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客家山歌

湖南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十四:

炎陵客家山歌

  保护单位:炎陵县文化馆

  主管部门:炎陵县文化体育局

  千百年来在炎陵县广为流传的客家山歌,是炎陵客家文化的典型代表,是中国民歌中的一朵奇葩,是炎帝农耕文化的一种独特表现形式,是珍贵的、非物质的客家历史遗产和客家传统文化瑰宝。

  炎陵县地处湖南省东南边陲,是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农氏的安寝之地,境内青山绿水,风景秀丽,土地肥沃,物产丰饶,气候舒适,民风淳朴,因而积淀了丰厚的文化资源和人文底蕴。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由“客家人”(汉族中独特的民系,宋代时,由原居于中原大地辽阔的河洛――黄河、洛水一带迁徙而来的人群,目前已遍布全县各乡镇,占全县人口的70�)和炎陵原有居民融合而衍生的客家文化――客家山歌,既保留了历史悠久的古代中原汉语音韵,同时又不断吸取、融合当地先进历史文化的精华,最终形成了特色鲜明、丰厚独特的“炎陵客家山歌”。

  山歌,是一个地区语言、社会时尚、风俗习惯的一面镜子,是劳动人民用地方口头语言编唱的一种民间歌谣。“炎陵客家山歌”至今使用统一的客家方言,保留特有的节日活动,沿袭独特的传统习俗。在客家人拥有的“月半节”、“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七月半”等节日里,耍龙狮、舞龙灯、唱山歌,是客家节日中重要的活动内容。因此,发掘、整理、保护和利用好

  “炎陵客家山歌”,这对我们进一步传承和发展炎陵优秀民族民俗文化,宣传和展示炎陵的独特魅力,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时至今日,炎陵县客家人的主要聚居地沔渡、十都两镇的客家山歌在全省乃至广东泛珠三角地区都享有较高的声誉:70年代,“炎陵客家山歌”在湘潭地区、郴洲地区举办的群众文艺汇演中获优秀表演奖;80年代,在全县乡镇文艺汇演中,多次举办了专场客家山歌比赛。随着群众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炎陵客家山歌”的表现形式不断得到完善,尤其是近年来在发展旅游事业,建设旅游大县的文化活动中,本土文艺工作者改编、创作的炎陵客家山歌已成为炎陵风情文化必不可少的节目。2006年10月,炎陵《客家人喜欢唱山歌》代表湖南参加了广东省举办的“盛世山歌唱和谐――泛珠三角优秀客家山歌邀请赛”并获金奖。同年12月,沔渡镇编印了《客家山歌》集。今天,我们将“炎陵客家山歌”郑重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作为湖南省客家人聚居最多的炎陵人,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将“炎陵客家山歌”保护和传承下来,并发扬光大,让“炎陵客家山歌”唱出炎陵,唱响全国,走向世界。

  

  炎陵客家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