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爆竹制作技艺(南张井老虎火)

  • 项目编号:
    Ⅷ-86
  • 类别:
    传统技艺
  • 类型:
    扩展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火药的国家,以火药制作的烟火爆竹也同样有着悠久的历史,在世界上享有盛誉。爆竹记载始见于南北朝时期梁朝宗懔的《荆楚岁时记》,书中描写了鸡鸣而起时,先在庭前爆竹,以避恶鬼的习俗。当时所谓的爆竹其实是燃烧竹筒,导致筒内空气发热而爆裂发声。隋唐后,改为将火药装入竹筒。宋代废弃竹筒,改为用纸包裹火药燃爆。南宋都城杭州已出现成串的小爆竹,俗称“鞭炮”。据《武林旧事》记载,这种鞭炮点燃后连响到底,“一爇连百余不绝”。明清两代,爆竹发展出繁多的花样,出现了双响震天雷、升高三级浪、二踢脚、飞天十响等著名品种。现代爆竹在类型和工艺上进一步发展完善,形成了完备的生产体系,有单响、双响、连环响、鞭炮、排炮等多个品种和卷筒、切筒、糊底、灌泥、引火药、封眼等多种工艺技术。
  烟火又名“焰火”、“礼花”等,始于隋唐,盛于宋代,明清两代普遍流行。唐代已出现“火药什戏烟火”,可呈现瓜果、动物、鬼怪等各种图样。南宋时,架子烟火极为盛行。据《宛署杂记》记载,明代北京烟火品类极多,纸函者称为“花筒”,泥函者称为“沙锅”,竹筐函者称为“花盒”,可以显现出绶带鸟、葡萄架、珍珠帘、长明灯等各种图样。清代《帝京岁时纪胜》称当时京师的烟火“锦盒内装成数(出)故事,人物像生、翎毛、花草曲尽妆颜之妙”。烟火的色彩主要由火药加上不同的化学药物制成,如加钠盐呈显黄色,加钾盐呈显紫色,加锶盐呈显红色,加钡盐呈显绿色,加铜盐呈显蓝色等。
  我国的烟火爆竹主要产于湖南的浏阳,江西的万载、萍乡,广东的东莞和陕西的蒲城、洋县等地,其中架子烟火在宋代即已负盛名,目前较少施放,急需保护传承,以促进其延续发展。
  河北省井陉县南张井烟火技艺相传系清代康熙元年(1662)张井林祖辈在山西学艺所得。当地燃放烟火的习俗世代相传,就是为了纪念这位宗师。清代后期至新中国成立前,南张井村烟火一直是县城元宵花会的压轴戏,称为“官火”。
  南张井烟火的生产以火药制作为核心,其步骤是先将干柳木劈开,烧成木炭,置于瓮中洒水,再覆以湿布。晾干后,洒酒并用石碾碾成块状;再次晾干后,用擀杖碾细过箩筛,而后配以硝和硫磺。南张井烟火种类繁多,达到一百二十多种,主要品种包括“起火”、“锅子火”、“伞火”、“老虎火”、“三国故事火”、老杆火等。其中老杆火杆高四丈八尺,下连21条火线,杆上依次有“葡萄火”、“十二连灯”、“老爷开门”、“八角青龙”、“仙鹤透蛋”等烟火图案及关涉三国故事的内容。生产烟火所用的主要原料为柳灰、硝、硫磺等。燃放时,不等花火落地,燃烧点已过,所以安全系数很高。
  南张井烟火显示了传统烟火制作技艺及明清两代烟火发展的水平,具有民俗学、科技史等方面的研究价值。目前由于国家对烟花爆竹生产加强了控制,加上南张井村经济落后,已有十多年未放烟火。现村中仅剩三位年逾古稀的烟火老匠师,不少烟火品种已经失传,亟待抢救保护。

申报地区或单位:
河北省井陉县

保护单位:
井陉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