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大蒜

黑水大蒜品质相比内地大蒜具有紫皮、蒜味浓、大蒜素和淀粉含量高,口感好,大瓣少、品相好、易去皮,宜鲜食等特点。

黑水大蒜产区位于四川省西北部,青藏高原东南缘横断山脉中段北端的岷江上游。产区属高半山,海拔2500-3000米。产区土壤以沙壤土为主,pH值6.5-7,有机质含量高,富含硅、锌、铁、硒等微量元素,土壤肥沃,土质疏松,非常适合大蒜生长发育。 黑水大蒜产区属温带半湿润和湿润气候区,具有光照充足,气温年差较小,日差较大的特点。产区年均气温9.0℃,年极端最高气温33.5℃, 最低极端气温-14.4℃,年均积温6539.9℃,≥10℃的平均积温5749℃,年均日照1818.3小时,年降水量831.9mm,无霜期220天,空气相对湿度80%以下,是黑水大蒜的最佳生态区。

(1)产地选择:选择海拔2500-3000米,地势高燥、排灌方便的地块建园,园地土质为沙壤土、土层深厚、疏松、肥沃,生态环境良好,空气清新,不受工业污染,产地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品种选择:选择本地选育的“紫皮大蒜”品种,其产品具有晚熟(9月成熟),蒜瓣肥大,汁多,辛辣气味浓郁持久,品质优良,抗逆性强,丰产性好等特点。 (3)生产过程管理:黑水大蒜生产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其栽培关键技术为: A、整地作畦: 大蒜是弦状须根;吸水肥能力较弱,鳞茎又在土壤中生长、膨大,所以大蒜应选择土质疏松、排水良好、有机质丰富的地块栽培。大蒜种植以砂壤土为宜。因砂壤土疏松透气,适宜根系发育,蒜头大且辛辣味浓,起蒜容易。栽培大蒜的地块在前茬作物收获后立即耕翻晒垄,在播种前要再整地作畦。耕翻之前应施基肥。深播20厘米,细搂两遍,同时每亩施腐熟农家肥2000公斤做底肥。然后做成宽200厘米的平畦。 B、适时栽蒜:一般在清明节前后蒜种下地为宜。栽早了,气温低,不利于幼根萌发和小苗出土。开沟深度5-6厘米,播种深度3-4厘米,将蒜种去皮栽入沟内,行距12厘米,株距10厘米,之后覆2厘米左右细土。 C、苗期管理:在小苗长出3―4片叶之前,不旱不浇水,以尽量提高地温,促苗快长。长出7―8片叶时,正是抽苔时期,要每隔7―8天灌一次水,追一次化肥,每亩追硫铵20公斤。5月末6月初,适量喷洒两次800倍液敌百虫以防地蛆,除草在7-8片叶后,杂草较多的地块需进行人工除草,从未使用过除草剂除草。 D、收苔后管理:一般在7月中旬-8月初收获蒜苔,要在早晨趁有露水时进行,用手掐一下叶梢基部后,随即拨下即可。收苔期间停止灌水。收获后,一般每隔5―7天浇一次水,底肥不足的地块,可结合浇水,每亩再追施硫铵15公斤,以促进蒜瓣迅速膨大。一般到8月下旬-9月中旬蒜叶枯黄,叶梢变软,即可开始收获蒜头。 E、病虫综合防治:推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由于黑水县11月-次年3月土壤处于冻土状态,因此病虫害发生较轻,黑水大蒜病害主要有紫斑病和病毒病,虫害主要有地蛆和潜叶蝇。 病害防治:一是紫斑病。发病初期用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500倍液或70%代森锰锌500倍液防治,7-10天一次,交替使用2次。二是病毒病。发病初期开始喷洒1.5%植病灵乳剂1500倍液,10天一次,连续2-3次。交叉使用药物,在同一生长周期不超过两次重复使用同一种药物。 虫害防治:一是地蛆。可用50%辛硫磷乳油2000倍液行中浇灌,亩用量500毫升。二是潜叶蝇。在产卵盛期至幼虫孵化初期用4.5%氯氰菊酯乳油加水稀释2250-3000倍液或75%灭蝇胺5000-7000倍液防治。农药使用应遵循大蒜种植相关政策要求和《无公害叶菜类蔬菜农药使用技术规程》(DB44/T224-2005)的要求。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规定:采收时间为8月下旬-9月中旬,不宜过晚采收。一是蒜苔收获。及时采收蒜苔不仅能获得质地柔嫩的产品,同时还能节省养份,促进蒜头迅速膨大。当蒜苔露出出口叶7-10cm,白苞时是蒜苔收获适期。二是蒜头收获。蒜苔收获后20-25天,植株叶片逐渐枯黄,假茎松软为蒜头收获适期。收获后晾晒1-2天,晒叶不晒头,待假茎变软即可编辫,继续晾晒至蒜头外皮干燥时即可贮藏,在室内冷凉干燥通风处凉架储存。产后按销售要求进行商品化处理,包括分级、统一包装等。 (5)生产记录要求:黑水大蒜生产全过程要求建立生产档案,记录病虫害发生情况、生产技术措施和投入品使用情况,特别是化肥、农药的名称、来源、使用目的、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果实生育期及收获日期,质量检测情况,销售情况等,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产品特征:
(1)外在感官品质:黑水大蒜蒜头外皮紫色、扁球形,纵经4cm左右,横径6cm左右,平均单头重70g;蒜瓣8-13瓣,饱满,多单轮排列,抱握中心轴紧密度中等;肉质白色、油润细腻、致密,蒜香味浓、辛辣。 (2)内在品质指标:黑水大蒜大蒜素≥680mg/kg,氨基酸总量≥3%。 (3)质量安全要求:黑水大蒜达到无公害大蒜标准。

包装规定:
地域范围内的黑水大蒜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黑水大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形式)。

证书持有人:
黑水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土肥站

地域保护范围:
阿坝州黑水县所辖芦花镇、沙石多乡、麻窝乡、慈坝乡、洛多乡、龙坝乡、维古乡、色尔古镇、卡龙镇、双溜索乡、石碉楼乡、瓦钵乡、扎窝乡、晴朗乡、木苏乡、红岩乡、知木林乡共计17个乡镇124个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2°35′~103°30′,北纬31°35′~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