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打芦花

  • 项目编号:
  • 类别:
    民间文学
  • 类型: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萧县春秋时称"萧国";秦始置县。历代均属徐州。1955年由江苏省划归安徽省,位于安徽省最北部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 据传说,萧县皇藏峪西北山顶,是孔夫子游此遇雨后的晒书场。孔子的弟子闵子骞,与老师同为鲁国人,后随父迁到萧国东南的乡村安家。至今,萧县民间还流传着许多有关孔夫子及其弟子的故事。《鞭打芦花》就是其中的一则: 孔夫子的弟子闵子骞,虽常受后母虐待,却怀"忠恕"之心,矢口不讲。一次,子骞及二弟随父坐牛车出门探亲,行至萧国一山村旁,风雪突起,车上的小二喜眉笑眼,子骞则冻得瑟瑟发抖;其父见状,怒用鞭打,刹时间子骞的袄烂而芦花飞,骞父发现幼子棉衣则裹着丝绒,始明真相。其父立即赶车返家(此山村就是萧县的"车牛返"村),愤怒休妻。子骞跪求父亲饶恕后母:"母在一子单,母去三子寒。"后母感动认错,一家人复又和好。后来,孔子知道了,夸赞道:"孝哉闵子骞!"(闵家居住的乡村,即今宿州市埇桥区闵贤乡)。 "爱人"和"忠恕",是儒家思想的核心,闵子骞将此化为了具体言行,成了封建社会人们的一面镜子。在今天,举国上下学习落实胡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之际,此则故事所提出的"尊老爱幼"问题,仍有其积极意义。 《鞭打芦花》在基本故事不变的前提下,因地域、习俗、讲述人的不同,细节和语言都会有所变化。是值得研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申报地区或单位:
宿州市萧县

保护单位:
宿州市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