/T394的要求,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

包装规定:
1.留坝黑木耳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留坝黑木耳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留坝黑木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留坝黑木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5.留坝黑木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五年,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证书持有人:
留坝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域保护范围:
留坝黑木耳保护区域为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所辖江口、玉皇庙、留侯、城关、武关驿、火烧店、马道、青桥驿等8个镇98个行政村,东到江口镇范条峪村,南到青桥驿镇蔡家坡村,西到留侯镇火烧关村,北到江口镇磨坪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8′05″-107°18′14″,北纬33°17′42″-33°53′29″。区域保护面积65600公顷,年总生产规模20000架,总产量111.0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