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石岗梅烛灯

  • 项目编号:
    3-Ⅹ-1
  • 类别:
    民俗
  • 类型:
    代表性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简介

石岗梅烛灯又叫板灯龙,是在每年正月十三晚上举行。其龙头造型独特,为蛤蟆形,龙尾为莲花形,用各色纸张和竹篾编、扎、剪、贴精制而成,具有形象逼真,色彩华丽,制作精巧等特点;龙身为每节板凳串联而成,上面有三个灯笼,上大下小,用白色或红色纸张糊成,互相以一根木梢连接而成长龙。以庆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期盼新年新气象的到来,寄托着人民勤劳致富的美好愿望。

石岗梅烛灯至今有着几百年的历史,具有浓厚的群众基础。石岗镇位于新建县西南部,这里,早就流传着“辞旧迎佳节,三灯庆新春”的风俗习惯,其影响深远,特别是如今,深受欢迎。2009年2月,南昌电视台一套《新闻说报》里播出了石岗梅烛灯闹元宵的盛况;同日,新建县电视台在《新建新闻》里也播出该项民俗活动,并且做了专题报道。

石岗梅烛灯历史上最长达到500多节,规模巨大,蔚为壮观。

历史渊源

石岗梅烛灯至今有着几百年的历史,具有浓厚的群众基础。石岗镇位于新建县西南部,这里,早就流传着“辞旧迎佳节,三灯庆新春”的风俗习惯,其影响深远。

石岗梅烛灯的兴起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它与明太祖朱元璋有关。据《余氏家谱》记载:洪武三年庚戌(1370年),朱元璋御驾石岗天子庙进香还愿,时值正月十三傍晚,余姓村民手执灯笼火把接驾照明。朱元璋龙颜大悦,重赏余氏家族。自此形成风俗,每年正月十三晚,当地余姓村民必然操灯舞龙,以示纪念,即今日之“梅烛灯”,亦称“板灯龙”。就这样,逐渐演变为农村的节庆民俗活动,以庆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期盼新年新气象的到来,寄托着人民勤劳致富的美好愿望。

石岗梅烛灯自明末到清初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期,石岗地区的人民从每年的大年初一起至正月三十日止,各个大大小小的村庄,先后都要玩起狮子灯、龙灯和梅烛灯,庆贺新春。到清朝中期为石岗梅烛灯的鼎盛时期,这时的板灯龙可达到500余节,规模宏大,场面热闹非凡。到民国年间,由于战乱,此项民俗活动进入低谷,民不聊生,只有些小打小闹的庆祝活动。

主要内容

在石岗地区,一直流传着“辞旧迎佳节,三灯庆新春”的风俗习惯,以庆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三灯”中数余家村“梅烛灯”最为壮观,也最独具特色。其名为“板灯龙”,其首部却不是“龙头”,而是“蛤蟆”形状;其尾部也不是“龙尾”,而是“莲花”形状。这与当地余家村的“天子庙”有关。

“天子庙”附近就是风水宝地,名曰“莲花地”,莲花长在池水中,池水中的“蛤蟆”喜爱栖落于莲花荷叶上,因此,龙头制作呈蛤蟆形,龙尾呈莲花形。其次,蛤蟆(即青蛙)属于益虫,为农作物消灭虫害。所以,“蛤蟆头”也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象征和吉祥物。石岗梅烛灯历史上最长达到500多节,以前,从余氏祠堂起灯后,必先从天子庙牌头而进,绕村盘子三圈后,再回到天子庙附近停留在此,长达两个小时,意为等候天子驾临。那时,河对岸亦有石岗界坛村里的十三条龙灯在舞动,梅烛灯停多久,龙灯就舞多久。到现在,这一形式已简化,停留时间缩短,河对岸也不舞龙了。

石岗梅烛灯又叫板灯龙,是在每年正月十三晚上举行。梅烛灯通过几百年的传承,富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其场面浩大,气氛热烈。在石岗地区,龙是吉祥物,梅烛灯是用一条条形似板凳的木板接起来的,每板上面有三个纸篾扎的长形灯笼,点上蜡烛,耀眼夺目,煞是迷人,梅烛灯前面有2只牌灯,代表姓,接着是手提灯笼,村里有多少长寿老人就有多少手提灯笼。


拍摄者陶珊

申报地区或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

保护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