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黑猪

江苏省淮安市系黄河夺淮冲击平原,淮河流域土质沙碱化而瘠薄,劳动人民需以养猪积肥改良土壤,提高粮食产量,养猪多采用放牧和舍饲相结合的方式。淮安黑猪就是在这样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的综合作用下先后经历了淮猪、新淮猪和苏淮猪系列品种选育和演变过程,逐渐形成了全身被毛黑色、嘴筒长直(适于掘食,行动灵活)、耐粗饲、肉味醇厚、适应性强等特点。淮安黑猪开发和推广项目先后获得江苏省开发苏北优秀科技项目一等奖、2012年农业部中华农业科技二等奖、2013年淮安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和2014年江苏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久负胜名的涟水高沟捆蹄、楚州钦工肉圆,就是因淮安黑猪肉而飘香四方。深受周恩来总理喜爱的“红烧狮子头”就是以淮安黑猪肉为主要原料,因荣登开国第一宴享誉海内外。 “淮安黑猪”已成为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群众绿色消费首选品牌。

1、土壤地貌情况:本区域无高山峻岭,地势西高东低,以平原为主。西南部为丘陵,一般真高50~100米之间,少数山头达150米以上,裂山真高194.1米,是全境最高点;楚州区博里地面真高仅2.3米—3.3米,为全市最低点。境内河湖交错,水网纵横,京杭运河、淮沭河、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江水道、淮河入海水道、古黄河、六塘河、盐河、淮河干流9条河流在境内纵贯横穿,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洪泽湖大部分位于市境内,还有白马湖、高邮湖、宝应湖等中小型湖泊镶嵌其间。平原面积占总面积的69.39%,湖泊面积占11.39%,丘陵岗地面积占18.32%。本区域属黄淮和江淮冲积平原。耕地分为水田、早地、望天田、水浇地和菜地等5类,其中水田比重最大,占三分之二。土壤主要为水稻土类、潮土类、砂语黑土类、黄棕壤土类、基性岩土类、石灰岩土类。土壤质量较差,有机质含量低,一般不足0.2%,PH值7~8之间。由于灌溉条件优良,风调雨顺之年,全市大部分耕地仍可高产稳产。 2、水文情况:本区域水资源条件较好。市境地处淮河流域中下游,境内河湖众多,水网密布,南水北调工程初具规模。境内年平均降雨径流深在199.0毫米~262.5毫米之间。总体上地表水资源较为贫乏,年际变化较大,年内分配不均,而地下水资源贮量丰富,过境水量较多。 淮安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表 年降雨量(毫米) 912.9 地表水资源(亿立方米) 23.92 地下水资源(亿立方米) 12.54 重复计算量(亿立方米) 4.68 总水资源(亿立方米) 31.78 3、气候情况:本区域地处南暖温带和北亚热带的过渡地区,兼具南北气候特征,光热水整体配合较好。光能资源潜力较大,年日照数在2060小时-2261小时。热量资源充裕,年平均气温14.1℃-14.9℃,无霜期为207天-242天,满足一年两熟制的需要。市境季风气候典型,自然降水丰富但分布不均,年平均降水量913毫米-1030毫米,夏季降水占50%以上。全市气候温暖而又较为湿润,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气候资源十分丰富,光照充足。但气候年际间的稳定性较差,变幅较大,旱、涝、风、雹、冻等气象灾害较频繁。全市可分为两大气候区。淮南亚热带偏湿农业气候区:苏北灌溉总渠以南的盱眙、金湖两县全部,洪泽县、楚州区大部。该气候区气温较高,年平均气温在14.7℃-14.9℃,降水丰沛,年降水量在1000毫米以上,日照稍少,年日照不足2100小时。废黄河沿岸过渡带农业气候区:苏北灌溉总渠以北的清河区、清浦区、淮阴区、涟水县全部和楚州区、洪泽县部分地区。该气候区气温较低,年平均气温在14.1℃-14.4℃,降水略少,年降水量在910毫米-970毫米,日照较多,年日照在2200小时左右。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淮安黑猪的产地为淮安市全境。猪场环境应符GB/T17824.4-1999的要求,母猪猪舍应按图3.1的规定建造,公猪和育肥猪亦可参照。猪场内不得饲养其它畜禽动物,猪场应设有废弃物储存设施,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8596的要求。 