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偶戏(罗洞木偶戏)

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罗洞村的木偶戏属提线木偶,当地俗称“柴头嘎”或是“柴头鬼”,于清乾隆十六年(1751)从福建上杭传入,已有260余年的历史。罗洞木偶戏一般于每年农历十月至次年四月期间在陆河各地演出,每场观众一般都在一千人以上。

罗洞木偶戏道具的制作中,以木偶雕刻和服饰制作最为关键。木偶用樟木雕刻而成,木偶头内设机关,通过丝线控制,使眼、鼻、口、舌活动。木偶头脖子部分上尖下细, 由两根线与腹笼相连。腹笼用竹蔑编织而成,胸部、臀部稍大,腰部稍细。手用木料雕刻,右手为活动手,其掌指关节与腕关节通过线控,可做执剑、挥刀、持杯、把盏等动作。脚有“靴脚”和“旦脚”之分,从前均用木制,以后又让木脚套上鞋靴,更显逼真。木偶服饰则用丝绸缝制而成,根据不同角色的特点进行颜色搭配。

罗洞木偶戏角色有生、旦、净、末、丑等行当,表演时用提线牵动木偶,一个木偶一般有十多条线连接,多的达十五、六条,其表演难度较大。其表演细腻,从人物的台步、举止、神态、眼神到情绪反应、特技动作等都恰到好处。伴奏音乐除汉乐曲外,还吸收了民间小调、客家山歌等。唱腔以客家山歌为主,念白全用客家话,内容通俗易懂。罗洞木偶剧团的戏出,内容均为传播道德、笃睦敦和、颂扬正气、鞭挞邪恶等,代表剧目有《胡公子上青龙山》《双狮滚龙》《李冬娘》等。

罗洞木偶戏在木偶雕刻工艺、表演艺术等方面,呈现出地域文化的独特魅力,对于研究木偶戏在客家地区的流变、发展以及地方社会文化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木偶戏演出在陆河及周边客家地区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在宣传展示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目前,罗洞木偶剧团仅有从艺人员十余人,木偶制作和表演均后继乏人,其传承处于较濒危的状态。

申报地区或单位:
汕尾市陆河县

保护单位:
汕尾市陆河县