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大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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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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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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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范围: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图的报告》(彭府〔2006〕14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四川省彭州市现辖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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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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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机构:
红蒜头红皮大蒜紫皮大蒜红蒜瓣蒜苗川蒜寒蒜彭州大蒜5斤低价包邮
四川彭州市种植大蒜历史悠久,远近闻名,清嘉庆十八年《彭县志》第四十卷物产载:“蔬之属大蒜,蒜苔产万家庵”,已成为传统大宗农田经济作物之一。彭州大蒜成熟蒜头产品每100克含水分≤70,脂肪≥0.65克,蛋白质≥6.7克,氨基酸总量≥4.5克,大蒜素≥560毫克。外皮淡紫红色,形状扁圆,整齐,蒜籽香味浓,辛辣味重,汁液粘稠,营养元素含量高。
获保护后的成效
获地理标志保护后,彭州大蒜种植面积达到了16万亩,占小春耕地面积的70%- 80%,其中尤以隆丰镇种植面积最大,达3万余亩,占全镇耕地面积的95%,大蒜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蒜苔平均单产500公斤左右,蒜头平均单产500公斤左右,亩产值3000-4000元,农民每亩纯收入2000-3000元。全市蒜籽总产量达9000万公斤,蒜苔7000万公斤、总产值在5亿元以上,除自留种外几乎100%外销。彭州大蒜已经成为江苏、云南、河南、湖北,安徽、陕西、广东、广西等地青蒜和早熟蒜苔栽培的当家主推种蒜品种,每年还出口到越南、日本、泰国、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其品质深受国内外的赞誉。
产品获奖情况
彭州大蒜在全国大蒜业的声誉很高,2005年彭州市蔬菜产销协会(下设大蒜专委会)荣获全国百强协会。隆丰镇连续4年都被评为“特产之乡先进单位”,2004年被评为“全国优质大蒜生产龙头乡镇”。2002年10月在中国西部农业博览会上彭州大蒜被评为“名优农产品”,2003年11月“彭州大蒜”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A级绿色食品。2005年10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授予彭州市人民政府蔬菜办公室“大蒜(蒜苔、蒜头)种植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彭州大蒜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二水早。
(二)立地条件。
海拔500 m至900m,地势平坦,土质疏松,排灌条件良好,pH值6.5至7.5,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2%。
(三)耕作制度。
水稻与大蒜轮作,稻草覆盖。
(四)栽培管理。
1. 施肥:要求每公顷施腐熟的有机肥15000至22500 kg,深沟高畦,畦面平整,边畦沟纵横相通,排灌自如。
2. 栽种:
(1)栽种时间。9月下旬。
(2)栽种密度。栽植密度为每公顷60至75万株。
3. 采收:蒜苔采收后约20天左右,假茎松软已不易折断时采收,采后至通风避雨处晾贮、后熟。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蒜头外皮淡紫红色,形状扁圆,整齐,横径3 cm至4cm,质地硬实,每个蒜头有8至9瓣。蒜香味浓,辛辣味重。
2. 理化指标:蒜头产品每100g大蒜素≥560 mg,水分≤70,脂肪≥0.65克,蛋白质≥6.7克,氨基酸总量≥4.5克。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申请:
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