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苞谷李

南丹苞谷李为小果型品种,果实扁圆形,果顶扁平,微凹,梗洼浅;缝合线明显,两侧对称;果皮黄绿色、有红斑,有光泽。果粉薄,白色。果肉淡黄绿色至黄绿色,肉质爽脆、细腻、汁中等、清甜无涩味。种核小,粘核。

“月里苞谷李”是南丹县月里镇特有的地方水果品种,因其成熟早(5月下旬成熟)、果实大小适中(单果重12克左右)、色泽光亮,口感清脆爽口,其特有的品质和风味深受人们喜爱。

(1)土壤地貌情况:南丹苞谷李保护范围地处云贵高原向桂西北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主要土壤类型为山地黄红壤、黄壤,土层深厚,有机质含量高,富含钙离子,土壤PH值微酸趋于中性,有利于李树根系对营养元素的良好吸收,也是南丹苞谷李果实中的可溶性固形物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2)水文情况:南丹苞谷李保护范围境内群山起伏连绵,林木茂密,高山山泉、溪流水资源丰富,空气洁净。在这个环境条件下建立的南丹苞谷李种植园靠泉水、山溪水自流灌溉解决果园用水。洁净的水源、清新的果园环境保障了南丹苞谷李果实清甜可口,无污染的安全品质。 (3)气候情况:南丹苞谷李保护范围内地处云贵高原东南端,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昼热夜凉,气温反差明显,当地12月份、1月份月平均气温分别为9.2℃、7.4℃,能够满足苞谷李树体休眠要求,有利于树体的养分积累和促使花器官发育完全。苞谷李花期为2月中旬,春季气温已回升,阳光明媚,利于开花授粉。苞谷李果实发育膨大期为4月中下旬,此时温度已上升至旬平均温度19.8℃,光照时数增加,昼夜温差8℃左右,清晨果园多雾气笼罩,湿度大,极有利苞谷李果肉细胞分裂生长和糖分的积累。

(1)产地选择:长期以来,当地老百姓习惯将南丹苞谷李种植在房前屋后,用农家肥培育,造就了南丹苞谷李糖分高、酸度低的品种特色,土壤要求为微酸性、土层深厚、疏松透气、排水良好、有机质含量较高。 (2)品种范围:选用当地特有的南丹苞谷李品种。 (3)生产过程管理: 园地选择:平地,或坡度小于25°背风向阳的丘陵山地,且交通方便的地方建立果园。 授粉树配置:当地老百姓在种植南丹苞谷李的同时,在房前屋后间种有其他品种的李树,有利于南丹苞谷李的授粉。因此,建园时要合理配置授粉树,苞谷李与授粉品种比例4:1,作为授粉品种要求花粉量大,与苞谷李花期相遇,且亲和性好。 定植时期:秋季落叶后至翌年苗木萌芽前(11月下旬至第二年3月中旬)均可定植,以早栽为宜。 栽植密度:土壤肥沃、土层深厚的平地、缓坡地株行距以4m~5m×4m为宜,每亩栽植35株~40株。 整形:一般采用自然开心形整形,主干高50cm~60cm,留3~5 主枝,均匀分布,每个主枝上留2 个~3个侧枝,在主枝两侧斜方向发展。无中心主干。 按照《NY/T 5295 无公害农产品 产地环境评价准则》、《GB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等要求进行生产管理,对生产中使用的农药、肥料进行严格质量规范,施肥以有机肥、生物肥为主,杜绝违禁农药的使用,果园清洁卫生,确保南丹苞谷李生产安全。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鲜食苞谷李需要成熟度为9成时(果皮黄绿色,并带有暗红色丝斑)分期采收。采收过程避免机械损伤、曝晒。采收选择晴天上午或阴天进行。采收后及时进行果品分级包装,鲜食果24小时内保鲜贮运到销售市场。 (5)生产记录要求:生产过程要建立生产档案,对种植品种、病虫害发生情况、技术措施、产品收获情况,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等进行认真登记,并妥善保存。 (6)包装:采用牢固、洁净、无毒、无异味的纸箱、竹篓或塑料箱作为包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GB/T5737的规定。 (7)贮存:鲜果的贮存地应阴凉通风、防晒、防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源。严禁烈日曝晒或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腐败变质、有异味的物品同仓库存放。 (8)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毒、无异味、无污染,并应有防晒、防雨、冷藏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不良气味的物品同批运输。

产品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南丹苞谷李为小果型品种,果实扁圆形,果顶扁平,微凹,梗洼浅;缝合线明显,两侧对称;果皮黄绿色、有红斑,有光泽。果粉薄,白色。果肉淡黄绿色至黄绿色,肉质爽脆、细腻、汁中等、清甜无涩味。种核小,粘核。 (2)内在品质: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2%;总糖含量≥9.7g/100g,总酸含量≤1.3g/100g;可食率≥95%。 (3)安全要求:南丹苞谷李实行无公害化、标准化生产,产品符合<>的要求。

包装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第一、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第二、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第三、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第一、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南丹苞谷李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第二、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第一、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査; 第二、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第三、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证书持有人:
南丹县水果生产管理局

地域保护范围:
南丹苞谷李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南丹县行政区域内的南丹县辖区内的月里镇、六寨镇、城关镇、罗富镇、里湖瑶族乡、芒场镇、车河镇、大厂镇、吾隘镇、中堡苗族乡、八圩瑶族乡共计11个乡镇151个行政村(社区)。保护地域范围位于东经107°01′~107°53′、北纬24°25′~25°37′之间。保护面积0.2万公顷,产量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