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艾草

暂缺

2.1 光照 常年平均日照2260h,主要在5~10月。在艾草的生长季节光照充足,适宜于生长和有效成分积累。 2.2 温湿度 安徽省明光市处于我国东南季风区,属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区的半湿润气候。其特点是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干冷同期,雨热同季。平均气温15℃,大于10℃积温4829℃,平均无霜期232d。平均降水900mm,雨水主要集中在6、7、8月,这个时期雨水占全年的50%,春秋次之。艾草喜温暖、潮湿,怕寒冷,在艾草生长的主要季节,明光地区降水充足,热量和光照充沛,有利于艾草生长和品质提升。 2.3 水质 市内主要有两大水系,即长江水系与淮河水系,以江淮分水岭为界。江淮分水岭以南,面积约256km2属长江水系,其水系不发育。江淮分水岭以北2106 km2,属淮河流城,主要河流有淮河、池河、七里河、南砂河、白砂河。湖泊有女山湖、七里湖、花园湖、猫耳湖。有水库171座,较大的水库主要有分水岭水库、林东水库和石坝水库等,池塘800 hm2。地下水资源非常丰富,水质较好,中性,矿化度0.5~0.8g/L,绝大部分水源水质在二级以上,纯净无污染,富含矿物质,适合饮用和灌溉。浇灌方便,水质中性,适宜艾草生产,有利于优良品质的形成。 2.4 地形地貌 丘陵和坡地部便于沥水,非常适宜艾草生长。 2.5 土壤土质 艾草产区的土壤属于黄褐土土类管山鸡粪土土种,该土种是由含大量火山灰的坡积物发育而成的沙壤土和壤土,富含硒等多种微量元素。符合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的规定。

3.1 独特的种植模式 明光艾草为菊科多年生草本植物,种植艾草历史悠久,种植一次,多年收获。 3.2 独特的生产过程 3.2.1 土壤和移栽田的选择 艾草喜温暖、潮湿,怕寒冷,耐旱,忌涝,宜用土壤耕作层深厚,土质肥沃,灌溉方便的壤土,沙质壤土和轻黏土,喜中性偏酸性土壤。艾草的生产基地选择阳光充足,地势较高,排灌方便,土层深厚,土壤通透性好,有机质丰富的中性土壤。 3.2.2 选用优良品种 种植品种选用从明光江淮分水岭岗地野生艾草培育的明光艾草,属于植物群落的优势品种。 3.2.3 繁殖方式 明光艾草种苗生产主要有艾根繁殖与艾苗移栽两种方式。艾根繁殖,每年秋冬季或早春,新鲜艾根切割成10cm长小段,1500~2250kg/hm2,行距40~50cm,株距15~20cm,深度5~10cm米,浇透水,覆土盖严镇压。艾苗移栽,每年3~5月,由扦插育苗或根茎生长出的幼苗高15~20cm时,行距40~50cm,株距20cm,密度105000~120000株/ hm2,栽植深度5~7cm,要水浇透,土盖实。移载要带足水,干旱要及时灌溉。 3.2.4 艾草大田生产管理 3.2.4.1 整地。耕深25 cm以上,深耕后细耙2遍。 3.2.4.2 配方施肥。基肥施腐熟农家肥30000kg/ hm2,45%(20-10-15)配方肥375~525kg/ hm2。 3.2.4.3 起墒开沟。墒宽一般2~4m,开好畦沟,沟深20 cm~25cm、沟宽30cm~40 cm。 3.2.4.4 除草。土壤封闭在移栽植前10~15d用乙草胺用或异丙甲草胺乳油1500ml/ hm2兑水600kg/ hm2喷雾。苗后茎叶除草,用10.8%精喹禾灵或盖草能900 ml/ hm2兑水600 kg/ hm2喷雾,除单子叶杂草。对于部分化学除草除不尽的杂草,要人工及时拔除。 3.2.5 收获 艾草一年收获3~4茬。艾草长到60~80cm时,于晴天及时收割,晒干或者低温烘干,全棵打包存放。下霜前收割最后一茬。 3.3 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3.3.1 包装标识 用于包装艾草的容器应整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产品有明确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商标、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者、详细地址、净含量、包装日期,字迹清晰、完整、准确。 3.3.2 运输 运输艾草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严防火灾、雨淋或受潮。 3.3.3 贮存 贮存艾草场所干燥、阴凉、通风、清洁、卫生;存货堆不易过大;离地面20cm以上;不得雨淋、受潮或靠近热源;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具有防火、防鼠、防虫、防禽畜的措施。 3.4 生产档案建立 建立完善的艾草质量跟踪记录体系,包括相关法律文件、管理规章制度、农事活动及加工销售等,可以追踪到艾草的种植条件、田间管理、收获、运输、贮藏和销售全过程。在生产的过程中设专人记录,记录记载各种相关生产活动中的人物、时间、地点等方面的信息,包括文字、数据和图像等资料,如生产地点、农产品名称、土壤耕作、施肥名称、方式、时间、施肥量、产品收获、仓储、销售等。

产品特征:
4.1 感官特征 株高70~150cm,茎单生,有明显的纵棱,上部有分支,单叶分螺旋状着生,主根明显,侧根多,茎叶枝均有灰色蛛丝状柔毛,性味芳香。 4.2 艾叶理化指标 表1 艾叶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质量分数),% ≤ 14.0 总灰分(质量分数),% ≤ 11.0 酸不溶性灰分(质量分数),% ≤ 2.5 桉油精(按干燥品计算质量分数),% ≥ 0.051 4.3 安全要求 严格按照市场准入制度,执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止使用未依法登记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推行标准化生产,切实保障明光艾草质量安全。

包装规定:
明光艾草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实行“品牌、标准、标识、监管、宣传”的“五统一”制度。 5.1 标识使用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 5.1.1 生产经营的艾草符合确定的地域范围; 5.1.2 已取得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5.1.3 产品严格按照明光艾草生产加工技术规范进行的; 5.1.4 具有明光艾草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明光艾草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应与登记证书持有人鉴定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协议中规定明光艾草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加工技术规定及包装、标识使用要求,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5.2 标志使用权力。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享有以下权力。 5.2.1 可以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2.2 可以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展示、展销等广告宣传; 5.3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5.3.1 自觉接受登记持有人相关监督检查; 5.3.2 保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规范产品销售; 5.3.4 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使用。 5.4 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该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产品质量和信誉负责。 5.5 农产品标志许可使用人不准将证书转给他人使用。未经登记证持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 5.6 地理标志登记证持有人配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市场检查,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

证书持有人:
明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域保护范围: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所辖三界镇、张八岭镇、管店镇、明南街道、明西街道、明光街道、明东街道、桥头镇、古沛镇、潘村镇、泊岗乡、柳巷镇、女山湖镇、苏巷镇、石坝镇、涧溪镇、自来桥镇共计17个乡(镇)115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7°49′38″~118°25′42″,北纬32°26′55″~33°13′06″。地域保护面积1.7万公顷,年产量5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