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舞(金州龙舞)

  • 项目编号:
    Ⅲ-4
  • 类别:
    传统舞蹈
  • 类型:
    扩展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龙舞也称“舞龙”,民间又叫“耍龙”、“耍龙灯”、“舞龙灯”,是中国分布最广、影响最为深远的一种民间舞蹈。这种舞蹈具有多样的表现形式,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龙舞风格迥然不同。
  根据龙的造型来区分,龙舞有布龙、纱龙、纸龙、草龙、钱龙、竹龙、棕龙、板凳龙、百叶龙、荷花龙、火龙、鸡毛龙、肉龙等多种形态,龙的形态不同,其舞蹈造型和舞蹈技法也各不相同。中国龙舞的传统表演程序一般由“请龙”、“出龙”、“舞龙”、“送龙”等环节组成。龙舞中蕴涵着开拓奋进、天人合一的文化内涵,是中华民族精神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州龙舞又称“西门外龙舞”,流行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地区,至今已传承九代,历史长达一百二十余年。清代光绪七年(1881),毅军提督刘盛休率马步十二营驻防金州,每逢元宵节,均在军营内表演龙舞,但不许外传。光绪十一年(1885)至十三年(1887)铭字军接防,每年灯节依然耍龙。此时百姓可以进到营中与官兵们一起观看,金州西门外园艺村的扎棚匠陈德员和纸匠李田英利用这一机会偷仿了一条龙并逐渐加以改造,由此形成神奇而富有魅力的金州龙舞。
  金州龙舞多在农闲、节庆时作助兴之用,动作变化多端,已成为带有辽南地区特色的民间舞蹈形式。表演中,一支舞龙队由两条龙和一个龙珠组成,共19人。舞姿变化多端,花样近40种。伴奏音乐主要运用东北秧歌的曲牌,对乐器、演奏的曲牌没有严格的要求。龙的形象剽悍俊美,具有审美价值;龙的动作的配合展现出中华民族的气质,并有着浓郁的乡土气息。
  金州龙舞作为流传于民间久盛不衰的艺术形式,已不再是农民农闲时的消遣,也不单是节日里的助兴节目,而是具有辽南地区特色的民间舞种,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影响下,金州龙舞传承困难,目前只有两支龙灯队坚持活动,如不及时加以抢救保护,这一珍贵的民间舞蹈的表现形式面临消亡危机。

申报地区或单位: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保护单位:
大连金普新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