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伞舞

  湖南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十六:

瑶族伞舞

  蓝山《瑶族伞舞》历史悠久,它始于瑶族艰难的举族迁徙“漂洋过海”之后,即宋代之前瑶族南迁途中,距今大约一千余年间。

  旧社会瑶族人民倍受封建统治者残酷欺压,为逃生而被迫举族迁徙,在“漂洋过海”,途中遭遇大风大浪而三日三夜无法靠岸,在即将船翻人没的险境中,船上瑶王子孙跪拜船中,祈求始祖盘王赐伞挡御,并许愿到达彼岸立即还愿。叩拜中渐渐风平浪止,终于平安靠岸。为纪念始祖,在举行还愿的仪式中,瑶族人民根据这一情景创造出“瑶师”伞舞,以表示恭请盘王来仪场与子孙同乐。每逢还“盘王愿”、“度戒”大型民俗活动都必须请瑶师跳伞舞,以伞舞祭祖,传颂敬祖的道德风尚,教育子孙不忘历史、不畏艰难的民族顽强奋斗精神。

  “伞”既是瑶族人民遮雨的工具,又被意为众神缘上下之物,更是民俗活动中吉祥的象征和政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旧时瑶族人民受到民族歧视和欺压时,曾多次“击长鼓,跳伞舞到官府,赴京城请愿”,以求得民族的生存和社会的公正,体现了她的重大政治历史价值。在本民族的“盘王节”、“度戒”、“赶歌墟”及婚丧喜庆等重大节日活动中,伞舞是必不可少的文化活动内容之一,并沿袭至今,在历史的长河中,充分发挥了她的艺术价值。2008年公历11月26日,中国・蓝山瑶族湘沅村举行了历时十五天震惊中外的度戒活动。在游乡仪式中,当度戒者们夫妻双双着盛装举着五色花伞畅游在乡间,浩荡的队伍在热烈而欢快的唢呐及锣鼓声中慢步穿行,五色花伞的创造特别显示出旧社会瑶族人民渴望温暖、祥和、充满阳光的幸福生活。具有深远文化内涵的伞舞是瑶族人民团结、和睦的象征,它已成为瑶族社会活动和文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瑶族社会生活的发展进步,瑶师伞舞逐渐发展为多人参与的舞蹈。其舞蹈内容丰富,形式变化无穷,有单人伞舞、双人伞舞、伞龙舞、长鼓伞舞等等,动作粗犷严谨,刚柔相济,配以古朴的民族打击乐,更进一步突显瑶族人民团结和谐相处的清新与欢乐。

  解放后,伞舞得到了政府的重视。1964年,以伞舞和长鼓舞的传统舞汇为基础创作的瑶族歌舞《汽车开进荆竹寨》,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荣获一等奖;1980年,以传统伞舞为基础创作的瑶族歌舞剧《接新郎》,在省和全国少数民族会演中获金奖,两个节目均由农业电影制片厂拍成电影在全国放映。成为本民族文化艺术园林中两朵艳丽的奇葩。在全国颇具影响,也为促进本民族的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