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纸(苗族剪纸)

  • 项目编号:
    Ⅶ-16
  • 类别:
    传统美术
  • 类型:
    扩展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苗族剪纸俗称“苗族花纸”、“剪花”、“绣花纸”,苗语称为“西给港”、“西给榜”,汉语意为“动物剪纸”、“花朵剪纸”。贵州省剑河县流传的苗族剪纸可分为革东型和新民、新合型两类,风格各不相同。革东型剪纸构图饱满,画面内容丰富,纹样多为动物、花卉和人物,其中不乏神话传说中的形象;新民、新合型剪纸构图上相对灵动,纹样多为自然界中的花卉、鸟蝶等,造型生动异常。
  苗族剪纸历史悠久,黔东南一带苗族世代传唱的《苗族古歌•跋山涉水》一节中就有关于剪纸的描述。它是研究剑河县境内清水江上游地区苗族历史和生活风习的珍贵形象资料,其中较多出现的双头龙、双头鸟、双头蛇、双身共头龙等共头共身的描述实际是苗族“吃牯脏”仪式中一种巫仪的延伸,具有极高的历史和民族学研究价值。
  剑河苗族剪纸是革东、岑松、新民、新合等地苗族刺绣的底样和蓝本,经过第二次加工后,其艺术性在刺绣中得到丰富和延伸。从这个意义上说,剪纸也是苗族刺绣和服饰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剑河当地外出打工女子数量的逐年增加,描绘和制作苗族剪纸的人数在日益减少,多是一些年龄较大的妇女留在家里从事剪纸活动。由于时代的进步,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人们可以采取较为简便的方法以复印机复印刺绣图案,剪纸的蓝本作用逐渐减退。与此同时,剪纸的图案纹样发生变异,传统纹样的文化含义正为苗族地区的人群所淡忘。苗族剪纸已在不知不觉中陷入濒危境地,亟待保护传承。

申报地区或单位:
贵州省剑河县

保护单位:
剑河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