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藏历十三节

  • 项目编号:
    Ⅹ—5
  • 类别:
    民 俗
  • 类型: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新龙藏历十三节”是我国藏区唯一仅存的、在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独特的文化空间中保存下来的藏族年节习俗。它不依传统历书将岁首作为新年, 而是以藏族先民原始的祭祀性祭日作为新年年节。在新龙县境内的1镇18乡中,除1镇15乡藏区普遍流行的正月初一过藏历年外,其余13乡均过“十三”年节,而这13乡过年的时间又各有不同。“新龙藏历十三节”有悠久的历史,最初起源于远古先民的原始信仰,后逐渐演化为祖先崇拜和英雄崇拜,其形成和延续,与藏族本教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新龙藏历十三节”在形式上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十三”日以前的准备阶段;二是“十三”日正节阶段,这是该年节中最核心的阶段;三是“十三”日以后从十四日起至二十六日14天的后续阶段。“新龙藏历十三节”集多元祭祀对象和民间娱乐活动为一体,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并以活态形式延续到今天,是观察和研究民族特殊年节习俗的“活化石”,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申报地区或单位:
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文化馆

保护单位:
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