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芦笋

曹县是远近闻名的“中国芦笋之乡”,生产的芦笋以个大均匀、色泽白嫩,营养丰富而享誉内外。曹县地处黄河冲击平原,四季分明,富含有机质的沙壤土,最适宜芦笋的种植,芦笋的口感、品质也是最佳的。

2.1土壤地貌情况:全县土壤分为潮湿、盐土、风沙土三个土类,芦笋主要处在潮土中性疏松土壤,黄河故道从曹县南部东西穿过,属黄河冲击平原,与山东省潮土平均水平相比,有机质含量、速效磷、速效钾含量比较高。境内无污染重工业,县政府重视环保,境内环境质量较好,空气水质指标均达到生产无公害产品要求。 2.2水文情况:芦笋分布范围内,水质清洁无污染,灌溉条件较好。境内河道纵横交错。一般年份降水近700mm,土壤持水量60%-80%,适宜芦笋栽培。 2.3气候特点:曹县气候四季分明,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多偏北风,夏季多偏南风,春秋风向多变。年平均日照时数2204.7h;年均气温14.1℃.天气晴朗少雨,极利于芦笋营养物的积累。平均无霜期207天,降水主要靠夏季季风带来的水分,雨季的起止和冬、夏季风交汇成的锋面一致,年平均降水670.2mm,年平均湿度72%。

3.1产地环境条件:曹县芦笋生产区内及附近要求无工业污染,区内及周围无污染水源,无堌体废弃物等污染,环境条件符合“NY5110—2002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条件”要求。 3.2 品种选择及生产控制:根据曹县土壤条件、气候条件、技术条件及市场的要求,主要着眼于供需关系,并考虑到芦笋的加工、储藏、运输、出口等要求,在原有当地品种的基础上,选育适宜曹县自然条件、具有丰产、质优和抗逆性强等特点的品种。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的管理,特别是对土壤、施肥、灌溉、以及病虫害防治的管理。 3.3.10采收 芦笋以笋尖不开散,采收长度根据客户要求确定,外界气温在25℃度以下,要求每天早晨或傍晚采收1次,30℃以上每天早、晚各采收一次,并在每次采收时应将所有符合标准的嫩茎全部采收。 3.4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NY/T658的要求,包装容器应整洁、干燥、牢堌、美观、无污染、无异味,内壁无尖突物,无虫包、腐烂、霉变,纸箱一般采用波纹厚纸。芦笋包装应根据客户要求分级,并将芦笋根部切齐,并将弯曲笋尖理向中部,由芦笋根部向上2cm处,笋尖向下10cm处用封胶带捆扎,每捆重量为lkg。 3.5 运输与贮藏 贮藏与运输应符合NY/T 1056的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装运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在运输过程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防冻和通风,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长途运输及贮藏过程中,温度应控制在2℃~5℃,湿度控制在90%~95%。

产品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曹县芦笋产品品质要求笋尖不开散,表面光滑,颜色白色,肉质洁白细嫩等特定品质 (2)内在品质指标:每100g曹县芦笋中,蛋白质含量≥1.5%,粗纤维≦1.6%,Vc≥14mg/100g,Se≥0.004mg/kg,Mg≥13mg/100g,Ca≥23mg,K≥160mg/100g。素有“蔬菜之王”的美誉。 (3)质量安全要求:曹县芦笋生产地环境条件符合“NY5110-2002无公害产地环境条件”要求,产品质量符合“NY/T5109—2005无公害食品”的要求。

包装规定:
曹县芦笋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包装上标有“曹县芦笋”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图案。莒县县域内的绿芦笋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曹县芦笋”农产品地理标志,需向登记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证书持有人:
曹县经济作物站

地域保护范围:
菏泽市曹县所辖苏集镇、青堌集镇、闫店楼镇、朱洪庙乡、砖庙镇共计5个乡镇123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5°25′~115°48′,北纬34°35′~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