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祜族葫芦节

    思茅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拉祜族自治县。拉祜族节日较多,有春节、火把节、新米节、卡腊节等,其中葫芦节最具代表性和典型性,充满独特的文化魅力。
    葫芦节拉祜语称为“阿朋阿龙尼”,是澜沧县拉祜族最隆重的节日,每年农历十月十五举行。届时,各村寨都要举行歌舞狂欢,男子吹奏葫芦笙领舞、男女共跳“嘎克”舞;女子敲打象脚鼓跳摆舞;男女青年进行民歌对唱;举行体育与游戏表演,如荡秋千、背水、打陀螺、射弩比赛。老人们相约在火塘边,边饮酒边颂唱创世史诗《牡帕密帕》。在歌舞场地中央放置一对葫芦,象征拉祜族的祖先,让每个人都对它表示恭敬,随时把祖先的恩情记在心里。
    据拉祜族创世史诗《牡帕密帕》、《说典噜典》中的传说描述,拉祜族的祖先是天神“厄莎”在农历十月十五那天用葫芦培育出来的。因此拉祜族认为他们是葫芦的后代,把葫芦看成是祖先的化身和全民族的吉祥物。根据此传说,1991年11月6日在澜沧召开的“拉祜族史研讨会”上,澜沧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经征求各地参会拉祜族群众的意见,决定把传说中拉祜族祖先诞生的日子法定为全县拉祜族的节日,即将每年农历十月十五定为葫芦节。节日来临时,人们供葫芦、跳葫芦笙舞、跳摆舞、唱葫芦史诗、玩葫芦游戏等活动,都是源于葫芦信仰而产生的。对葫芦的信仰体现了山区拉祜族长期同大自然的密切关系和生存奋斗历程。葫芦节民族特色浓郁,活动丰富多彩,是全民歌舞狂欢的喜庆场合,蕴涵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容。澜沧县政府每年都组织各种文体活动、科技及商业物资交流活动,使传统的民族节日和发展经济相结合,进一步提升葫芦节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