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接龙

  湖南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六十九:

  苗族接龙

  苗族接龙是湘西苗族最具特色的民间信仰活动,在湘西苗族地区具有很大的影响。

  1933年,民国政府研究员凌纯声、芮逸夫赴湘西考察所著《湘西苗族调查报告》记载:接龙,苗人为求家道兴隆,而许愿接龙。时期在九月至十一月之间。拣定了日期以后,在一月或半月之前,就要闹龙。寨上人于夜晚常至主人家打锣鼓、吹号筒、唢呐等,辄闹至更深而罢。在接龙的前几天,须请人去舅母家专程报信。主人亲自去请苗巫二人来家,并把寨中亲族亦都请来帮忙。事前预备做米粑,分雷粑、龙粑、客人粑三种;并须做米龙一条。雷粑共有七堆,每堆大中小三个,层叠成堆,摆在门外的桌子上。龙粑五堆,摆在正屋内的桌子上,龙粑之上放米龙一条,龙身上又装上米粑做的桃子三个。到了正日,过了夜半子时后,即开始接龙。

  苗族人民视龙为吉祥的象征,接龙进寨、接龙进屋,表达了苗族人民祈福禳灾,祈求平安的心愿。

  苗族接龙,内容丰富,集祭祀、唱苗歌、跳苗鼓舞为一体,具有较大的群体性特点。

  苗族接龙,保留了湘西苗族民间信仰中最典型的传统文化,对研究苗族民俗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

  苗族接龙所吟诵的祭辞长达万行,其中开天神话、民族的形成与迁徙、生产生活习俗、人生观念等,实是一部苗族“百科全书”。

  保护传承苗族接龙,对增强民族凝聚力,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