傩戏(沅陵辰州傩戏)

  傩戏又称傩堂戏、端公戏,是在民间祭祀仪式基础上吸取民间戏曲而形成的一种戏曲形式,广泛流行于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河北等省。傩戏源于远古时代,早在先秦时期就有既娱神又娱人的巫歌傩舞。明末清初,各种地方戏曲蓬勃兴起,傩舞吸取戏曲形式,发展成为傩堂戏、端公戏。傩戏于康熙年间在湘西形成后,由沅水进入长江,向各地迅速发展,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和艺术风格。湖南、湖北的傩堂戏吸收了花鼓戏的表演艺术,四川、贵州的傩戏吸收了花灯的艺术成分,江西、安徽的傩戏则吸收了徽剧和目连戏的养料。
  傩戏的演出剧目有《孟姜女》、《庞氏女》、《龙王女》、《桃源洞神》、《梁山土地》等,此外还有一些取材于《目连传》、《三国演义》、《西游记》故事的剧目。剧本唱多白少,善于通过大段叙事性唱词交待事件,展开矛盾,塑造形象。演唱用本地方言,唱腔除第一类剧目用端公调外,其他均唱本地群众熟悉的戏曲腔调。除湖南沅陵等少数地区用唢呐在句尾伴奏外,多数傩戏只使用锣、鼓、钹等打击乐器。傩戏的脚色行当分生、旦、净、丑,多数戴面具表演。面具用樟木、丁香木、白杨木等不易开裂的木头雕刻、彩绘而成,按造型可分为整脸和半脸两种,整脸刻绘出人物戴的帽子和整个脸部,半脸则仅刻鼻子以上,没有嘴和下巴。<span style="white-space:normal;">人物按身份可分为文臣、武将、老翁、少妇、神仙等。表演的基本步法是男角走正步、罡步、女角走碎步、运步。由于傩戏是戴着面具表演,故动作幅度大,风格古朴粗犷。</span>
  由于历史背景和所接受的艺术影响不同,傩戏分为傩堂戏、地戏、阳戏三种。地戏是由明初“调北征南”留守在云南、贵州屯田戍边将士的后裔屯堡人为祭祀祖先而演出的一种傩戏,没有民间生活戏和才子佳人戏,所演都是反映历史故事的武打戏。而阳戏则恰恰相反,它是端公法师在作完法事后演给活人看的,故以演出反映民间生活的小戏为主,所唱腔调亦多吸收自花鼓、花灯等民间小戏。
  傩戏是历史、民俗、民间宗教和原始戏剧的综合体,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基因,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各地的傩戏主要流传于乡间,随着社会的发展,娱乐活动不断丰富,愿意观看傩戏演出的人日益减少,傩戏传承困难。
  傩文化在五溪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王逸在《楚辞章句•九歌序》中说:“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祀,必作歌舞以乐诸神。”五溪文化中的这种古俗,至今在沅陵,特别是七甲坪乡犹存。
  沅陵“辰州傩”(又称土家傩),见诸史籍者甚多: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沅陵县志》记载:“辰俗巫作神戏,搬演孟姜女故事。以酬金多寡为全部半部之分,全者演至数日,荒诞不经,里中习以为常。”清乾隆十年(1745)的《永顺县志》也记载有辰州傩戏的影响:“永俗酬神,必延辰郡师巫唱演傩戏。……至晚,演傩戏。敲锣击鼓,人各纸面一:有女装者,曰孟姜女;男扮者,曰范七郎。”
  现存于沅陵县七甲坪镇的辰州傩的主要传人仅17人,辰州傩渊于荆楚,辐射于巴蜀吴越秦等地,曾一度影响中原。
  傩戏按其内容形式有傩堂正戏、小戏、大本戏之分,正戏是法师请神演变而成,表演剧情简单,小戏已具小型戏曲特征,大戏的戏曲化程度较高,主要剧目有:《孟姜女》、《龙王女》、《七仙女》、《鲍三娘》等,傩技为绝技杂技表演,主要有上刀梯、过火槽、踩犁头等。
  辰州傩不仅是戏剧的活化石,更重要的是它涵盖了政治、历史、民族、宗教、考古、文学、艺术等方面,是这些方面学术研究难得的研究文本。

申报地区或单位:
湖南省沅陵县

保护单位:
沅陵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