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酒

五粮国宾酒佳品52度500ml*2瓶 浓香型白酒 宜宾五粮液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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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宾市境内以当地和川南地区种植的糯红高梁、糯米、大米、小麦、玉米等粮食作原料,用三江流域优质的河水、井水和山泉水,在宜宾区域自然微生物生态圈内,按照宜宾传统多粮型生产工艺酿造的独具地方特色的白酒产品。在色泽和外观上呈无色或微黄状,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具有幽雅的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多粮复合香气;酒体醇厚丰满,绵甜柔顺,余味爽净,酒味全面,风格特征突出。宜宾的多粮型浓香型酒和其他地方的浓香型酒最大的理化特征指标区别就是有较高的、自然生成的、突出的呈主体复合香的己酸乙酯,这也正是宜宾浓香型酒原产地的独特个性所在。

 获保护后,宜宾酿酒工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形成了以五粮液集团为龙头的一大批实力雄厚的酿酒企业。以高洲酒业、叙府酒业、华夏酒业等为代表的第二梯队的强势企业,原酒生产规模从54万吨/年增至60万吨/年。进一步巩固了中国白酒金三角的核心地位。2011年1-9月,实现销售收入504.23亿元,利税116.33亿元,实现利润75.06亿元。白酒产业的强大辐射带动能力,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彰显作用。按照规划,全市将建17个酿酒农业产业带,每个产业带内建一个基地、一个合作社、一个科技支撑中心。到2015年,300万亩酿酒原料基地建成,农民将通过种植酿酒专用红粮,实现增收致富。酒类产业已经成为宜宾市的“一号产业”。宜宾市有酒类批发企业630余户,零售店近万户,白酒行业从业人员近4万人。宜宾酒以五粮浓香型为代表的白酒远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产品获奖情况

  拥有10个“四川名牌”产品,“五粮液、五粮春、五粮醇、金潭玉液、叙府牌、华夏春、红楼梦”酒等7个“中国驰名商”。


宜宾酒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高粱:质量符合国家高粱标准要求。

2.大米:质量符合国家大米标准要求。

3.糯米:质量符合国家糯米标准要求。

4.小麦:质量符合国家小麦标准要求。

5.玉米:质量符合国家玉米标准要求。

6.酿造用水:来自保护区域范围内的地下水、山泉水和江河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的要求。

(二)制曲工艺。

以宜宾和川南地区当年优质小麦为主要原料,在保护区域范围内,按照传统生产工艺制作的中高温大曲(包包曲)。成品曲入库贮存3个月以上方可投入使用。

1.制曲工艺流程:小麦→加水润料→粉碎→加水拌料→装模踩曲→晾汗→入室安曲→培菌→出室→入库贮存

2.大曲理化指标:

项目

糖化力(mg)

液化力(ml)

发酵力(mg)

指标

400-800

150-200

0.6-0.8

(三)生产工艺。

采用泥窖固态发酵、跑窖循环、续糟配料、混蒸混烧、分层取酒、量质摘酒、掐头去尾、分级陈酿、勾兑、调味等传统生产工艺,并采用双轮底等质量控制措施生产。

1.酿酒工艺流程:粮食(五种粮食)→粉碎→粮粉→糠壳+母糟→拌和→润料→上甑→蒸酒蒸粮→摘酒→粮糟→打量水→摊凉→下曲→入窖发酵→出窖

2.关键技术要求:

(1)原料配比:高粱36%、大米22%、糯米18%、小麦16%、玉米8%。   

(2)入窖发酵:须使用中高温大曲(包包曲)发酵,发酵期不低于70天。

(3)窖池窖龄:须采用宜宾当地特有的紫色土,用老窖菌种培养垒制而成。窖龄须有20年以上。

(4)禁止性要求:生产过程中禁止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

(5)储存要求:基础酒储存期两年以上,调味酒储存期五年以上。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1)色泽和外观: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当酒温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

(2)香气:具有以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多粮复合香气。

(3)口味:酒体醇厚丰满,绵甜柔顺,余味爽净,酒味全面。

(4)风格: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2. 理化指标:

(1)高度酒(41%vol至68%vol)

项目

优级

一级

酒精度/(%vol)(注1)

41~60

61~68

41~68

总酸(以乙酸计)/(g/L) ≥

0.50

0.50

0.4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

2.00

2.00

1.50

己酸乙酯/(g/L)

1.30~2.80

1.30~4.50

0.70~2.50

固形物(g/L)(注2) ≤

0.40

注1: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vol。

注2:酒精度41%vol~49%vol的酒,固形物可小于或等于0.50 g/L。

 

(2)低度酒(29~40%vol):

项目

优级

一级

酒精度/(%vol)(注)

29~40

总酸(以乙酸计)/(g/L)    ≥

0.40

0.3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1.50

1.00

己酸乙酯/(g/L)     

0.80~2.20

0.50~2.20

固形物(g/L)  ≤

0.70

注: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vol。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申请:
宜宾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稻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宜宾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