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湖鳙鱼

太平湖鳙鱼,头大,吻宽钝,下颚稍突出;身体背部乌黑,腹部灰白,有光泽;活力强;清炖汤色乳白,鱼肉嫩滑、清甜,无土腥味。

2.1 地质地貌 太平湖水域为江南古陆,属黄山山脉。由花岗石组成主体地貌。山地土壤主要为黄棕壤。原为盆谷地区,湖中小岛即为露出水面的低山丘陵,四周低山组成大片山丘。湖区地势为南高北低,南部为黄山北麓,地势高峻,山谷相对高差为500-800米;北部则为丘陵地区,海拔最高为599米,低处仅100多米,周围山丘紧依太平湖,呈拥抱状。 2.2 水文情况 太平湖为高山峡谷型湖泊,湖区水是由黄山、九华山的溪水汇聚而成。黄山诸峰之清泉汇聚形成舒溪河、秧溪河、麻川河、浦溪河四大水系注入太平湖;九华山之圣泉自十王峰直下王村河、陵阳河、洙溪河注入太平湖;是安徽省第一大人工淡水湖,拦蓄了黄山区境内95%以上的经流,经陈村大坝注入青戈江,经芜湖注入长江。太平湖平均水深40米,最深处70米,湖水透明度98-525厘米,平均300厘米,PH值为6.56-8.60,达国家一级水体、二类饮用水标准。 2.3 气候情况 太平湖水域气候温暖潮湿,属亚热带季风温润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温暖湿润。森林覆盖率达87%以上,年均气温14.0-16.5℃;年均无霜期231天;年均降水量1564mm,全年降水量以6月最多,12月最少。11月至翌年2月降水量只占全年降水量的21.3%,3至9月占全年降水量78.7%,其中4至8月占全年降水量62%,尤以4至7月最为集中,占全年降水量的52%;由于湖区处于山区,受地形影响,日照相对少,春秋气温回暖不稳定,多雨水,光照少;又长期蓄水,形成有一定特征的小气候,全年雾日较多,年均湖面雾日60天左右。

3.1 产地选择 产区选择在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水域范围内,植被丰富,水源充足,水体交换量大,水质优良并符合GB 11607《渔业水质标准》,pH值在6.56-8.60之间的弱碱性水质,表层水溶解氧在5.91mg/L-12.0mg/L之间,周边无污染的水域。 3.2 品种及苗种选择 太平湖鳙鱼品种为鳙鱼。苗种选择在黄山区具有培育资质的水产养殖场进行定点培育,放养规格为500-750g/尾,苗种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放养太平湖。 3.3 养殖方式 太平湖鳙鱼养殖方式为大水面粗放养殖模式。 3.4 日常生产管理 一是做好鱼种放养。通常在1-2月份放养鱼种,放养前选择晴天进行,鱼种放养规格为500-750g/尾,密度为每667m2放养11尾;二是严控饲料管理。生产中不投喂人工配合饲料,饵料均来源于太平湖中的天然饵料,主要是浮游生物和有机碎屑;三是科学确定养殖密度。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用可持续性发展的生态环境,使各种饵料生物保持合理状态以满足鱼类摄食和生长需要。四是重视渔政管理。经常巡逻,观察鱼的动态。检查防逃拦网是否安全。防止偷鱼、毒鱼、电鱼等事件发生,搞好安全生产。定期检查鱼体,检测水质,注意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和补救工作。同时关注太平湖水域及周边是否有污染源,防治污染事故的发生。 3.5 病害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鱼病防治工作。全程不使用抗生素,渔药使用符合国家农业部行业标准NY5071《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3.6 捕捞暂养运输 冬季以联合渔法为主,其它季节采用定置张网捕捞;最小起捕规格不小于5斤/尾;捕捞的太平湖鳙鱼放入网箱中暂养20天以上,以恢复鱼体在捕捞过程中的损伤,从而提高销售环节成活率;用封闭箱式、活鱼运输车运输。 3.7 生产记录 做好各种纪录,包括渔业生产记录、鱼病防治记录、捕捞运输纪录及销售记录等, 建立可追溯制度。定期抽样检测水质和商品鱼质量,确保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特征:
4.1产品品质特色 4.1.1外在感官特征 太平湖鳙鱼,头大,吻宽钝,下颚稍突出;身体背部乌黑,腹部灰白,有光泽;活力强;清炖汤色乳白,鱼肉嫩滑、清甜,无土腥味。 4.1.2内在品质指标 谷氨酸总量≥2.35g/100g;蛋白质17-22g/100g;脂肪0.5-1.0g/100g。 4.2质量安全规定 产品质量执行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标准执行。

包装规定:
5.1标识管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太平湖鳙鱼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 (1)生产经营的太平湖鳙鱼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2)已取得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3)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具有太平湖鳙鱼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5.2标识使用 5.2.1使用太平湖鳙鱼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太平湖鳙鱼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5.2.2地域范围内的太平湖鳙鱼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太平湖鳙鱼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5.2.3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允许太平湖鳙鱼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且符合使用地理标志公共标识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不得向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收取使用费。 5.3标识标注方法 太平湖鳙鱼地理标志使用实行品牌、标准、标识、监管、宣传的统一制度。 (1)可以在销售产品的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2)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标志使用人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4)标志使用人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证书持有人:
太平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域保护范围:
黄山市黄山区所辖太平湖镇、乌石镇、新明乡、龙门乡、新华乡、新丰乡、永丰乡共计7个乡(镇)37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0′15″~118°20′20″,北纬29°59′14″~30°31′5″。生产规模7200公顷,年产量25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