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歌(乐清撞歌)

  • 项目编号:
  • 类别:
    传统音乐
  • 类型:
  • 发布日期:
  • 更新日期:
  • 荣获: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 颁发机构:


我国东南沿海丘陵地区“对山歌”,历史悠久,在音乐形态上相似于古代踏歌,可能是古代踏歌在东南沿海丘陵地区的一种遗存。乐清对山歌,也称“撞歌”、“抛歌”,代表曲目为《对鸟》。可在任何场合中唱,男女老幼都会唱,采茶对歌,叫“茶诗”,种田对歌,叫“田诗”,逢年过节对歌,叫“斗歌”,儿童对歌,叫“童诗”。这些对山歌,一般为两人或数人,一问一答,问答均为(七言)四句,故亦称“四句斗歌”、“四句对答”。

申报地区或单位:
乐清市

保护单位:
乐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