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黄腊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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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护日期:
  • 保护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
  • 特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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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

南丹黄腊李原产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罗富乡,在当地已有一、二百年的种植历史,是南丹最著名的传统土特产之一。南丹位于广西西北部,地处云贵高原温带落叶果树分布带向广西丘陵亚热带落叶果树和常绿果树混交分布的过渡地带,地理环境复杂而独特,孕育了别具地方特色的李中珍品——南丹黄腊李,其果实端庄,色彩亮丽,外观琳珑剔透,果肉酸甜适口,质地爽脆,风味、口感独特,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就蜚声广西区内外,九十年代初被国内果树专著收录为优良地方李子品种,是南丹特色水果的典型代表,被授予广西河池市“优质农产品”和“名牌产品”称号。2001年7月,南丹县被中国特产之乡推荐暨宣传活动组织委员会命名为“中国黄腊李基地”。

1、土壤地貌情况:南丹县地处于云贵高原与广西丘陵过渡地带。凤凰山脉经贵州伸入,自西北往东南贯穿全县中部,形成中间高两边低的背脊形地形,整个地势东北较高,西南较低,境内山岭连绵、峰峦重迭,海拔600-900m,主要地貌有丘陵地、中低山山地、岩溶峰丛洼地、岩溶峰林谷地。成土母质有七大类,大部分成土母质为沙页岩和石灰岩,沙页岩主要分布在月里南部、芒场一部分、六寨、城关、车河、罗富、吾隘、大厂的大部分。石灰岩主要分布在八圩、中堡、里湖大部分,及芒场一部分、六寨小部分。土壤以黄壤、红壤和冲积土居多。2、水文情况:南丹县地处珠江流域,河流均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主要河流有纳力河、南丹河、巴定河、拉潭河、车河,在县境内年平均径流量为20.95亿立方米。河川年平均径流量为13.95亿立方米。全县内有地下河10条,泉井出露点343处,地下水资源量为5.743亿立方米。3、气候情况:南丹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雨量充沛、雨热同季,气候条件十分优越。年太阳总辐射量为89.40mj/平方厘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257.1小时,是广西日照时数较少的县份之一。年平均气温为16.9℃,大于或等于10℃总积温为热(车河)6163℃,温(城关)5037℃,凉(六寨)4713℃;南丹无霜期南长北短,年均无霜期297-285天,年均降水量1436.6mm,5-8月是雨季,雨季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2%,年均相对湿度83%。

1、产地选择:适宜选择微酸性、土层深厚、疏松透气、排水良好、有机质含量多的土壤。2、品种范围:选用南丹黄腊李品种。3、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按照《NY/T5295-2015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等进行生产管理,对生产中使用的农药、肥料进行严格质量规范,施肥以有机肥、生物肥为主,杜绝违禁农药的使用,果园清洁卫生,确保黄腊李生产安全。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鲜食黄腊李需要成熟度为9成时(果皮转黄,并带有鲜艳的红霞色)分期采收。采收过程避免机械损伤、曝晒。采收选择晴天上午或阴天进行。采收后及时进行果品分级包装,鲜食果24小时内保鲜贮运到销售市场。5、生产记录要求:生产过程要建立生产档案,对种植品种、病虫害发生情况、技术措施、产品收获情况,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等进行认真登记,并妥善保存。6、包装:采用牢固、洁净、无毒、无异味的纸箱、竹篓或塑料箱作为包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GB/T5737的规定。7、贮存:鲜果的贮存地应阴凉通风、防晒、防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源。严禁烈日曝晒或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腐败变质、有异味的物品同仓库存放。8、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毒、无异味、无污染,并应有防晒、防雨、冷藏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不良气味的物品同批运输。

产品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南丹黄腊李果实近圆球形~扁圆形,果顶平微凹,梗洼深、广;缝合线明显,两侧稍不对称;果皮有光泽、腊黄色、有红斑。果粉厚,灰白色。平均单果重53克。果肉黄色,内质爽脆、细腻、汁多、清甜。种核小,粘核。2、内在品质指标:南丹黄腊李可溶性固形物占比≧11%,总糖(以葡萄糖计)占比≧7%,总酸(以柠檬酸计)含量≦1.3g/100g,可食率>95g/100g。3、安全要求:南丹黄腊李实行无公害化、标准化生产,产品符合《NY/T2798.4-2015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中第四部分:水果的标准要求。

包装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南丹黄腊李名称和公共标识图组合标注型等)。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证书持有人:
南丹县水果生产管理局

地域保护范围:
南丹黄腊李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行政区域内的城关、罗富、吾隘、大厂、八圩、里湖、芒场、车河、六寨、月里、中堡等11个乡镇及其所辖的行政村。保护范围位于东经107°1′-107°55′,北纬24°42′-25°37′之间,区域面积为3916平方公里。保护面积1000公顷,产量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