山墙立面图 舍内俯视图(局部) 图3.1 猪舍构造设计图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历史上淮安黑猪品种分为淮猪、新淮猪和苏淮猪,目前主要为苏淮猪。被毛黑色,头稍长,嘴平直微凹,耳中等大,向前下方倾垂。背腰平直,腹稍大但不下垂,四肢健壮,乳头7对以上。经产母猪产仔13头以上,活仔数12头,胴体瘦肉率56%以上,肉质好,风味佳。引种应从具有种猪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并按照GB16567规定进行检疫。种猪引入后至少隔离饲养30d,经观察确认健康后方可合群饲养。 3、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 3.1、饲料:饲料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及饲料加工过程应符合NY5032的规定。在猪的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根据营养需求,配制不同的配合饲料。营养水平不低于GB8471要求,不应给肥育猪使用高铜、高锌日粮。禁止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品。使用药物添加剂时应符合“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不得滥用抗生素。在商品猪出栏前30d,停止添加所有药物添加剂。不使用变质、霉败、生虫和有污染的饲料。不应使用未经无害处理的泔水或其它畜禽副产品。 在饲料生产中,饲料原料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对含霉菌素超标、掺假的原料一律不得接收入库。饲料要进行常规营养成分(主要是蛋白质、水分和钙、磷)的检测,以便能根据原料实际营养含量及时调整饲料配方,保证配合饲料营养指标符合要求。生产预混料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微量元素、维生素等微量组分必须有专人计量,确保生产预混料的载体水分不超过10%,并由专人负责、监督生产。生产配合饲料时,应按配方要求进行生产,各种原料要准确计量。按物料顺序投料,先投大料,后投小料,不得颠倒顺序。为保证饲料的混合质量,规定预混料混合时间必须达到(10~20)min,配合饲料混合时间达到(3~5)min。一批预混料或配合饲料混合结束后,混合机要完全放空,确保混合机内没有残留后才能混合下批预混料或配合饲料。配合饲料中需要添加药物时必须先将药物进行预混合。配合饲料中添加药物后,应在饲料袋上打上标签,以防与其它配合饲料混淆。为防止饲料因存放时间过长而发生霉变,成品饲料夏季应在3d内用完,其它季节应在7d内用完。 3.2、防疫:猪场防疫按GB/T17823-1999的规定执行。生产区、生活区、行政区应分开。人员、动物和物资运转采取单一流向,进料和出粪道严格分开。并设置:消毒室、兽医室、病理分析室、隔离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间。猪场大门口处应设置大的消毒池,并设有高压消毒泵,对外来车辆进行消毒;外来人员,必须通过大门处的消毒室,且经过5min紫外线照射和消毒池方可进入生产区。生产区在门口应设有消毒室和淋浴室。猪舍入口处应设消毒池或设置湿麻袋(消毒液浸润)供人员消毒,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时应消毒、淋浴、换衣鞋。工作服应每天清洗消毒。非生产人员不允许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下,需经淋浴消毒,更换防护服后方可入场,并遵守场内的一切防疫制度。每周对场内道路及相应设施如车辆、器具消毒一次;每周对猪舍及猪舍内的猪喷雾消毒一次;猪舍空圈期应一周以上并清洗一次、消毒一次。各种消毒剂应定期更换交替使用。 猪场兽医人员不准外出诊疗动物疫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外出开展猪的配种工作,场内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不得对外开展相关工作。 应定期对以下疫病进行监测: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伪狂犬病、乙型脑炎、布氏杆菌病、结核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和弓形虫病,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其它一些疫病进行监测。