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锡伯族传统婚俗)

  • 项目编号:
    Ⅹ-139
  • 类别:
    民俗
  • 类型:
    新增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相关地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锡伯族传统婚俗主要流行于新疆锡伯族聚居区。凡是锡伯人生活和居住的地方大都保持着本民族的婚姻习俗,在新疆除乌鲁木齐、伊犁地区以外散居的锡伯人当中亦有本民族的婚姻习俗留存。
  锡伯族的婚俗历史悠久,至今在传统婚姻习俗中依然留存着古代渔猎文化及其后来从事农耕生产时期形成的婚俗文化。
  锡伯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属从夫居的父权制婚姻形态。通婚讲究辈分,坚持同姓不通婚的原则。
  锡伯族的婚姻形式大致经历说亲、订婚、阿吉萨林(小宴)、安巴萨林(大宴)、婚后生活等一系列独有的形式。
  由于锡伯族人口较少,历来非常重视自身繁衍和社会发展,形成一家娶媳妇,大家都来出钱出物帮忙的习俗。所以它不仅是婚姻当事人的“终身大事”,同时又是双方家庭、家族大多数成员的一件大事。
  婚礼是锡伯族婚姻的最高表现形式,婚礼大多在深秋或初冬举行,一般举办3天。婚后新婚夫妇在父母的带领下上坟地祭祖。婆婆还要带领新媳妇去亲戚家敬烟认亲,第九天新婚夫妇要到娘家省亲,满月后新娘回娘家住“对月”等。至此整个婚礼才算完成。
  在锡伯族的婚姻习俗中,始终贯穿着歌舞音乐表演,一场婚礼往往以歌舞开始,以歌舞收场。由此形成诸如“说亲歌”、“丁巴歌”、“哭嫁歌”、“劝嫁歌”、“萨林舞春”(婚礼歌)等民歌。目前锡伯族的传统婚俗中的许多原生态成分正在流失,婚礼仪式、用品等都发生了变异,正在向现代婚礼仪式演变,在城市生活的锡伯人举行传统婚礼越来越少了,甚至在农村传统婚礼也很少举办。这种状况正在造成保护和传承婚俗内容、仪式及其文化内涵方面的诸多困难。对其进行保护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
  

申报地区或单位:
新疆嘎善文化传播中心

保护单位:
新疆嘎善文化传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