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石马“抢灯(丁)”习俗

龙泉石马“抢灯(丁)”习俗源于清康熙年间,距今300余年,流传于浙江省龙泉市龙渊街道石马村,并于每年的正月十五以“抢灯(丁)”习俗闹元宵。“灯”是人丁兴旺的象征,抢灯是求子保平安的体现,民间也称“抢丁”。石马“抢灯(丁)”习俗分为六个过程:请酒、送酒 舞灯、迎灯 分酒、品酒 评灯、评书 抢灯、接灯 串门、贺喜,是淳朴、善良的石马人对新年新生活的热切期盼。

申报地区或单位:
龙泉市

保护单位:
龙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