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偶戏(泉州提线木偶戏)

  • 项目编号:
    Ⅳ-92
  • 类别:
    传统戏剧
  • 类型:
    新增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相关地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木偶戏古称“傀儡戏”、“傀儡子”,是由艺人操作木偶表演故事的一种戏曲形式。
  中国的木偶戏兴起于汉代,至唐代有了新的发展和提高,能用木偶演出歌舞戏。宋代是我国木偶戏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木偶的制作工艺和操纵技艺进一步成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明代木偶戏已流行全国各地,经济发达的南方各省区木偶戏更为繁荣,故有“南方好傀儡”之说。清代以后木偶戏进入全盛时期,不仅流行范围广,而且演出的声腔也日益增多,出现了辽西木偶戏、漳州布袋木偶戏、泉州提线木偶戏、晋江布袋木偶戏、邵阳布袋木偶戏、高州木偶戏、潮州铁枝木偶戏、川北大木偶戏、石阡木偶戏、阳提线木偶戏、泰顺药发木偶戏、临高人偶戏等分支。就演出形式而言,可概括为提线木偶、杖头木偶、布袋木偶、铁枝木偶、药发木偶五种。
  木偶艺术精美绝伦,令人叹为观止。除了艺人的精彩表演外,完美的偶人造型艺术和操作装备也是吸引广大观众的一个重要方面。造型艺术重在木偶的雕刻和设计,就一般情况而言,提线木偶造型较高,多在2.2尺左右。关键部位均缀以提线,最多可达三十多条,至少也有十余条,如进行特技表演还须根据需要增加若干辅助提线。木偶人表演各种舞蹈身段及武打技艺的水准,完全取决于艺人的操作技巧,这是提线木偶表演艺术水平高低的关键。杖头木偶高于提线木偶,一般偶高3尺左右,装有三条操作线,两条牵动双手,一条支配头部与身躯表演。布袋木偶造型最小,仅有7寸左右,靠艺人两手托举表演,操作技艺特别,不同于提线和杖头木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木偶戏的表演更加丰富多彩。除了演出传统的戏曲节目外,还表演话剧、歌舞剧、连续剧,甚至出演广告等。与此同时,木偶戏也面临着与其他艺术形式的激烈竞争。传统的木偶戏蕴藏着各地、各民族人民的思想、道德和审美意识,应加以扶持和保护。
  泉州傀儡戏,古称“悬丝傀儡”,今称提线木偶戏。源于秦汉。晋唐时随中原移民南迁入闽。唐末五代即已在泉州地区流行。历经宋、元、明、清、民国,从未间断。
  千年来,泉州傀儡不仅成为泉州乃至闽南语系地区民俗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而且以其独特技艺和精彩演出,成为一般民众,乃至士大夫文人雅俗共赏、喜闻乐见的民间戏曲艺术。
  历经千年不间断传承与积累,泉州傀儡戏至今保存七百余出传统剧目和由三百余支曲牌唱腔构成的独特剧种音乐“傀儡调”(包括“压脚鼓”、“钲锣”等古乐器及相应的演奏技法),并且形成了一整套精巧成熟的操线功夫“传统基本线规”和精美绝伦的偶头雕刻、偶像造型艺术与制作工艺。
  在泉州傀儡戏传统剧目中,保存着大量古代泉州地区民间婚丧喜庆及民间信仰、习俗的内容。保存着“古河洛语”与闽南方言俚语的语词、语汇、古读音。并且也保存着许多宋元南戏的剧目、音乐、演剧方法、演出形态等珍贵资料。因而,对“闽南文化学”、“闽南方言学”与“宋元南戏学”等,具有多学科的研究价值,已引起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
  由于泉州与台湾及东南亚地区特殊的地理、历史、人文等关系,泉州傀儡戏于明末清初即开始向台湾及东南亚华侨聚居地流播,并在当地生根开花。为传播闽南方言、文化,延续民族文化传承,沟通海峡两岸同胞及东南亚各国侨胞感情,增进民族文化认同发挥了重要的桥梁作用。

申报地区或单位:
福建省泉州市

保护单位:
泉州市提线木偶传承保护中心(泉州市木偶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