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牦牛肉

湟源县牦牛以黑褐色居多,大都有角,体型紧实,前躯发达,四肢较短,蹄小而硬,体侧下部密生粗长毛。

湟源县位于西宁市西部,青海湖东岸,日月山东麓,湟水河上游,深居内陆,是青海东部农业区与西部牧业区、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的结合部。大陆性气候,光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气温日差大,春季多风,夏季凉爽,冬季干燥,无霜期短,冰雹、干旱频繁。最热时平均气温为13.9℃,最冷时平均气温为-10.5℃,年均气温为3℃。年平均降水量为408.9毫米。境内湟水支流贯穿,水质清澈,矿化度低。以黑钙土、栗钙土、潮土、新积土为主,具有保肥性、供肥性、湿润性,供给草坪草生命活动所需的水分、养分,适宜湟源县牦牛的生长发育。种植的饲草以燕麦、青稞为主,保障了湟源县牦牛肉的特有品质。

3.1 产地选择 高寒草甸和高寒沼泽草场,草原上无工矿企业,环境无工业污染。基地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的相关规定;饮用水符合NY2057无公害牲畜饮用水水质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符合HJ 568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 3.2 品种 湟源县牦牛属于环湖型牦牛。在品种选择上,公牦牛和母牦牛应具有本品种的显著特征。 3.3 选育繁育 自繁自育。 在选配中尽量避免近交,不断提高湟源县牦牛肉的品质。 3.4 饲草来源 全年自由采食天然放牧,基地饲草料以燕麦、青稞等为主。采购牧草均在饲草基地采购。采购饲料后及时入库,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质;饲草料入库和出仓时严格登记,有专人负责管理仓库和清扫卫生。 3.5 饲养方式与管理 3.5.1 饲养方式 秋、冬季草场的轮休期,每天分三次定时定量补饲,补饲草料以燕麦、青稞等为主。成年牛每天16斤左右饲草,小牛每天10斤左右。 3.5.2 饲养管理 冷季饲养管理:冷季饲养的主要任务是保镖、保胎,防止乏弱。选留和保护好距冬春圈地近的草场作为机动草场,以备急用。在草场利用先远后近,先山后滩,风雪天放山洼,利用未被风吹走的牧草,以节约定居点附近的草场。一般应晚出牧,早收牧,充分利用中午暖和时间放牧,午后饮水,除放牧外,对瘦弱牛特别是幼龄牛和妊娠母牛,应做好补饲工作,以确保安全越冬过春。 3.6 疫病预防 3.6.1 按照青海省每年动物防疫免疫工作方案进行免疫防疫。重大动物疫病及常见疫病按要求进行防疫免疫。 3.6.2 常见疾病治疗 凡发病牦牛,原则上采用大黄、当归、黄芪等中药材进行治疗,如病情特殊,必须采用西药治疗方可治愈,应将该牛进行隔离治疗。期间牦牛不出栏、牛奶不入桶出售。 3.7 卫生消毒 3.7.1 选择对人、牦牛和环境安全、没有残留毒性的消毒剂,对牦牛聚集区域进行消毒。一般采用次氯酸钠或高锰酸钾消毒。 3.7.2 牦牛聚集周围环境每2-3周撒生石灰1次。 3.8 屠宰 在依法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屠宰后出场的牦牛肉必须经过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检疫检验并合格。 3.9 废弃物处理 牲畜尸体处理按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执行。粪便处理按照GB/T 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执行。 3.10 档案资料记录 做好生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产仔、打耳标、疫苗接种、饲草来源、饲喂情况、免疫、用药、发病和治疗情况的记录;每批出栏的牦牛的编号、防疫卫生措施等。 3.11 包装、储藏、运输 包装符合NY/T 658的规定。储藏运输符合NY/T 1056的规定。

产品特征:
4.1 外在感官特征 湟源县牦牛以黑褐色居多,大都有角,体型紧实,前躯发达,四肢较短,蹄小而硬,体侧下部密生粗长毛。 新鲜胴体肌肉有光泽,深红色均匀,脂肪呈黄色。切口稍潮湿而无粘性,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复原,无酸、臭等异味,具有鲜牛肉的自然香味。腱紧密而有弹性,关节表面平坦而光滑,渗出液透明。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聚于表面,具有特殊香味。 4.2 内在品质指标 蛋白质含量≥22.0g/100g,氨基酸总量≥15.8g/100g,不饱和脂肪酸≥37.4%(以脂肪计),硒含量≥1.8μg/100g。 4.3 安全要求:参照GB2762和GB2763规定执行。

包装规定:
5.1 包装主要采用袋式或箱式包装,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产品有明确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者及详细地址、净含量及包装日期,要求字迹清晰、完整、准确。 5.2 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湟源牦牛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5.3 湟源牦牛肉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5.4 湟源牦牛肉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裁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 5.5 湟源牦牛肉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五年,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6 湟源牦牛肉在避光、低温、干燥和有防潮设施的地方贮藏。贮藏设施应清洁、干燥、通风,无虫害和鼠害。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发霉、发潮、有异味的物品混存。若进行仓库消毒、熏蒸处理所用药剂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 5.7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通风散热工作,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

证书持有人:
湟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地域保护范围:
湟源县牦牛肉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湟源县境内城关镇、大华镇、日月藏族乡、和平乡、东峡乡、波航乡、申中乡、寺寨乡、巴燕乡,共9个乡镇,146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位于:100°54′~101°25′,北纬36°20′~36°53′之间。现年出栏量12.161万头。年产量0.7589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