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戏(梁山灯戏)

  • 项目编号:
    Ⅳ-77
  • 类别:
    传统戏剧
  • 类型:
    新增项目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灯戏不仅是重庆、四川极富地方特色的民间小戏,而且是川剧的重要声腔之一。由于其演出多与春节、灯节、社火、庆坛等民俗活动结合在一起,所以形成小戏多、喜戏多、闹戏多的特点,一般场面大、情节复杂、人物众多的戏基本不演。
  解放前梁平县又名梁山县,因此当地的地方戏被人们称为梁山灯戏,一直沿用至今。梁山灯戏源自民间的“玩灯”和“秧歌戏”,前者的舞蹈动作与后者的说唱表演形式结合而成。清代中期是梁山灯戏发展的鼎盛时期。现在,本地人也叫它“包头戏”(解放前,女角由男性扮演,俗称“包头”)、“端公戏”或“胖筒筒调”。
  梁山灯戏的唱腔音乐主要有胖筒筒类的灯弦腔、徒歌类的神歌腔和俚曲类的小调,其中“梁山调”灯弦腔比较独特。梁山灯戏的表演特点为“嬉笑闹”与“扭拽跳”。其剧目相当丰富,总数在两百种以上,最具代表性的有《吃糠剪发》、《送京娘》、《湘子度妻》、《请长年》等,这些剧目大都改编自民间戏曲或民间故事。灯戏表演采用方言,唱词通俗自然,生动活泼,极富生活气息。此外,由于灯戏的娱乐性很强,情节夸张,矛盾突出,嬉闹诙谐,所以演员们表演起来往往动作夸张,带有舞蹈的特性,深受当地群众的喜爱。节庆盛会或者红白喜事,老百姓们总离不开灯戏。
  川北灯戏明代开始流行于今南充的阆中、南部、仪陇、顺庆等地,与其他地区的灯戏一样,它也经历了由提灯、挂灯、玩灯、舞灯到灯戏的发展阶段。川北灯戏演出形式生动活泼,内容多歌颂正义,鞭挞丑恶,寓教化于嬉乐之中。其剧目一般以喜剧、闹剧为主,正剧、悲剧题材也多用喜剧表现。川北灯戏的表演粗犷简洁,诙谐通俗,载歌载舞,妙趣横生,唱词质朴健康,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因小戏多、喜剧多、闹剧多,故丑行在川北灯戏的表演中占有特殊地位。灯戏的丑行有男丑、女丑之分,男丑又叫小花脸、三花脸,女丑又叫彩旦、摇旦、婆。丑既扮反面人物,也扮正面人物和中间人物。在众多灯戏剧目中,半数以上少不了丑。川北灯戏由花灯歌舞发展而来,其中包含有川北山乡的民歌小调、清音、神歌、端公调,同时又吸取了陕西调、吴下补缸调等曲调。它有板式变化的正调类唱腔体系,也有曲牌联缀的唱腔,如《裁缝偷布》一剧,其唱腔就是由【太平年】、【金纽丝】、【银纽丝】、【卖鲜花】、【跌断桥】、【十里墩】、【花背弓】等曲牌连缀成的。板式与曲牌联唱也可综合使用于同一剧目中。川北灯戏的主要伴奏乐器是“胖筒筒”、胡琴,演奏时发出低沉浑厚的“嗡”音,所以又叫“嗡筒筒”,除此以外还有花灯锣鼓等,后又逐渐增加了二胡、笛子等乐器。川北灯戏的表演中融进了民间舞灯及木偶、皮影、杂技等技巧,用以刻画人物、表现情节。
  目前,灯戏专业剧团的演出人员老化,会唱灯戏的老艺人已屈指可数,口传剧目大量流失。另外,灯戏用扬琴、笛子、琵琶、二胡等民乐伴奏,由于乐手流失,不得不采用电声乐器加民乐来“凑合”。年轻人受流行文化的影响,对传统的、民间的东西接受困难,灯戏的传承问题日益严重,面临失传的危险,亟待抢救和保护。

申报地区或单位:
重庆市梁平县

保护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