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丹麻土族花儿会)

  • 项目编号:
    Ⅱ-20
  • 类别:
    传统音乐
  • 类型:
    新增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花儿是广泛流传于甘、青、宁及新疆四省区的回、汉、土、东乡、保安、撒拉、藏、裕固等8个民族,并一律使用当地汉语方言,只能在村寨以外歌唱的山歌品种,通称“野曲”(与“家曲”即“宴席曲”相对),又称“少年”。其传唱分日常生产、生活与“花儿会”两种主要场合。“花儿会”是一种大型民间歌会,又称“唱山”。
  丹麻花儿会是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群众传统集会,集戏曲表演、花儿演唱、商品贸易为一体,一般在每年的农历六月十三日举行,会期为五天,一年一次,规模宏大,影响深远。
  举办丹麻花儿会的丹麻镇位于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的东部,是一个土族聚居乡镇。丹麻花儿会起源于明代后期,盛行于清代、民国及新中国成立初期。20世纪六七十年代被认为是低俗野曲会而遭到禁止,一度中断,1978年以后逐步恢复。据专家认定,“丹麻花儿会”起初是当地土族群众为祈求风调雨顺、期盼五谷丰登而举办的朝山、庙会性质的传统集会。经过历史的演变,它已成为展示土族民俗风情的一个重要的文化现场。丹麻土族花儿有《尕联手令》、《黄花姐令》、《杨柳姐令》等常见曲目。
  丹麻花儿会上演唱的土族花儿是青海花儿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蕴含着丰富的土族文化内容,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丹麻花儿会历史悠久,在青海省境内的群众文化活动中一直享有盛名。保护丹麻花儿会,挖掘、抢救和整理土族花儿,意义十分重大。
  

申报地区或单位: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

保护单位:
互助土族自治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