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乳酿造技艺(“长春号”南味豆腐传统手工制作技艺)

  • 项目编号:
    Ⅷ—15
  • 类别:
    传统技艺
  • 类型: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相关地域:
  • 荣获: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保护地区:眉山市彭山县文化馆
 
“长春号”南味豆腐是眉山市彭山县的特色风味小吃。它光泽色白,香味浓郁,味鲜可口,细腻化渣。其历史悠久,起源于清朝道光年间,经过近两百年的发展,享誉全国,名播海外。
清道光年间,陕西渭南人李仲云随大批移民入蜀。道光年(1810年)举家迁至四川彭山县,开办了手工酿造作坊,潜心研究,改进制作工艺,努力发展佐餐佐料品种。其子李长春接替父业,于清咸丰七年(1857年)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为“长春号”酱园。1956年,“长春号”公私合营,更名为彭山县酿造厂。“长春号”酱园经过七代人的努力,逐渐发展壮大,扩大了盐渍制品的生产规模,改进了手工制作技艺,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产品。
在南味豆腐的工艺制作上,“长春号”坚持选用彭山与仁寿产的上等优质黄豆,洗净后浸泡、磨浆、煮浆、过滤、点浆、压榨、划块,最后选用十几种香料与上等曲酒,用五通桥精盐,配料后装坛,一年后方可食用。
1882年,“长春号”南味豆腐被清朝翰林学士李应根带到巴拿马国际博览会参展,获得优质食品奖;据彭山县志记载,民国十年(1921年)彭山实业所代理所长刘开宗,应成都劝业会征集陈列长春号酱园南味豆腐乳,获一等奖。抗战初期美国人来到彭山修机场,省女师校迁来彭山招生办学后,来自五湖四海的工程技术人员、部队官兵、师生都喜爱“长春号”南味豆腐乳,并带回老家赠送亲朋好友,从此“长春号”南味豆腐名声远扬。

申报地区或单位:
眉山市彭山县文化馆

保护单位:
眉山市彭山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