病死或淘汰猪的尸体按GB16548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出售病猪、死猪。猪的防疫保健程序按表3.1执行,猪场必须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取得《动物免疫证》,轧打免疫标识。定期投放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做到无害化处理。 3.3、兽药使用:兽药使用按NY 5030规定执行。驱虫程序按NY 5031规定执行。 消毒防腐剂使用应符合NY/T 5033规定。必要时进行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用的兽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用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允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二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二部收载的用于生猪的兽用中药材、中成药方制剂。允许在临床兽医的指导下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以及微生态制剂、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营养药、血容量补充药、电解质补充药、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泻药、润滑剂、酸化剂、局部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 禁止使用违禁药品。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淘汰的兽药,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兽药。 表3.1 防疫保健程序 序号 防疫保健项目 日龄 方法途径 说明 1 补铁制剂 3 颈部肌注1ml 补充铁质 2 猪水肿病疫苗 14 颈部肌注2ml 国产疫苗 3 猪瘟活疫苗 20 颈部肌注2头份 国产疫苗 4 胸膜肺炎疫苗 25 颈部肌注1头份 进口疫苗 5 伊维菌素 55~60 内服15mg/kg体重 驱除体内外寄生虫 6 猪三联活疫苗 65~70 颈部肌注1.5头份 猪瘟丹毒肺疫 7 胸膜肺炎疫苗 150 颈部肌注2头份 进口疫苗 8 PR+PRRS二联苗 180 颈部肌注1.2头份 配种前免疫 9 细小病毒灭活苗 190 臀部肌注1.2头份 配种前免疫 10 乙型脑炎活疫苗 80~300 颈部肌注2头份 2、3月份各接种1次 11 猪三联活疫苗 200 臀或颈部肌注2头份 配种前免疫 12 伊维菌素 210 内服15mg/kg体重 配种前驱虫 13 伪狂犬病疫苗 300 颈部肌注1.2头份 产前30d接种 14 大肠杆菌基因工程苗 320 臀部肌注1.5头份 产前20d接种 15 口蹄疫灭活苗 30~成年 后海穴位注射 4、10月各免1次 16 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 腹泻二联苗 30~成年 后海穴位注射 每年11月份接种1次 17 猪瘟活疫苗 成年公母猪 颈部肌注2头份 公猪间隔6个月接种1次,母猪产后20d接种1次 注:育肥猪出场前60d内不得使用疫苗和驱虫药,兽药使用按NY5030规定执行,免疫驱虫按NY 5031规定执行。 3.4、种公猪的饲养管理:种公猪应严格按照饲养标准要求饲养,定时定量单槽饲喂,日喂3次。配种集中时,配合饲料中粗蛋白不低于16%,钙0.83%,磷0.66%。在配种旺季,每天应加喂2-3个鸡蛋或加喂优质的鱼粉、蚕蛹50-100g。 种公猪应单圈饲养,避免相互爬跨。公猪舍应每天清扫,保持清洁、干燥,每天刷试皮毛,炎热夏季可洗澡。夏季公猪运动应选在早晨和傍晚,冬季选在中午进行,每次运动0.5-1h,行程2-3km,配种旺盛期适当减少运动,非配种期适当增加运动。 种公猪初情期为6月龄-7月龄,适配年龄不少于9月龄,主要依据精液品质确定。9-12月龄公猪每周只能配3次,成年公猪每周配5 -6次,休息1-2天,健康公猪休息天数不能超过2周。每隔7-10天定期检查一次精液品质,根据精液品质好坏,调整营养水平和利用强度。 3.5、种母猪的饲养管理:后备母猪应按体重、强弱分群饲养,初期每栏可养4-6头,后期到120日龄应减少到每栏3-4头;后备母猪应保持必要的运动,每天应保持自由运动。