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小米

双城小米生长在松嫩平原。地处黄金积温带,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养分积累多。 [1] 双城小米籽粒饱满,粒圆,籽径0.8毫米左右,色泽鲜亮金黄,均匀一致;蒸制后香味浓郁,口感绵软、风味独特、粘着力强,具有较好的粘聚性,不易散。煮制后产品表现出黏度高,颗粒状态好,小米粥有“代参汤”之美誉。

双城位于松嫩平原腹地,境内地势平坦,土壤类型主要以黑土、黑钙土、草甸土为主,其中黑土面积占58%,土壤比较肥沃,土壤有机质平均为2.74%。双城市居黑龙江省第一积温带,年有效活动积温2700℃—2900℃,年日照时数平均为2582小时,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112.2千卡,无霜期125~135天,年降雨量410~520毫米,主要集中在7、8、9月份,70%以上的降水在农作物生长期。全省最高的有效积温和生育期内适宜的降水,富含微量元素,自然肥力高,特别适合谷子生长。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双城小米产地环境条件符合NY5332-2006无公害食品 大田作物产地环境技术条件。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1995的标准,基地的灌溉水质量符合GB4284-84的标准,基地的大气环境质量符合GB3095-82的标准,保护农作物大气污染最高允许浓度标准GB137-88。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选用黑龙江省登记或国家审定允许在黑龙江省种植的优质、抗逆性强、高产的优良品种。根据我市的生态条件,选用龙谷2号等抗病、熟期适宜的优良品种。3、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严格控制种子来源;生产用种必须是三证(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俱全的种子;从国外或外省市进口的种子必需有检疫证明;种子应有详细的购买记录。农药使用符合GB/T 8321农药合理使用标准和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标准;在生产中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明文规定不得使用的农药;病虫害防治坚持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以种植抗多种病害品种为主,加强预测预报工作,优先采用生物防治,结合物理防治,科学合理使用化学防治。严格掌握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平衡施肥,施用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及配合施用配比合理的无机复合肥。施肥原则:以有机肥为主,辅以其它肥料;以多元复合肥为主,单元素肥料为辅;以施基肥为主,追肥为辅;尽量限制化肥施用;及时做好肥料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不施用城市生活垃圾肥。4、产品收获:最后一次追施化肥在收获前30天进行。在谷子蜡熟期,籽粒变硬时要及时收获。5、生产记录要求:要做好生产全过程的记录,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的购销、使用记录,小米销售记录等,记录要完整、真实,保存两年以上,投入品使用记录要真实反映原料生产全过程。凡无投入品记录的,合作社不负责销售。

产品特征:
本部分内容主要表述反映登记产品特有的品质特性特征和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遵循的规定,主要包括:(1)外在感官特征:双城小米籽粒饱满,粒圆,籽径0.8毫米左右,色泽鲜亮金黄,均匀一致;蒸制后香味浓郁,口感绵软、风味独特、粘着力强,具有较好的粘聚性,不易散。煮制后产品表现出黏度高,颗粒状态好。(2)内在品质指标:双城小米的营养价值很高,据测定,双城小米蛋白质含量大于10%,脂肪含量小于3%,粗纤维含量大于1%,直链淀粉含量大于16%。(3)安全要求:双城小米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产品符合农办质〔2013〕17号茄果类蔬菜等55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小杂粮类标准。

包装规定:
地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使用规范》的要求和公共标识授权规定,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正确使用全国统一的公共标识,建立标识使用制度,对标识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登记造册并存档,存期三年。小米在运输储藏过程中要遵守有关规定,运输要合理。

证书持有人:
双城市经济作物指导站

地域保护范围:
双城小米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双城市全市水泉乡、公正乡、 农丰镇、杏山镇、同心乡、临江乡、万隆乡、韩甸镇、金城乡、兰棱镇、朝阳乡、单城镇、联兴乡、青岭乡、东官镇、周家镇、新兴乡、五家镇、幸福乡、双城镇、希勤乡、团结乡、永胜乡、乐群乡24个乡镇,生产区域分布在246个村。地理坐标东经125°41'~126°42',北纬45°08'~45°43'之间,地域保护面积224996.4公顷,其中种植面积10000公顷,年生产小米375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