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社火(桃林坪花脸社火)

  • 项目编号:
    Ⅹ-54
  • 类别:
    民俗
  • 类型:
    扩展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民间社火是春节期间流行的一种民众自娱活动,它起源于古老的土地崇拜和火神崇拜。“社”即土地神,“火”为火祖,是传说中的火神。历史上以农立国的中国,土地用以耕种,火用以烧熟食物和取暖,两者都是人们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远古时期人们凭原始思维认定火也有“灵”,将之视作具有特殊含义的神物加以崇拜,由是形成了崇尚火的观念。从古老的土地崇拜和火神崇拜中产生出祭祀社与火的风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这种祭祀仪式中逐渐加入了娱人的成分,最终形成规模宏大、内容繁复的民间娱乐活动。
社火按表演形式可分为造型社火和表演社火两类,其中造型社火包括布社火、背社火、马社火、车社火、芯子社火、山社火、面具社火等列队游演形式,主要展示人物造型和工艺;表演社火包括地台社火、高跷社火等形式,主要在场院进行打斗表演。
  社火以民间传说和戏剧故事为题材,以一个或一组人物展现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即为一转社火。人物要画社火脸谱,穿社火服装,持社火把杖。社火游演一般是探马在前,社火会旗、火铳队(炮队)、旗队、社火队跟从其后,最后是锣鼓队。改革开放给民间社火艺术带来了新的生机,在新形势下,传统的社火艺术得到发扬光大,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民间文化活动。
  花脸社火是河北省井陉县小作镇桃林坪村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举行的一种民俗表演。传说八百多年前,井陉县曾有过一场激战,多名将军浴血奋战,击败敌寇。后来当地百姓为纪念这场战斗,精心组织,刻苦排练,以花脸社火形式公开演出,流传至今已有六百余年历史。
  桃林坪花脸社火表现的是三国、梁山等故事中的战斗场面,共有十六回,每回讲述一个故事,一至十五回反映历代名将的战斗经历,第十六回系由桃林坪村老艺人赵维海所创。桃林坪花脸社火不唱不说,只有从演员的脸型、招路上仔细观察才能辨别出人物身份和故事内容。桃林坪社火演员武艺超群,明代嘉靖年间曾被朝廷封为皇纲护卫队,因此一年一度的井陉赵庄岭皇纲都由桃林坪社火押送,称为“押纲护驾社火”。
  桃林坪花脸社火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表演中人物脸型奇特,服装道具古老,演出队伍庞大,演员具有高超的技艺,这一切使得桃林坪花脸社火成为河北民俗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具有民俗学等方面的研究价值。
  
  

申报地区或单位:
河北省井陉县

保护单位:
井陉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