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山大龙

  • 项目编号:
    NJ-01-III-0002
  • 类别:
    传统舞蹈
  • 类型: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骆山大龙,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舞蹈类项目。 
    一、历史沿革及分布情况
    骆山大龙流行于溧水县孔镇骆山村一带,起始于明代万历年间,迄今已有400多年历史。相传当年一名叫杨培庵的进士,因避雨庙中救了一条受惩的断尾小白龙,并将其带回到骆山村,从此当地便有了舞龙习俗。骆山大龙一般从头年腊月二十四开始活动,到来年正月十八结束。由于骆山村邻近石臼湖,此时又正值冬季枯水季节,湖滩就成了表演舞龙的最好场所。有利的环境条件造就了骆山大龙不同于其他地区的特色,其龙身长将近百米,有“江南第一龙”之称,参加表演的人员可多达500多人。每当新年来临之际,家家为孩子赶制绣衣,户户都要出人参与舞龙,全村人为扎龙、糊灯笼、刺绣、排练忙得不亦乐乎。正式出灯那一天,人们载歌载舞、舞龙走阵,表达乞盼风调雨顺、平安祥和的美好愿望。骆山大龙的兴起,在溧水及高淳周边地区产生很大影响,“腊月、正月到骆山看龙”成为了一种大众文化娱乐形式,同时,人们也利用这一机会走亲访友,密切感情,增进交流。届时,偌大的湖滩上旗帜招展,火铳、喇叭声不断,儿童打扮得花团锦簇,白色巨龙阵在湖滩上盘旋舞动,一时人潮涌动,观者如堵,场面十分壮观,成为当地重要的民俗文化活动之一。1945年抗战胜利时,骆山村村民杨裕发、杨裕才等自发组织起舞龙队伍,参加了欢庆胜利的场面。1949年以后,骆山村民又重新恢复组织起了舞龙队伍,一直延续到现在。
    二、基本内容及艺术特征
    骆山大龙整个程序大致可分为起草、白龙开光和舞龙表演三个阶段:“起草阶段为三声炮响后,舞龙者按顺序集中于龙会门前,接着是十面绘有蟠龙、麒麟、貔貅、蜈蚣等图案的大旗在前引路,紧跟其后的是4盏大红灯笼(开道灯)和小红灯笼一盏(引出跳云队伍),接着是龙珠引领下的舞龙队伍,并伴以锣鼓喇叭4队(分别安排于跳云队、龙首处、龙身处和龙尾),依次进发直至湖滩;“白龙开光”阶段先是放号炮三响,鞭炮齐鸣、锣鼓喇叭声喧,摆设香案请神接神,乞求保佑一方平安;舞龙阶段先是村民、外来亲属、民间团体等要给白龙挂红(取一尺红布悬挂于龙首),接着才是舞龙表演阶段开始。舞龙由跳珠、跳龙、跳云三部分组成:跳珠为掌珠人引导龙首前行所做出的各种表演;跳龙因龙身巨大,跳龙人需分作两队交替上阵、轮番表演,其阵式有“巨龙摆尾”、“一字长蛇阵”、“盘旋阵”等;跳云则由66名8岁至12岁男童表演,每人手持两块彩云板,在龙身围起的空场中进行各种造型表演,有“双龙出水”、“满天星”、“三角形”、“五角形”等阵式和“天下太平”、“六畜兴旺”、“五谷丰登”等云板摆出的字样。骆山大龙的艺术特征可概括为这样几个方面:一是体型庞大,龙头高2.3米,宽2.2米,龙身共24节,每节长2.8米,整个大龙体长将近百米;二是参与者众多,除舞龙者和跳云的少儿外,还有其他辅助人员,总人数多达522人;三是表现方式特殊,由于龙体积庞大,转动不便,表演时多以平面移动或盘旋为主,并辅之以“跳云”表演的衬托。

    ​​​​​​​三
、主要价值

    骆山大龙是溧水地区民俗文化的生动形式,其整套出会仪式和表演程序,反映了古代人们对于天地的敬畏和对大自然的认知,加之活动期间走亲戚、赏龙灯、喝年酒等相关习俗,无不体现出浓郁的苏南地域文化特色,故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此外,骆山大龙的扎制工艺、彩绘、刺绣等历经了数百年的传承基本保持了原有的面貌,对于我们今天了解前人的艺术观、审美观,也具有定的参考价值。

申报地区或单位: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保护单位: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