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小香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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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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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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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范围:榕江小香鸡产地范围为贵州省榕江县古州镇、忠诚镇、寨蒿镇、平永镇、乐里镇、朗洞镇、栽麻乡、崇义乡、平江乡、三江水族乡、仁里水族乡、塔石瑶族水族乡、八开乡、定威水族乡、兴华水族乡、计划乡、水尾水族乡、平阳乡、两汪乡共19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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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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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机构:
榕江小香鸡的个体矮小,体型结实紧凑,近方形,腿短强健。榕江小香鸡羽毛紧密,头较小,以平头单冠为主,也有少数凤头、双冠、玫瑰冠和豌豆冠,冠峰5~7个,冠峰明显,虹彩为金黄红,有少数红色和黑色,肉髯薄长,少皱襞,冠、髯、耳叶均为鲜红色。喙、脚、爪以青灰色为多。公鸡羽毛身红尾绿,尾羽发达,外貌雄壮美观;母鸡毛色以黄麻色和黑麻色居多,亦有少量白鸡。部份母鸡喙至肉髯间有细短的绒毛,俗称“胡子鸡”;有少部分鸡有距毛,俗称“裤脚鸡”。
榕江小香鸡的皮肤色多为白色,有少数乌黑或灰黑色,这部分乌鸡特征分为乌皮、乌肉、乌骨型,乌皮、乌肉、白骨型和乌皮、白肉、白骨型。榕江小香鸡皮薄骨细,皮下脂肪少,肌肉肉红,切面有光泽;肌肉有弹性,指压后凹陷部位立即恢复原位。
榕江小香鸡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黔东南小香鸡。
二、产地条件
产地范围内海拔≤500m,林木丰富,水质优良,通风光照好。
三、饲料
育雏期饲喂配合饲料;育成期放牧采食,补饲当地产玉米、稻谷。
四、饲养管理
1.雏鸡来源:已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黔东南小香鸡原种场及其扩繁场。
2.饲养要求:
(1)育雏期(1日龄至28日龄):育雏密度:0日龄至7日龄30羽/ m2至35羽/ m2;8日龄至14日龄20羽/ m2至30羽/ m2;15日龄至28日龄20羽/m2。
(2)育成鸡(29日龄至150日龄):放牧饲养,放养密度30只/667 m2(亩)至50只/667 m2(亩),鸡舍饲养密度≤20只/m2。
3.出栏: 120日龄至150日龄,体重0.9 kg至1.25kg。
4.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五、屠宰加工
1.鸡源标准:符合榕江小香鸡活体质量特色要求的健康鸡只。
2.屠宰:屠前禁食12小时,保障自由饮水,减少应激。
3.冷却保鲜:胴体在0℃至4℃环境下排酸24小时至48小时。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
(1)活体鸡:
①母鸡:体型方形,矮小紧凑,头细、脚细,背羽呈黄麻、黑麻、棕麻三种颜色,黑喙黑脚。
②公鸡:身红尾绿,冠、肉髯乌紫色或红色,黑喙黑脚。
(2)白条鸡:皮薄骨细,皮下脂肪少,皮色呈白色或黑色。
2.理化指标:
项目 | 指标 | |
重量(kg) | 母鸡 | 0.7~0.85 |
公鸡 | 0.9~1.1 | |
胸肌粗脂肪(%) ≤ | 5 |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申请:
榕江小香鸡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榕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榕江小香鸡的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