后备母猪体重60kg前应按原种场建议供给营养需要的饲料,加强营养与管理,提高增重速度,体重达60kg后应限饲,日喂料量为体重的2.5-3%,90㎏以上日喂料量为体重的2-2.5%。后备母猪应在180-225日龄、体重达90㎏、第三次发情时初配,首次配种后间隔6h和12h时各复配1次。对配种18-24天及38-44天母猪进行重点检查和试情,确定是否怀孕。 种母猪配种受精后一个月内,除给予全价配合饲料外,还应供给充足的青绿饲料。并日喂粗蛋白为13-14%的配合料2kg;妊娠30-50日龄经产母猪2.5kg,后备母猪2-3kg;妊娠50-80日龄经产母猪2.5-3.0 kg,后备母猪2.5-3.0 kg;妊娠后期每天供应粗蛋白为15.5-16%的配合料3.0-3.5kg。怀孕中期应加强运动,母猪配种后一月内和临产前7天,保持圈舍环境安静。 种母猪在预产期前一周,备好接产用具和保温设施,预产期前2天检查母猪乳房。对待转入产房母猪要用清水洗刷,消毒乳房、下腹、阴门周围及四肢后转入产房。仔猪出生后,接产人员应立即用手将其口、鼻、及全身擦干净,断脐后用2‰碘酊消毒脐端。对新生仔猪加强保温,清洗母猪乳房后尽快帮助仔猪吃上初乳。 进入产房种母猪日供粗蛋白为15.5-16%的配合料3.0-3.5㎏,产后母猪根据带乳期长短进行饲喂。产后当日喂1.0㎏,后逐步增加,日喂3次,日常喂量应根据带仔数、食欲、体况适当增减,断乳前一周逐步减料,当日停喂料。断乳母猪日喂1.5-2kg,体况差适当加料。 经常保持圈舍清洁、干燥、勤换垫草,冬季防寒保暖,夏季防暑降温,同时做好定期消毒工作。 哺乳母猪在产后20左右自然发情,即可配种。 3.6、仔猪的饲养管理:仔猪出生后必须尽快固定乳头,确保仔猪产后2小时内吃到初乳。对产仔多和无奶的母猪,其仔猪必须寄养,产仔少的两窝仔猪可合为一窝,寄养的时间不能超过3日龄-4日龄,而且一定要吃上初乳后方可寄养。 仔猪最适宜的环境温度是:1日龄-7日龄为33℃-30℃,8日龄-30日龄为28℃-26℃,31日龄-60日龄为23℃-25℃。保持环境安静和舒适,防止初生乳猪被压。 仔猪出生后5-7日龄开始补料,饲料要保持新鲜,料槽中无粪尿,做到少给勤添,逐步增加,及时清除污染料,供料及时。 仔猪断奶最佳时间为28-35日龄,不能过早或过迟。断奶时维持在原圈饲养并维持原来的饲料,断奶半月内比哺乳期多喂1-2次,半月后再逐渐更换饲料。以七、八成饱为宜,使其保持旺盛的食欲,供水清洁充足,料中应添加预防下痢的药物。仔猪出生后24h内及时打耳号与称重。 3.7、育肥猪的饲养管理:育肥猪应根据不同的生长阶段,适时进行换料及增加饲喂量,让其自由采食。所进饲料必须在2d内用完,堆放饲料的场所要保持清洁。根据

产品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淮安黑猪历史悠久,地域特色明显;四肢健壮,体型紧凑,骨骼和肌肉发育良好;全身被毛黑色;母猪乳房发育良好,有效乳头在7对以上;初产母猪产仔10头以上,经产母猪产仔13头以上,活仔数12头。与国内其它黑猪相比,头稍长,背腰平直,腹稍大但不下垂。 2、内在品质指标:肌纤维细而致密,含水量较少,肌内脂肪丰富,呈大理石状。猪肉氨基酸含量较高,尤其是人体必需氨基酸含量超过普通猪肉50%以上,并且必需氨基酸之间的比例适宜,人体吸收最完全,营养价值最高。另外,猪肉中鲜味氨基酸(谷氨酸)含量也较高,肉质鲜美。 3、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淮安黑猪产品质量按照《NY5029-2001无公害食品 猪肉》标准要求执行。

包装规定:
凡在本规范规定的地域内养殖的淮安黑猪及其屠宰加工产品均可申请使用本地理标志,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包装上统一标注“淮安黑猪”及其 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组合图案,标注时可采用耳标、标牌、印刷等方法,但均应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手册》的规定和要求。

证书持有人:
淮安市生猪产业协会

地域保护范围:
淮安黑猪为淮猪、新淮猪、苏淮猪的总称,原产地位于江苏省淮安市全境,区域范围北纬32°43′00″~34°06′00″、东经118°12′00″~119°36′30″之间。北接连云港市,东毗盐城市,南连扬州市和安徽省滁州市,西邻宿迁市。东西最大直线距离132公里,南北最大直线距离150公里,面积10072平方公里。目前有新淮猪种公猪16头、8个血统,核心群原种母猪80头、生产群母猪150 头。苏淮猪种公猪120头、16个血统,核心群原种母猪580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