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哈萨克族传统婚俗)

  哈萨克语中称“婚礼”为“克勒恩吐苏入托依”。哈萨克族作为马背民族,其婚俗也表现出古老游牧民族的遗风。哈萨克族婚庆仪式包括一系列严格的程序,主要有说亲仪式、订婚仪式、送彩礼仪式、出嫁仪式、迎亲仪式。哈萨克人在同一个氏族部落内结亲时,七辈之内不得通婚。七辈之内不准通婚主要是以男方的氏族血缘关系来计算的。
  “哈萨克族婚俗”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所辖的塔城、阿勒泰两个地区和10个直属县市,木垒、巴里坤两个哈萨克自治县,乌鲁木齐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各县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
  哈萨克族的婚俗发源于古代乌孙,自15世纪中叶形成了哈萨克族这一民族共同体以来,相继问世了《哈斯木汗法典》、《叶斯木汗习惯法》、《头克汗法典》等习惯法,这些习惯法对哈萨克族婚丧、嫁娶等礼俗进行了规定。自此哈萨克族的婚礼便以其特有的仪式程序流传在民间,至今还比较完整地保留着哈萨克婚礼的仪式程序,并发展演变成为具有游牧民族特色的民俗现象。
  哈萨克族婚俗涵盖哈萨克人历史、文化、人生礼俗、审美情趣、价值取向等内容,带有浓郁的草原文化特点,是哈萨克族传统文化最突出的表现形式,涉及哈萨克族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富有强烈的地方特色和独特的民族特色,是哈萨克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对研究哈萨克族文化、历史、民风民俗等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目前掌握着传统哈萨克族婚俗仪规的老一辈正不断减少,而年轻一代热衷于现代化的婚庆仪式,因此在传承上出现了后继乏人的状况,使传统哈萨克族婚俗的继承和发扬面临危机。
  

申报地区或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保护单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艺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