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民歌(湘西苗族民歌)

  • 项目编号:
    Ⅱ-109
  • 类别:
    传统音乐
  • 类型:
    新增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苗族民歌是苗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创造出来的民族民间音乐形式,根据其内容可分为游方歌(情歌)、酒歌、苦歌、反歌、丧歌、劳动歌、时政歌、儿歌、谜语歌等种类,曲调各不相同。各种民歌形式都是既有传统的歌词,也有即兴编唱的内容。其中苗族飞歌曲调高亢,豪迈奔放,采用独唱、对唱、合唱等形式演唱,深受苗民喜爱。
  湘西苗族民歌是苗族人民最喜爱的歌唱艺术形式之一,流传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庆市秀山县、贵州省松桃县和铜仁市。它具有长久的发展历史,清代乾隆《永绥厅志》中已有“鼓藏跳至戌时乃罢”,“男女各以类相聚,彼此唱苗歌”的记载。
  湘西苗族民歌优美动听,其音乐可分为“五腔十调”,包括高亢激越的“高腔”、悠扬悦耳的“平腔”、抒情激越兼而有之的“叭固腔”和“仡佬腔”、“飞腔”及“接亲拦门调”、“送亲调”、“吆嗬调”、“情歌调”、“工夫调”、“儿歌调”、“哭腔调”、“老司歌调”、“扛仙歌调”等腔调。歌词有七言、九言、十言、十三言四种形式,演唱时常用鼓、竹柝、唢呐、牛角等乐器伴奏。
  湘西苗族民歌的曲调和演唱方法十分独特,具有较高的艺术研究价值。早在1956年,著名音乐学家杨荫浏曾带领十多位中央音乐研究所的研究工作者到湘西系统搜集苗族民歌,出版了调查报告。现代作曲家也常以湘西苗族民歌为创作素材,如谭盾的《地图》不仅运用了湘西苗族民歌素材,还将其原生态高腔原封不动地保留在其中,由此可知湘西苗族民歌的魅力。
  湘西苗族民歌形态特殊,内容丰富,从古至今一直在湘西一带传沿不绝,是研究苗族历史、原始宗教、民俗等的重要参考材料。目前,一些苗族古歌尚未得到深入彻底的挖掘,与此同时,随着民族语言逐步汉化和老歌手的相继去世,苗歌演唱者逐年减少。在此状况下,有必要投入更多力量,进一步做好湘西苗族民歌的挖掘整理和保护抢救工作。

申报地区或单位:
湖南省吉首市

保护单位:
吉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