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南安罗汉舞

  • 项目编号:
    3-Ⅲ-14
  • 类别:
    传统舞蹈
  • 类型:
    代表性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简介

南安罗汉舞俗称罗汉送喜,是大余县仅有的祈神求子的民间舞蹈。南安罗汉舞的形象塑造和表演形式都是很奇特:由罗汉头、猴子、罗汉崽三种形象组成,共二十多人表演,表演者大多是少年儿童。罗汉头由一成年人扮演,他象征神灵,并集男女两性于一身:如罗汉头头带假面具,假面具上画有雪白的眉毛、胡子、寿须,是一个大慈大悲、笑容可掬的男性形象;但体态肥硕,特别是腹部和臀部隆起,又拟女性怀孕状。在情节表演中,罗汉头有“迈老人步”“捧腹”、“捧臀”“抖袋播崽”等动作。罗汉头迈老人八字步踩台是选择播罗汉崽到民间的地点。“捧腹”“捧臀”动作是表现罗汉头即将生罗汉崽的喜悦心情。罗汉头播崽时,将罗汉崽装入人种袋里,然后双手举起人种袋,将罗汉崽撒播人间。猴子由一精灵小孩扮演,系罗汉头的丈夫。据老艺人说我们人类是猴子与神仙交媾而生的,在舞蹈表演中可足见这种夫妻关系。如其中有猴子与罗汉头碰臀交媾的情节与动作。另外十八个小孩扮演罗汉崽(有时人数可多可少),罗汉崽象征男丁,故有罗汉所到之处均人丁兴旺的说法。

南安罗汉舞是大余县绝无仅有的一种民间舞蹈。在表演程序上形成了先舞罗汉,后舞龙灯,同一场先后表演的习惯。俗称舞罗汉是送喜(即送崽),称舞龙灯是麒麟送子,这些都表现了当时人民求子心切的愿望。

历史渊源

罗汉舞是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独有的一种民间舞种,又称罗汉送喜,起源于明末清初。它在表演程序上形成了先舞罗汉,后舞龙灯,同一场先后表演的习惯。舞罗汉是送喜(即送崽),舞龙灯是麒麟送子,表现了当时人民求子心切的愿望。

罗汉舞来源于一个传说:古时南安镇清泉坊世居着吕、张两大姓。吕家多子家贫,而张家多女富庶。两家虽互为邻居,却常在重大节日时互相抬杠。一年春节,张家叫女婿用元宝垫桌子吃年饭,而吕家则叫众儿子用肩扛桌吃饭。后有和事佬出来调解,两家不计前嫌,每逢节日必出节目,敲锣打鼓模仿原来情景。由于他们祖先信奉大肚罗汉,敬罗汉以求多生子,所以称为罗汉舞。

几百年来的流传,使罗汉舞逐渐成为大余县南安镇村民春节、元宵、端午等重大节日最受欢迎的民间活动。


表演内容以及特征

罗汉舞种形式多变,对于动作以及道具的要求很高。

基本动作以及表演过程

罗汉崽表演的基本动作,是来自民间儿童杂技。表现罗汉崽从天庭降到人间这段神话情节,运用了“打风车”、“倒立走”、“腾空翻”等单人动作及“双狗对爬”、“高车滴水”、“牛屎滚团”双人配合动作,这些动作表现了罗汉崽生龙活虎、精灵好动的气质和性格。形成动作的最大特点是,利用人体运动惯力,特别是“双狗对爬”、“高车滴水”、“牛屎滚团”双人动作要求配合协调,力度均衡,惯性适度,动作连贯迅速,否则“松架”。

人体重叠组合的造型艺术是该舞的精彩及高潮部分,如“搭牌坊”、“观音坐莲”、“罗汉下井”、“骑马回朝”,都是人体重叠这个动作造塑而成,可概括一句话:“人迭人,变化在于型”。这些造型艺术在形象上逼真生动,既有古老宗教神话虚幻的意境,又有人间现实生活的情趣,既是生动活泼,热热闹闹的场面,又有和平宁静、庄严肃穆的空间感。

年初一先要举行请神的仪式,舞队穿好服装,带上道具来到关帝庙,由一老者向关帝爷献上一碗清水,再将竹筷架起个十字在碗上,表示请神消灾避邪,这时,鞭炮齐鸣,各家供上三牲,插香点烛跪拜。仪式毕,罗汉队和龙灯队、花灯队从关帝庙出来,在灯笼、旌旗引导下,浩浩荡荡沿街行走,沿途的群众则烧香“迎神”。表演时,因罗汉是神,所以必须先跳罗汉后舞龙。此时,主人家备足鞭炮,四角鸣放,在硝烟弥漫中,罗汉舞开始表演,表示罗汉是踏着祥云降到人间的。这时罗汉头罩面具,扮肥硕体态、大腹便便,隆起臀部,似孕妇状,走着老人步,跳着“捧腹”“捧臀”与猴子交媾等动作。然后罗汉头“抖袋”播崽,小罗汉遍布人间。罗汉舞富有儿童游戏性的表演特点和娱乐情趣,宗教神话色彩浓厚,情节离奇,风趣,画面壮观,具有和平安定、热闹兴旺的气氛。罗汉舞基本动作可分罗汉头表演部分、罗汉崽表演部分、人体重叠造型部分。罗汉头多为姿态性各模拟性的动作,可归纳为:行走似老人,举手挥拂尘。

服饰道具特点

大罗汉头戴大罗汉面具(朱红脸、胡须、眉粘白样毛),穿黑色金便鞋,腰系白布袋内垫芦花制成的“腹臀包”,再穿上深咖啡绸缎僧服,外套则是蓝色绸缎背褂,穿黑布沿白边的短腰鞭,缀红绒球。小罗汉头上则是花色棉布圆顶帽,褐色短僧服、灯笼裤小猴子,猴子帽,头顶猴王罩,画猴子脸。在道具上增添了人种袋,拐杖、佛珠、云帚、马头。

《大余南安罗汉舞》2008年 剧照--搭牌坊     王龙(拍摄)


《大余南安罗汉舞》2008年 剧照--骑马还朝    王龙(拍摄)


申报地区或单位:
赣州市大余县

保护单位:
赣州市大余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