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民歌(苗族飞歌)

  • 项目编号:
    Ⅱ-109
  • 类别:
    传统音乐
  • 类型:
    新增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苗族民歌是苗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创造出来的民族民间音乐形式,根据其内容可分为游方歌(情歌)、酒歌、苦歌、反歌、丧歌、劳动歌、时政歌、儿歌、谜语歌等种类,曲调各不相同。各种民歌形式都是既有传统的歌词,也有即兴编唱的内容。其中苗族飞歌曲调高亢,豪迈奔放,采用独唱、对唱、合唱等形式演唱,深受苗民喜爱。
  苗族飞歌是雷山苗族特有的民歌形式,流传于贵州省东南部的雷山县苗族居住区。苗族飞歌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从苗族先民开始,便通过嘹亮的歌声抒发感情、传递信息。
  飞歌的起腔以真声为核心音调,明快动听,感染力极强;正腔则运用假声,音调高昂,音色丰满响亮,气势雄浑,声振林谷,余音袅袅,飞扬荡漾,因而有飞歌之称。
  飞歌节奏舒缓自由,旋律起伏性大,长音处尽量使气息延长,句间可任意休止,句内用滑音连续级进,句尾收腔使用甩音,歌唱结束时运用假嗓,附加一声高昂的“啊呼”,更显热情奔放。飞歌以邀约亲朋、赞美对方、抒发胸臆为主要内容,多采用陶冶情怀的五言诗句,主题鲜明,形式简短。其代表作品有《赞美家乡歌》、《祝福老人歌》等。
  苗族飞歌综合运用词、曲、假声、真声等因素,通过对节奏缓急、停顿、延续等技巧的熟练把握,将词、曲、调熔于一炉,充分体现了诗、乐、舞三者合一的艺术境界。飞歌明快的音调、动听的旋律、直抒胸臆的表现方式展现了苗族音乐的基本特征,给人以强烈的情感冲击,成为了解苗族文化的一扇窗口,在民族学、音乐学、文化人类学等的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目前,雷山地区30岁以上的男女在旷野和酒宴上仍可热烈奔放地演唱,25岁以下的年轻人已不善此道。苗族飞歌的发展前景不容乐观,亟待加强措施保护传承。

申报地区或单位:
贵州省雷山县

保护单位:
雷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