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沽湖摩梭人母系氏族习俗

  • 项目编号:
    Ⅹ—17
  • 类别:
    民 俗
  • 类型: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泸沽湖摩梭人是从河湟南迁的古羌人,世代居住于四川省盐源和云南宁蒗交界处的泸沽湖旁。具有文字可考的历史,摩梭人在盐源定居已有2000多年,在泸沽湖定居也近2000年。摩梭人的社会体现是母系氏族社会的特征,以女为贵、以母为尊。母系家庭是其最基本的社会单位,以母系血缘计算世系,家庭成员包括母亲、儿女和舅舅,不包括父亲和妻子。最能干、公正且有威望的女人为一家之长,即“达布”,统领家务和安排生产,并掌握财产。成年男性以舅舅的身份进行活动,抚养姐妹的子女。舅舅年老后,由其姐妹的子女赡养。摩梭民居由草楼、经堂、祖母房和花楼组成。摩梭人实行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习俗。走婚双方生下的孩子由女方家庭抚养,从母而姓。走婚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如:有亲戚血缘关系的严禁走婚,不能同时结交多个阿肖等。“泸沽湖摩梭人母系氏族习俗”强调阴柔秀美和宽厚仁爱等品性,对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增加交流,增进团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申报地区或单位:
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人民政府

保护单位:
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