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舞(汕尾滚地金龙)

  龙舞,也称“舞龙”,民间又叫“耍龙”、“耍龙灯”或“舞龙灯”,在全国各地和各民族间广泛分布,其形式品种的多样,是任何其他民间舞都无法比拟的。早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已出现以数人集体祭龙求雨的文字;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的记录中已有明确的各种舞龙求雨的记载;此后历朝历代的诗文中记录宫廷或民间舞龙的文字屡见不鲜。直至现在,龙舞仍是民间喜庆节令场合普遍存在的舞蹈形式之一。龙舞最基本的表现手段是其道具造型、构图变化和动作套路。根据龙形道具的扎制材料的不同,分为布龙、纱龙、纸龙、草龙、钱龙、竹龙、棕龙、板凳龙、百叶龙、荷花龙、火龙、鸡毛龙、肉龙等等;北方龙舞的制作一般高大粗重,风格古朴刚劲;南方龙舞则精巧细致,活泼敏捷。龙舞从色彩上可分为黄、白、青、红、黑等,以黄龙最为尊贵。龙舞的构图和动作一般具有“圆曲”、“翻滚”、“绞缠”、“穿插”、“窜跃”等特征。龙舞的传统表演程序一般为:“请龙”、“出龙”、“舞龙”和“送龙”。民间有“七八岁玩草龙,十五六耍小龙,青壮年舞大龙”的说法。舞龙人数少则一人舞双龙,多则百人舞一大龙。
  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和信奉的祖先;龙舞是华夏精神的象征,它体现了中华民族团结合力、奋发开拓的精神面貌,包含了天人和谐、造福人类的文化内涵,是中国人在吉庆和祝福时节最常见的娱乐方式,气氛热烈,催人振奋,是中华民族极为珍贵的文化遗产。
  根据广东省汕尾市南溪村老人黄天枢藏书中的记载和部分知情者的叙述,“滚地金龙”始创于南宋,明嘉靖年间,黄氏光昭公一支从福建漳州移居广东陆丰南溪村,带来《滚地金龙演史传》的传本。黄氏南溪“滚地金龙”繁衍了十七代。后来由该村的金龙艺师、传统武术师传到陆丰潭西镇深沟村,大安镇的安博、下安联、顶潭、安塘村,西南镇的两军、下村,陆丰城东镇的上神山村等地。
  南溪村“滚地金龙”表演时,由二人钻入“龙身被套”,一人舞龙头,一人舞龙尾。整个表演过程分为“开场见礼”、“打围巡洞”、“游潭戏水”、“抻筋洗鳞”、“伏蛰闻雷”、“迎雷起舞”、“驾云飞腾”、“收场还礼”八个舞段,表演中模仿的龙旋舞飞腾、戏水嬉耍、沉思奋醒、柔静盘曲、勇猛奋进等动作。伴奏用威武雄壮、嘹亮开阔的海陆丰正字戏的“牌子大锣鼓”,大唢呐按不同的表演情节吹奏不同的曲调,有【宫娥怨】、【哭皇天】、【山坡羊】、【八板头】等曲牌。表情丰富、套路众多、舞段精彩、技艺兼善是这个舞蹈的基本特点。
  1996年,南溪村被广东省文化厅授予“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称号,滚地金龙被编入《中国舞蹈志》,并在国家和省级地区的重大活动中多次获奖。

申报地区或单位:
广东省汕尾市

保护单位:
陆丰市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