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家集西红柿

崔家集西红柿分两个类型:樱桃型、中果型,其中,樱桃型外在感观:果实红色,卵圆形、色泽艳丽、果皮柔韧光亮、风味浓郁;中果型外在感官:果实红色,果皮亮泽,果型扁圆,味美多汁。

(1)土壤地貌情况:崔家集西红柿种植区为河流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壤以潮土和砂姜黑土为主,土层深厚,通气性好,土壤pH值平均7.1-8.1,有机质含量高,有利于西红柿生长。 (2)水文情况:崔家集西红柿保护范围内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较大河流有现河、白里河、昌平河、胶莱河等。引黄济青干渠经过镇域。全镇水资源总量0.2亿立方米,一般年份可利用水资源0.12亿立方米,为西红柿生产提供充足水源。 (3)气候情况:崔家集西红柿保护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年日照时数2700小时,年平均气温11.9℃,年均无霜期长200天,年降水量750毫米左右。崔家集四季分明,西红柿生长季光热丰富、雨量充沛,非常适合西红柿生长。

(1)产地选择:崔家集西红柿的园地远离城镇、工业园区和交通干线,灌溉水、土壤和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园地地势平坦、易灌易排、土层深厚、土质疏松、土壤肥沃,灌溉水为井水,pH值7.1-8.1。 (2)品种要求:选用优质、抗病、高产的品种,目前主栽品种:樱桃西红柿为红甲1号、中果西红柿为农恩1号。 (3)生产过程管理 ① 种苗培育 采用工厂化育苗。 种子质量:选用籽粒饱满的优质种子。 用种量: 每亩,中果西红柿用30~40克,樱桃西红柿用15~25克。 种子处理:将种子在55℃温水中浸泡10~15分钟,并不断搅拌使水温下降到30℃时,继续浸泡4~5小时,再用清水洗净粘液,然后加入多菌灵500倍液浸种1.5小时。 催芽:将处理好的种子用湿布包好,放在25~30℃处催芽。每天用清水冲洗1次,每隔4~6小时翻动1次。2~3天后60%种子萌芽时,即可播种。 育苗器具消毒:对营养钵或穴盘等器具用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500倍液浸泡或喷淋消毒。 播种。播种期:8月上中旬。 播种方式为穴盘育苗:浇足底水,压孔1厘米深,播上种子后再敷平土。 壮苗标准:苗龄35天,株高20厘米。 ② 栽培管理 栽培方式以棚室栽培为主,采用“深耕细作,高温闷棚,科学用水,土肥当家”技术,技术的主要内容:深耕细作是深耕50厘米以上,避免重茬引起的土传病害;高温闷棚是7月底8月初前茬结束深耕后密闭棚室20天以上,进行高温闷棚,消灭前茬残留病虫害;科学用水是根据西红柿生长需求规律和温湿度情况,精准用水;土肥当家是大力推广使用农家肥,深耕前亩施腐熟农家肥5000公斤、豆饼肥150公斤、三元复合肥50 公斤。 9月中下旬,苗龄35天、株高20厘米左右时定值,行距60~70厘米,株距30cm~40厘米,挖穴,座水栽苗,覆土不超过子叶。定植初期,浇足定值水,不用施肥,缓苗3~5天。缓苗后至结果初期,促根控秧,缺水时用当地特有的弱碱性井水轻浇,保证产品的品质,可适当轻量追肥。栽种期间,调整好枝蔓,使通风透气、互不遮光;及时打杈、摘心、疏花果;如遇不良环境条件,应采取措施保花保果。 ③ 病虫防治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尽可能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非化学防治方法。例如,避免重茬,及时摘除病、老、黄叶和病果,拔除病株,在整枝、打杈前用磷酸皂水洗手,防止操作接触传染病毒病;用防虫网棚室通风口密封,阻挡飞虫进入;悬挂黄色粘虫板,防治蚜虫、粉虱、斑潜蝇、蓟马等虫害。采用化学防治方法时,应选用在西红柿上登记的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4)产品收获 果实进入转色期后,根据品种特性和市场需求适时采收。 (5)生产记录 建立生产档案,全面、及时记录种植品种、病虫害发生与防治、农业投入品使用、产品收获与采后处理等信息,并妥善保存。

产品特征:
(1)产品品质特色:崔家集西红柿分两个类型:樱桃型、中果型,其中,樱桃型外在感观:果实红色,卵圆形、色泽艳丽、果皮柔韧光亮、风味浓郁;中果型外在感官:果实红色,果皮亮泽,果型扁圆,味美多汁。内在品质:可溶性固形物含量≥4%,总糖含量≥2%,总酸量≤0.65%,维生素C含量≥10mg/100g。 (2)安全要求:崔家集西红柿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3)包装标识:崔家集西红柿的包装标识应符合NY/T 1655、NY/T 1778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4)贮藏运输:西红柿收获后应及时分级、包装、贮运和销售。在适宜温、湿度条件下贮藏和运输,不与其他物品混贮、混运,贮运设施和工具应清洁、干燥、安全,不会对西红柿造成损伤。

包装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 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 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 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 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 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② 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 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 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 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证书持有人:
平度市崔家集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地域保护范围:
崔家集西红柿地理标志地域范围包括平度市崔家集镇的前洼村、杨龙庄村、周家村、坊头村等121个行政村。保护地域范围位于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8′4.6″~119°50′58.6″,北纬36°32′44.5″~36°41′52″之间。海拔高度10米。地域范围内种植面积2000公顷,年产量达1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