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柴胡

据明嘉靖36年《涉县志》记载,柴胡、荆芥、防风等8种中药材当时就是我县特产。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一二九师的卫生工作者利用涉县当地的柴胡资源,研制成功“柴胡注射液”,开创了世界制药史上生物药品现代制剂的空白。直至今天,这里的柴胡仍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标准药材。“涉县柴胡”在2014年被评为农业部第二批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2016年河北省首届中药材产业发展大会上,被评为河北省十大道地药材之一。目前,我县柴胡种植面积达5.2万亩。

涉县柴胡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柴胡(Bupleurum chinense DC.) 。

二、立地条件

以海拔200~1500m的中山区和低山区为宜。土壤类型为石灰性褐土,pH值7.9~8.4、土质疏松、透气排水良好,土层厚度≥30㎝,有机质含量≥1.34%。

三、栽培管理

1. 轮作:采取用禾本科作物套种轮作三年两熟仿野生种植模式,以伏播为主,即第一年秋作物田内套播柴胡,当年收获秋作物,第二年秋季或第三年春季收获柴胡。

2. 播种时间、方法

1)播种时间。6月下旬~8月上旬。

2)播种方法。种子播种每公顷亩用种量37.5~45kg。

3. 田间管理

1)施肥。春夏季随降雨每公顷施生物有机肥不低于4500kg。

2)割薹。6下旬~7月上旬,柴胡现蕾后,将柴胡留茬10cm后,割掉花薹。

四、采收、加工

1. 采收:柴胡种植第二年秋末至第三年春季返青前收获。割除茎叶,挖出根部,剪去干枯茎叶。

2. 加工:采收的柴胡,去净泥土、茎叶等杂质,置通风处干燥。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根粗大、呈圆柱形或长圆锥形,长≥ 6 cm ,直径 ≥0. 3cm。根头膨大,顶端残留茎基或短纤维状叶基,下部分枝。表面黑褐色或浅棕色。质硬而韧,不易折断。气微香,味微苦。

2. 理化指标:

1)用乙醇作溶剂,浸出物≥13.0%。

2)含柴胡皂苷a(C42H68O13)和柴胡皂苷d(C42H68O13)的总量≥0.34%。

3. 安全及其它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和其它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产品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涉县柴胡的根呈圆柱形或长圆锥形,常有分枝,长8~22cm,直径0.3~1.2cm。表面黑褐色或浅棕色,近根头部有横皱纹,渐至下部有不规则纵皱纹及皮孔,并有细小支根痕。根头部残留茎基及叶柄。质硬而韧,不易折断,断面显纤维性,皮部浅棕色,木部黄白色,气微香,味微苦,单棵干重0.8~1.8g。 2、内在品质指标:涉县柴胡经河北省食品药品检验院检测含柴胡皂苷a、d总量0.69%,是药典规定(0.30﹪)的2.3倍;浸出物为18.3%,是药典规定(11.0﹪)的1.67倍;显微特征及水分检测符合2010年版药典的规定。 3、安全要求:涉县柴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标准,同时执行WM2-2001《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有关重金属及砷盐、黄曲霉素含量、农药残留量限量指标。

包装规定:
本规定地域范围内的涉县柴胡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涉县柴胡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包装要符合GB6266-86《中药材瓦楞纸箱包装件标准》、GB95-85《包装储运指标标志标准》,要标明农产品地理标志,标清产品、品名、等级、重量(毛重、净重),并注明检验人员姓名或代号。

证书持有人:
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